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站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法购买方的确定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法购买方的确定

来源:爱站旅游
采⽤购买法核算企业合并的⾸要前提是确定购买⽅,购买⽅是指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另⼀⽅或多⽅控制权的⼀⽅。合并中⼀⽅取得了另⼀⽅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除⾮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股份不能形成控制,⼀般认为取得控股权的⼀⽅为购买⽅。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取得另⼀⽅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但存在以下情况时,⼀般也可认为其获得了对另⼀⽅的控制权,如: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签订协议,实质上拥有被购买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C公司拥有B公司30%的表决权资本。A公司与C公司达成协议,C公司在B公司的权益由A公司代表。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实质上拥有B公司70%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B公司的章程等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表明A公司实质上控制B公司。

  2.按照协议规定,具有主导被购买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权⼒。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5%的表决权资本,同时,根据协议,B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A公司派出,总经理有权负责B公司的经营管理。A公司可以通过其派出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对B公司进⾏经营管理,达到对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控制的权⼒。

  3.有权任免被购买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机构绝⼤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根据章程、协议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绝⼤多数成员,以达到实质上控制的⽬的。

  4.在被购买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机构具有绝⼤多数投票权。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机构的会议,从⽽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达到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