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婚后一方还贷的相关规定,不管婚前还是婚后买房和还房贷,在婚后都应该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并且在婚后买房以及购房所获得的增值效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