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队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铁路建设的需要,规范施工用工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人员)为主要施工人员的作业队。
第三条 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力资源,实现分部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第四条 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分部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技术素质。架子队必须充分认识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的优越性和重要性。
第五条 根据成铁建、建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架子队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制度,积极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第六条 项目部部成立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第七条 架子队管理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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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 技术负责人 技术员 质检员 安全员 试验员 材料员 领工员 工班长 作业人员 架子队管理机构图
架子队领导小组负责架子队的组建、运行、管理,落实架子队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架子队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特点等因素,本着统一采购、统一的财务管理、统一的生产管理、统一的质量管理等多个统一相结合的原则,分部组建直属架子队,直属架子队主要人员分部负责配足,纳入分部统一管理。根据施工管理需要,在满足基本人员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各岗位人员数量,确保架子队有效运转。架子队主要负责人员负责组织落实分部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好施工生产。
第三章 劳动力资源管理
第九条 架子队管理人员的产生及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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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队队长任职条件: 1.1.必须是公司在职职工;
1.2.在施工现场从事过与拟聘任专业相同或相近工程的管理工作,累计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1.3.具有较为丰富的队伍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协调能力强;
1.4.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1.5.作业队队长通过竞聘择优选择。
2、作业队管理人员一般定员10-20人,全部由本单位正式职工担任。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试验、材料、工班长等作业队主要组成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班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的需要。各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3、作业队管理人员由分部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公司和项目部备案。 第十条 架子队作业层劳务人员的来源及管理
1、作业队作业层劳务人员分公司内部职工、通过劳务承包企业人员及社会上招聘三种情况。
2、公司内部职工由公司或项目部或架子队向架子队推荐,经架子队和项目部据工程特殊要求适应本工程的职工,报公司调配上岗;通过劳务承包企业的劳务人员,由项目部统一招标审查劳务公司资信情况,择优与劳务公司协商,协商一致后由劳务公司安排上岗;在社会上招聘的劳务人员,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向公司书面提出使用计划,公司批复后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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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在社会上招聘并择优选择录用。通过劳务承包企业的劳务工由劳务承包企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社会招聘的劳务工,项目部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3、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全部由架子队管理班子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管理班子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班组作业人员应在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工班长、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
4、作业队主要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相对稳定和完整,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工程进度,适时调整作业班组用工数量。
5、作业队队长应对其所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制度和政策教育,防止违法、违纪情况的出现。
6、作业队管理人员及作业层劳务人员由项目部统一造册登记,作业队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工资由项目部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签订
1、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书面请示公司,待公司批复并书面委托后,项目部方可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项目部无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签订按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必须坚持先签订劳动合同再上岗的原则,不管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未签合同先上岗的情况出现;
4、劳动合同书的格式统一按照公司人事部下发的劳动合同范本进行签订。
第四章 架子队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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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架子队管理费用的控制办法 一、架子队差旅费控制办法
1、出差须架子队队长批准,乘坐标准按公司规定乘坐车次车位,报销时按最短线路或费用最低线路报销车船票。假期结束三天内凭票报销,逾期不报。
2、报销车船票时,按公司规定必须是本人本次真实票据报销,超标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住宿、餐饮发票的时间、金额、单位盖章必须明确、清楚。
3、按公司规定:休假人员往返交通费可按出差标准报销。 二、架子队办公费控制办法
1、文具纸张费:架子队日常办公所需的纸张、胶水、墨水、铅笔、直尺、胶带、曲别针、大头针等日常办公所需用品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申报所需数量,由架子队报分部办公室批准,架子队统一采购分发,报财务部核实,财务部审核并签注列销意见,呈项目经理审批报销。
2、电话费:架子队每月固定电话费和移动电话费实行包干使用,按公司和项目部规定。根据实际发票每月报销一次,超过期限将不予报销。
三、零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1、架子队提出零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项目经理审批后,集中专人采购,需临时购买的需上报采购报告,批准后采购;
