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研修工作考核办法
为落实和促进校本研修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本研修工作,并保障研修工作有公正考核,根据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对象
所有参与教学研究的教师。
二、 考核细则
1、 2、
赋10分为教研专项考核,结果纳入学期末绩效考核。 分项及赋分
① 教研组长制定有教研活动规划并有效落实。(1分) ② 各参与教师能积极参与研究,积极献言献策。(3分) ③ 能积极搜集教研相关资料,自觉整理教研过程。(2分) ④ 在课题组内有和教研内容相关的交流活动。(2分) ⑤ 有研究性成果。(2分)
⑥ 承担有多项教研任务并有成果。(2分) 说明:以上各项赋分为该项的最高得分。
三、考核办法
1、分项中关于教研组长的由分管校长和教导主任考核。 2、其余参与教研的教师由教导主任和教研组长共同考核。
杨地镇初级中学 2011 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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