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卷第5期 环境科学与管理 Vo1.40 No.5 2015年5月 ENVIR0NM毗NTAL SCIENCE AND MANAGEMENT Mav 2015 文章编号:1674—6139(2015)05—0106-03 从司法证据角度谈环境监测报告的规范性研究 夏京 ,孙南 ,范元中 ,李璐 (1.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常州213001;2.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南京210036) 摘要:介绍了“两高”司法解释对作为司法证据的检验报告的明确要求和认可流程,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 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经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从质量体系的“人 机料法环”五要素出发,逐一阐述了五要素在监测全过程和最终报告中的规范化体现,明确了环境监测报告的 规范性编制,纠正了实践中常见的错误,提出只有充分符合五要素要求,才能确保环境监测报告作为司法证据 使用。 关键词:环境监测报告;人机料法环;司法证据;规范性 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志码:A Normalization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Report from Perspective of Judicial Evidences Xia Jing ,Sun Nan ,Fan Yuanzhong ,Li Lu (1.Changzhou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er,Changzhou 213001,China; 2.Jiangsu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er,Nanjing 210036,China) Abstract:This article introduced the requirements and processes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reports to be identiifed as judi— cial evidence based on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superior court and the superior procuratorate.According to the judicial interpreta— tion,monitoring data provided b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s and their affiliated monitoring organizations at or above county level can be adopted as judicial evidence upon the approval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s at or above provincial leve1.Based on the principles above,this article defined the normalization i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report preparing as well as corrected common mistakes in practice,and put forward that the whole monitoring processes and the final report should fulfill the requirement of“3M&2S”,i.e.Man,Machine,Material,Standard and Surroundings in Quality System,to assure its adoption as a judicial evidence. Key words: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report;“3M&2S”;judicial evidence;normalization 近几年,重大、恶性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时有 过,自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 发生,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身体健 《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特别规定,对案件所涉 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的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由司法鉴定机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 构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指定 下简称《解释》)已于2013年6月8 13由最高人民 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人民法院根据鉴定意见或者 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581次会议、2013年6月8日由 检验报告,可以对相关案件事实做出认定。《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 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 所属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经省级以上环境保 收稿日期:2015—03—24 护部门认可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该解释的实施, 作者简介:夏京(1974一),男.大学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监测 进一步强化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 工作。 凸显了监i贝4数据的合法性。 ・106・ 2015年5月 第4O卷第5期 夏京等・从司法证据角度谈环境监测报告的规范性研究 Vo1.40 No.5 Mav 20l5 由于目前大部分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所 属监测机构均未成立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故其提 供的监测报告(监测数据)须经省级以上环境保护 员都应该有“综合分析”上岗合格证,授权签字人更应 有经实验室认可或资质认定的授权签字人资格。 在部分地区,有时候环境监测现场采样工作由 部门的认可之后,才可作为证据使用 。 作为集中体现监测数据质量的环境监测报告, 从技术认可角度看,要着重从质量体系的“人机料 监察部门完成,原则上只要现场采样人员持有相应 的上岗合格证,亦可视为符合资质要求 j。 2机器 法环”来进行全面把握,才能在司法判定中起到关 键的证据作用。 1 人员 指参与整个监测过程的所有人员,本质是强调 人员的资质。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上出现的所有人 员都应该有相应的资质和授权 。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5.1人员第5.1.2 条强调“对所有从事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 N/校准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 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 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第5.1.6条强调“实验室 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 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经考核合格。”