2、零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入库前,架子队材料人员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必须有发票、点收单、采购计划。经队长签认、项目部物资主管签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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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人采购零星周转料、低值易耗品后,将采购发票复印件、点收单交给管理员;管理员核对后,并登记低值易耗品台账;
4、周转料、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人即为保管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登记工作;
5、管理员负责各周转料、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协调工作,做到不浪费,不重复采购;
6、低值易耗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项目经理批准后借出,需登记,并按时按价值归还。
7、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盘点。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项目部物资主管每月检查盘点记录并签字。
8、对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浪费、损失,私自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架子队劳务人员工费及劳务用工数量控制办法 一、劳务工用工数量的逐级控制
劳务工费的支出与劳务用工数量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劳务工费的控制,必须从劳务用工数量进行控制。
1、首先由各架子队管理部门对本作业队工班长填报的《劳务考勤表》进行审查、复核。严禁多计、少计或漏计,保证劳务考勤表的准确性,公平性;后由架子队队长对单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劳务工数量进行汇总及上报;
2、分部工程部对上报的《劳务考勤表》再次进行审核,并对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与计划部编制的《单项工程劳务工计划用工数量》进行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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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划部对分析结果进行审查及汇总,并找出结余或超支原因,并上报项目经理审阅;
二、劳务工资单价控制原则
1、单价上限封顶原则:确定的劳务单价必须控制在一定限度的合理范围之内;
2、总费用控制原则:各分项劳务费单价可内部平衡,但劳务总工费不能突破预算费用;
3、市场比较原则:确定劳务单价时,在按企业定额分析的基础上,必须通过公司内部,其他单位进行多方比较,从而确定最合理的、最经济的劳务工费单价。
第十四条 架子队材料消耗控制办法
1、施工所用钢材、水泥、砂石料、外加剂由指挥部统一调拨,项目部物资和作业队材料负责人负责收料;当地料如砂子、石子、片石、石灰等由项目部统一采购,然后根据工程需要调拨各作业队;施工用零星料由作业队根据需要,向项目部申请,批准后由架子队自行采购,采购完毕后根据施工用料计划及发票经项目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计划部、财务部及主管领导审核后进行报销。
2、本工程所有预算中有明确数量的材料,全部由项目物资设备部按限额数量进行供应。对各个作业队的实际用料,物资设备部根据计划部提供的当月施工计划安排及工程部提供的工程用料计划表数量,来实施供应。作业队之间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调拨,要经物资设备部开具材料调拨单,经项目经理签认,方可调料。
3、每月25日,物资设备部对各作业队的库存材料进行一次盘点,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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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盘点情况对各作业队的材料消耗情况进行节超核算。
4、项目部根据材料消耗节超情况按照项目部与架子队签订的承包协议进行奖罚。
第十五条 架子队机械设备台班消耗量控制办法
1、架子队使用的全部机械设备均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根据施工的需要,统一进行调配或租赁;
2、各作业队根据项目部调配和租赁的机械设备,安排好施工,防止机械设备的窝工及无效台班的发生。
3、各作业队设专人负责对逐台机械设备的台班消耗进行登记。每月进行单机单车成本核算分析,对超出标准的机械设备,要分析并找出原因,采取奖罚手段,确实起到控制的作用。
4、项目部每月由物资设备部按照配备机械的数量及实际工作量,按照定额台版消耗量对作业队机械台班消耗量进行考核,并按照承包协议进行奖罚。
第五章 架子队技术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测量管理制度
1、由分部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对全线进行贯通测量,完成导线点和水准点布控,对于管段全线内导线控制桩复测工作由分部统一组织测量人员进行,测量成果经复核后报业主、监理单位审批后,并与架子队技术主管、测量负责人进行交接。然后,由各队测量负责人对各自管段控制点进行复核、加密,再由各个技术员负责分段管理工作。现场工点测量由架子队测量负责人员完成,并上报测量资料、成果经项目工程部测量班审核。在此期间,所有原始测量记录应一并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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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测量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接收项目部移交的测量控制桩,并对中线、水准进行复测。
3、加密导线点和水准点,按测量控制要求应增加设置临时水准点。 4、对于线路上的控制桩及高级水准点都应采取加固、防护措施,并设置醒目的标记,然后形成书面材料记录备案,以备其他技术人员在今后施工中利用。
5、负责施工定位放线,负责控制桩的保护,配合各种检查验收,对测量资料进行整理并上报项目部。
6、负责断面测量、构筑物地形断面测量、工程数量、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界测量、定位工作。
7、每次测量前必须对相应的桩橛进行复核。测量工作完成后,由测量负责人编制测量成果书,并以技术交底形式向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交桩。
8、施工测量应坚持换手复测,为防止差错,自行测定的重要标志,至少由二组测量数据相互检查、核对,并做出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
9、实行测量记录、计算成果书复核、复查制度。测量记录、计算由技术主管复核,测量成果书由总工程师复核。工程部负责对下级单位测量资料每月复查一次,主要检查测量频次、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等。
10、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
11、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要进行换手测量。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确认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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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由技术主管和测量负责人在测量日志上签认以后,方可正式施工。
第十七条 架子队试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的检验:
1、水泥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1.1对施工进场的水泥,必须按批次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安定性、细度、凝结时间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取样方法:从同一批次、强度等级相同的水泥为一批,且一批的总量不超过代表数量200吨袋装水泥从20个水泥袋中随机抽取,散装水泥的总量不得超出500吨, 从水泥罐中取样,取样数量不少于12千克。
