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司法考试,又称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命题考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由全国司法考试办公室组织的一项对从事法律职业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进行测评的统一考试。全国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理学:包括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科学论等。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
3.民法学与商法学:包括民法、商法、民诉法等。
4.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
5.经济法学:包括经济法、金融法、企业法等。
6.民事诉讼法学:包括民诉法、执行法等。
7.刑事侦查学与刑事执行学:包括刑事侦查法、刑事执行法等。
8.法律职业道德与实务:包括法律常识、法律职业道德、法律实务等。
全国司法考试设有笔试和口试两个阶段,笔试由选择题和主观题组成,包括理论知识和实务应用。口试主要检验应试人员的法律实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人员即可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资格
从事法律职业工作,如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法官、检察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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