CNAS— 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 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对人员资质提出更高的要 求,其5.2人员第5.2.1条强调“实验室从事化学检 测的人员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 者具有10年以上化学检测工作经历。”“实验室授 权签字人具有化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 有3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如果没有化学及相 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至少l0年的化学检测 工作经历。”这些都是对人员资质具体的规定。 根据《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国家 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114号)的要求:环境监测 人员通过考核持有上岗合格证,方能从事相应的监 测工作。同时,监测机构也需要对取得上岗合格证 的内部人员进行授权,特别是关键岗位(如授权签 字人、大型仪器的操作者等)。从现场采样人员到 实验室分析人员,以及监测报告编制人员、审核人员 和授权签字人,每一个岗位都须有相应的上岗合格 证和内部授权。 特别要提醒的是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签发人 指监测过程涉及的所有仪器设备。监测报告及 原始记录上出现的所有仪器设备都要确保其计量标 志的有效性_3 J。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 可准则》5.5设备第5.5.4款规定“用于检测和校准 并对结果有影响的每一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均应 加以唯一性标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5.4 设备和标准物质第5.4.4款规定“设备应由经过授 权的人员操作。” 作为司法证据的监测报告,尤其要将仪器设备 在监测机构内的唯一性受控编号明确在原始记录、 监测报告的各环节,以便于数据的溯源。 3 物料 指监测过程涉及的各类化学试剂。从水质采样 现场使用的固定剂,到实验室分析使用的各类分析 纯或优级纯等试剂,均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同 一监测项目使用不同的分析方法,需要使用不同的 固定剂。 例如目前环保标准中测定水和废水中的砷有两 种分析方法:《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 荧光法》(HJ 694—2014)和《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 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 7485—87)。 原子荧光法规定水质样品按每升水样中加入2 ml盐酸(6:1)的比例加入盐酸,而分光光度法规定 每升水样中加人10 ml浓硝酸。这就要求水质采样 人员必须要熟悉实验室分析方法,避免张冠李戴给 后续的分析带来不必要的误差。 除了化学试剂外,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部分实 验室忽视了实验用水的质量保证,从而也会给分析 带来系统误差。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 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4. 6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第4.6.2条强调“实验室应 ・】07・ 期 夏京等・从司法证据角度谈环境监测报告的规范陛研究 Vo1.40 No.5 Mav 2015 确保实验用水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分析实验 5环境 指为达到监测分析质量要求所需的环境条件, 包括现场监测的环境、实验室分析时的环境等等,均 要符合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 例如《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6.3气 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也明 确了分析实验室用水的级别、规格及试验方法。 4 方法 指监测过程涉及的方法、标准、规范。特别要强 调的是作为司法证据的监测报告所引用的监测分析 方法必须与监测机构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能力表 象条件规定“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 m/s以下时进行。”《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的 中的描述完全一致,该监测分析方法是整个监测过 程遵循的唯一方法。 例如某监测机构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能力表 中砷的监测分析方法为:原子荧光光度法《水和废 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 年)3.4.3.5。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 2010)中的“表9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中 为: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 光光度法(GB 7485—1987)。 环境保护部2014年3月13日发布了《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 697— 2014),并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即:水质汞、 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 697—2014)。 对照能力表、《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和《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 子荧光法》(HJ 697—2014)的描述,“污染物项目” 和“方法标准”均有差异。在这种情况下,以能力表 中的方法为准,因为这是该监测机构进行本次监测 分析的依据。 针对不同企业的监测分析,应遵循该类企业所 在行业排放标准中附录的方法标准,这是司法实践 中尤其要重视的。 我们建议各监测机构要逐步完善监测分析能力 和能力表,能力表的描述和实际监测分析能力应与 国家标准完全一致。比如可以在能力表中将砷的监 测分析完善为: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 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 定原子荧光法(GB 7485—87)(I-IJ 697—2014)。 这样既能符合硫酸等工业测定分析的规定,又 及时将新发布的国家标准纳入其中。 .108. 测定稀释与接种法》(I{J 505—2009)中规定恒温培 养箱内温度应控制在(20±1)℃。此类环境条件均要 记录在原始记录上,或在监测报告中注明。当环境条 件不符合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时,监测数据都是 无效的 j。 6 结语 随着新的《环境保护法》的颁布,环境污染刑事 案件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如何保证环境监测数据 的法律效力成为了新形势下环境监测工作者的重要 任务 J。《解释》是在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 步明确了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出具 监测数据的法律地位和证据效力。“人机料法环” 五要素必须贯彻到监测全过程,作为环境监测报告 规范性的重要保证,只有将其落实到位,才能有效确 保环境监测报告作为司法证据使用,成为打击环境 污染违法犯罪的利器。 参考文献: [1]董铮,王琳,田芳.浅谈“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环境 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新思路[J].环境科学导刊,2o14,33(增 刊):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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