1.2每批应进行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试验,试验方法符合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3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的水泥,应按上述规定复验,并按复验的结果安排使用。
2、钢材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2.1钢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次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
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形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扎光圆钢筋(GB13013)》要求。
2.2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
2.3每批钢筋任选2根各做一组试样,每组各2根试件,分别做拉伸和冷弯试验。若其中1个项目不合格,应另取2倍数量做第2次试验;若仍有1根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判为不合格
3、钢筋焊接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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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钢筋焊接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从中切取6个试件:3个做拉力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
3.2若3个拉力试件中有一个不合格。另取6个重新试验;若仍有1个不合格,则该批对焊接头为不合格。
4、钢绞线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4.1钢绞线进场时,必须按批次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 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形国家标准《预应力砼用钢绞线》要求。 4.2每批钢绞线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为一批,并不得大于30吨。
4.3每批中任选3盘作外观检查。
4.4每批截取1根做拉力试验(最大负荷、屈服负荷、伸长率)当有2项不合格时,应判该盘为不合格。再从其他盘另取2倍数量试样复验,若仍有1项不合格,则该批钢绞线为不合格。
4.5松弛性由厂方提供试验报告。 5、外加剂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5.1砼用外加剂进场时,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形国家标准《砼外加剂》(GB8076)
5.2同一生产厂家、批号,品种,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亦按一批计。
5.3每批应做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试验。 6、细骨料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6.1同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批,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6.2每批应检验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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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密度。
6.3取样方法:。从5个不同的部位随机抽取50千克的试样进行试验。 7、粗骨料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7.1同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批。不足400方或600吨亦按一批计。
7.2每批应检验级配、强度(压碎指标)表观密度。堆积密度、有害物质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
7.3取样方法:从5个不同的部位随机抽取不少于45㎏的试样进行试验。
8、水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8.1拌制砼及砂浆用的水宜用饮用水。
8.2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同水源不少于1次。取样数量不少于5升。
8.3检验项目有:PH值、不容物含量、可容物含量、氯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
9、石料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9.1石料应按批次进行检验,以连续进场数量≤400方为一批。 9.2每批应做强度试验,其强度等级≥MU 300 9.3各类石料最小块经应大于15㎝。
9.4寒冷地区所用石料应做冻融循环和软化系数。 10、粉煤灰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10.1同一批次、同一级别的粉煤灰120吨为一批,从10个袋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试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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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试验项目:细度、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需水量比。 11、土工合成材料的取样
11.1同一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应进行现场验收,并对其技术性能进行检验。
11.2同一产地、厂家、品种且连续进场的土工合成材料每30000㎡为一批,不足30000㎡也按一批计。
11.3对进场的土工合成材料要检查质量合格证,同时要进行抗拉 强度试验。
12、 石灰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12.1石灰质量必须符合实际要求。设计无要求时,石灰中氧化钙含量不低于80%,经粒小于5 ㎜,夹石量不大于5﹪
12.2同厂家、同产地以连续进场数量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亦按一批计.
12.3散装生石灰粉,随机取样;袋装生石灰粉,随机抽取10袋、样品总量不少于3㎏。
12.4对其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细度进行检测。 13、道碴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13.1同一产地、品种且连续进场的底碴、道碴,每5000方为一批,不足5000方时亦按一批计。
13.2每批等距离4处取样,每次25㎏拌和均匀。分别进行粒径级配和杂质含量试验。
13.3试验项目:粒径级配、压碎率、饱水单轴抗压强度、针片状指数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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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防水材料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14.1进场的同一批每50T为一批。从桶、袋、箱中取样在样品表面下5㎝处取样。若沥青是能能够打碎的,则用干净的适当工具打碎后取样;若沥青是软的,则用感情的适当工具切割取样。取样数量不少于5㎏。
14.2试验项目:不透水性、耐热度、吸水性、抗拉强度进行检验。 15、填料种类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15.1细料土及粉砂、黏土同一取土场每10000方或土质明显变化时为一取样单位,每一份可取扰动土样10至50千克。进行液、塑限、击实试验。
15.2粗粒土的取样在同一取土场每10000方为一取样单位,进行颗粒级配、相对密度的试验。
15.3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每进场10000方做颗粒分析、颗粒级配试。每份取样数不少于100㎏。
二、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和控制: 1、砼工程试验项目
1.1架子队试验人员在砼施工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并根据测试结果、环境条件、工作性能要求等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1.2砼拌制过程中,应对砼拌和物的坍落度进行测定,测定值应符合理论配合比的要求,偏差不宜大于±20MM.
