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奖金分配方案(草案)
一、基础奖:占总额30%
分配方法:三个学年满工作量的老师每人分配基础奖金 元。三个学年分别占基础奖的20%、30%、50%。超工作量按满工作量计算,不满工作量按工作量的比率计算。
二、教学成果奖:占总额45%(只分配给高三学年任课教师)
(一)超省均奖(按班按个人教学成绩计算):占总额25%
1、校均分文、理科学科超省均分的学科,按该文科高考分值确定奖金基数,语文、数学、英语每班1000元,文综、理综每班2000元。
2、文科综合政、史、地每班各占700元,理科综合物理1100元/班,化学700元/班,生物900元/班。
3、班级学科均分高省均分1分,增加20元,低省均分1分,减20元,按班基计算相关教师超省均分奖。
(二)上线奖(依全省分数线为准):占总额20%
分配方法:
1、按班计算奖金总数,语、数、外占五分之一,理综、文综各占五分之二(理综、文综按试卷分值比率计算)。
2、上重点线每生分配奖金 元(待商议),上二本线每生 元,上三本线 元,上专科线 元,上高职线 元。
三、班主任奖:占总额15%
分配方法:按学年计算,担任班主任三个学年分配奖金 元(待商议),三个学年分别占20%、30%、50%。
四、小科类奖
分配方法:以二本双上线人数为准。专业课以师大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以省招办公布的分数为准。参加班级奖金分配,文化课、专业课各占奖金的5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