1.3砼拌和物的入模含气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1.4冬季施工时, 砼的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 ;夏期施工时,砼的入模温度不宜高于气温且不宜超过30℃. .
1.5砼试件的取样与留置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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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方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1.5.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1.5.3现浇砼的每一结构部位,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1.5.4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1.5.5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按设计要求、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确定。
1.5.6砼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相关标准规定和实际许确定。桥梁的墩台、梁部和重要部位应制作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取样、养护方式和试件留置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426)的规定。
1.5.7按期送检砼试件,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1.5.8填写砼浇注记录表,并做好含水率。坍落度记录。 2、砌体工程试验项目
2.1砌体工程施工前,应测定砂的含水率,并换算出施工所用的砂浆配合比。
2.2架子队试验人员对砂浆的和易性进行检查,如当水泥的品种、标号有变化或配合比调整时,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施工配合比调整。
2.3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连续3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2.4按期送检砂浆试件,进行抗压强度实验。 3、路基工程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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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路基工程施工前,对原地面及填料进行取样送样,根据试验室检测提供数据报告,对施工现场按频次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3.2路基填筑作业应按四区段八流程作业方式进行,分层碾压。碾压时,各区段交接处应重叠压实。
3.3碾压时,填料的含水率应严格控制,其施工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优含水量-3﹪~+2﹪范围内。严禁雨天进行非渗水土填筑作业。
3.4分层摊铺压实厚度应符合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填筑厚度和压实工艺参数要求。
3.5每一层填筑全宽采用同一种填料,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标准规定。不同种类填料应采用双指标控制,并符合下列规定:
3.5.1细粒土和砂类土中的黏砂土、粉砂土,应采用压实系数和地基系数;
3.5.2砂类土(黏砂土、粉砂土除外)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 3.5.3砾石类土和碎石类土,应采用孔隙率和地基系数; 3.5.4块石类混合料,应采用地基系数。
3.6对填筑层压实质量的检验数量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3.7过渡段填筑必须待桥台结构物砼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过渡段地基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施工。
3.8过渡段施工应采取加强压实和排水措施,严禁在雨天填筑。 3.9桥台后2M范围内的填筑压实应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压实,过渡段的填筑不得破坏桥台的稳定及损坏结构物。
3.10改良土的下承层表面应平整、坚实,应有不小于2%的排水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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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拌合时,土块应打碎,粒径不应大于15㎜,应按 性试验确定的配合比配料并拌和均匀,色泽一致,无灰条、灰团、花面,拌和物中不得含有土块、生石灰块,及时消除粗细集料窝和局部过分潮湿之处。
3.12填料的含水量应严格控制,其施工含水量等于或略大于最优含水量。
3.13碾压后的压实层面不得有明显轮迹,并不得有“弹簧”、松散、起皮现象,压实层面应平整。
3.14外掺水泥、石灰、粉煤灰的改良土路基应按设计要求的养生期洒水养生。
4、砼的质量验收
4.1砼试样应按规定在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并按标准方法成型试件、标准养护及按标准试验方法测试强度。
4.2按规定送检的砼试件进行28天或56天龄期的抗压强度、耐久性检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3当检验结果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则该批砼强度判为合格,否则该批砼强度为不合格;由不合格砼制成的结构和构件,应进行鉴定。对不合格的结构或构件必须及时处理;当对砼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芯样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砼强度进行推定。
5、砌体工程的验收
5.1砂浆试件在规定的28天龄期进行抗压强度检验。
5.2检验评定按抗压强度的试验结果为依据,当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时。则评定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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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路基工程的质量验收
6.1路基压实质量符合以下规定:
6.1.1细粒土和砂类土中的黏土和粉砂土,应采用压实系数和地基系数。 6.1.2砂类土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
6.1.3砾石类土和碎石类土,应采用孔隙率和地基系数。 6.1.4块石类混合料,应采用地基系数。 6.2不同种类填料应采用双指标控制。
6.3路基质量的检测依据按设计要求的压实系数和地基系数来进行对路基质量合格的评定。(包括第三方检测)
6.4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的有关规定来进行。 6.5地基系数和压实系数的检测采用K30平板载荷仪、环刀法、灌砂法来进行。
7、轨道工程质量验收
7.1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有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7.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7.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7.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测;
7.5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7.6对现场进行砼枕的硫磺锚固抗拔试验。
7.7检查钢轨的焊接试验报告和地碴、道碴试验报告。 8、试验资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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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队试验人员要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包括试验台帐。是工程质量的保证资料和竣工验交的重要依据之一。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要求完整、齐全,清晰、公正。
8.1原始记录不得复制,要真实记录材料的性能、数据、检验状况。原始记录要保存完好。
8.2试验台帐的建立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
8.3试验资料要与施工同步进行,以备工程竣工后能及时送交相关单位。
第十八条 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在设计施工图出图前,根据初步设计、设计咨询稿及电子版图纸或跟踪得到的设计意向等资料,通过现场实际调查、安全、结构方面、经济比选方面进行集体论证,提出优化意见,并传递到设计人员手中。争取设计按优化后的意见出图。
2、由各作业队技术主管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充分领会设计意图,并细划出各分项的工序,对各工序的施工方法熟练掌握,然后着手施工方案优化的提出。
3、项目的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负责组织编制,并上报局指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各队单位工程的技术主管/总工程师负责编制。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等重要部位或复杂工程的技术方案应报项目部总工批准。
5、对于工程复杂或技术新颖,施工难度大的单位工程应编制分部/分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单位工程的主管/总工程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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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图纸到位后十天以内完成编制工作,以便尽快组织开展施工。
7、通过集体讨论,对方案优化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是否需进行方案优化。
8、项目部工程部结合作业队技术编制至少3种以上施工方案、施工方法,针对各种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确定相应的工、料、机的投入,通过计算确定相应的工期。
9、安质部审核各种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安全、质量方面的要求。 10、由计划部长牵头,物资、设备等部门配合,根据相应的单价,计算出各种方案的经济投入,做出经济比选。
11、根据各种方案的经济投入、工期特点,综合考虑最后确定使用何种施工方案,并下达实施方案。
12、无论何种形式,变更设计都应按照“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程序进行,不能擅作主张。特殊情况下的变更设计还应当在征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之后,才能施工。
13、变更设计资料是竣工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变更设计报批的有关资料应按竣工文件要求内容及份数,有关单位审批后及时交施工单位一份作为施工依据,同时按技术交底要求做好交底工作,还应按专业、工点分类归档。
14、建设单位审批后的变更文件、资料应及时向项目部计财部门提供足够的资料,作为计价和工程索赔的依据。
15、各个作业队所有的技术方案资料均应整理备案,以备上级领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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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工程量核定制度
1、各作业队技术主管应建立详细的工程数量台帐,开工前由项目总工主持,全体技术干部参加,对施工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在解决施工图错误的同时,分项目对设计工程数量进行统计,掌握我们可以对上计价的工程数量,记录在工程数量台帐上。
2、对路基数量的核对时,不仅要按照设计横断面与路基诸表核对,还要按照实测断面与设计断面进行对比核算。结余数量留项目部进行控制,剩余部分属项目部对作业队核定的责任预算数量。如有超设计数量要及时提出设计变更。
3、桥涵数量核对设计结构形式、孔跨、延长米、混凝土数量、基底处理、拆除等数量,除施工图明显结余部分留项目部控制外,其余原则上属作业队控制。
4、在基底处理、路基附属等工程项目上,项目部经核算后,按百分比抽取点数,剩余部分交作业队控制。
5、根据设计工程数量计算设计材料需用量,据此建立材料设计需用量台帐,并同时抄送物资(设备)管理部门建立管理台帐。并提报《工程用料计划》。
6、工程数量实行双层控制。作业队技术主管每月25日将已完工程数量表据实提供给工程部,附详细施工里程、项目、部位和计算依据。工程部复核后交项目部计划部门计价时复核。
7、现场通过优化方案、精确测量、选配合理配合比、仔细交底、保证工程质量防止返工来控制工程数量。
8、如因测量放线有误、配合比不合理、交底有误、工程返工等造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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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数量流失,相应直接责任人和作业队主管领导承担40%到100%的损失,并予以行政处分。
9、对于因个人特殊贡献而变更设计,节省工程量的技术人员项目部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二十条 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是反映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贯彻并落实设计意图的有效措施,是保证技术责任制落实的前提。其目的在于弄懂设计意图、工程特点,以便发现问题,提出改善意见。对有异议的问题,应本着共同研究、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对不清楚或交底未明确的问题,应申请答疑让设计单位予以澄清。单位工程开工前或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施工技术(施工工艺)交底工作。
2、分项工程由现场技术人员负责交底;分部工程由施工负责人或片区技术负责人负责交底;单位工程或技术复杂工程由项目总工进行技术交底。
3、交底经过和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应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字材料或会议纪要,并由参加各方主要人员签字后,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技术交底文件或纪要应妥善保存备查,并作为资料列入工程档案。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培训。作业队技术人员下发的家属交底应简单明了,一目了然。
4、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内容: 4.1施工技术标准要求
4.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操作要求
4.3工程质量、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标准
4.4移交有关施工详图和加工图(施工场地布置图、附属设备加工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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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装图、附属工程设计图、模板制作设计图、钢筋配筋图,基坑开挖图、工程结构尺寸大样图、隧道支护设计图等)
4.5测量放样桩橛、相对高程控制点
5、对现场施工工艺及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由队长/技术主管人员组织实施,做到交任务、交操作要求、交质量标准、交工艺细则、交安全措施。交底结束应及时考核,直到掌握为止。
6、施工中的技术交底采取“工前培训、工中指导、工后点评”,反复进行,并由作业队总工、技术主管、技术人员或工班长负责落实。
7、技术交底要有可追溯性,并且只有经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签字才有效 。
8、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现场做专题技术交底。由局指总工程师或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主持,施工技术部门联系,组织与该项工程有关的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参加。以便掌握该工程的技术措施和特殊要求及施工的具体方法。
9、技术交底中普遍性的问题可采用文件形式统一下发,对单项工程的具体问题,应填写好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接签字手续,尤其是对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工序更应做到准确、详细。
10、各级技术部门都应监督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实施情况,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准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文字、图表资料均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复核制度,避免出现差错。
11、各级进行技术交底时应明确向下级技术交底的项目、内容。重大的技术交底应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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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部对技术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技术交底工作的实施,杜绝无技术控制的施工。
13、核查交底内容是否正确,避免出现违背规范、设计意图的技术性错误,确保技术交底对施工正确的技术指导作用。
14、技术交底应与上级技术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一致,与铁路局、西工指对施工工艺的最新技术要求同步,对现场施工具有前瞻性和切实可行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第二十一条 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1、工程技术资料是工程施工及竣工交付使用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各作业队应由调度、技术人员负责收集、归档相关资料。
2、工程技术资料的范围主要包括铁路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情报资料、期刊,在建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标准图、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图纸审查纪录、变更设计、施工纪录、施工总结等各项施工技术资料。
3、管理本作业队自行组织的施工技术调查全部调查资料和局指下发的全部审查核对资料。
4、负责管理本作业队组织审查核对的施工设计全部资料以及局指下发的全部审查、核对资料。
5、管理本项目部直接报送监理单位的开(复)工报告。 6、负责管理本项目部变更设计的全部资料。 7、建立收发文管理制度,并设立收发文台帐。
8、竣工文件所需的资料和工程检查证、质量签证、验收资料等,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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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办理,原则上哪一级经办的由哪一级统一管理,竣工文件编制前,由项目部收集、整理、汇总。
9、作业队的有关技术资料,施工期间,为使用方便,由项目部指定人员管理,工程竣工验交后,项目部及组织有关人员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并按有关规定分别移交公司施工科研部统一管理。
10、各类技术书籍、刊物,分别由项目部各部门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自行购买订阅和使用。
11、调度对有效、变更的技术资料应作出相应的标识,对作废的通用图、规范等到技术标准,除作出作废标识外,还应定期销毁,确实需要作资料保存时,应加盖“参考资料”印章方可留用。
12、各类技术标准如通用图、规范等必须加盖有效标识;工作场所不得存有已通知作废又未加盖“参考资料”印章的资料。文件需要分页使用时(如设计文件),应到调度处加盖有效标识,并注以原文件编号。
13、分部施工技术部门应经常检查指导作业队的施工资料积累、整理和管理工作。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资料由作业队填写和整理,设专职资料员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交项目部工程部统一管理交验。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由项目部统一负责整理。
14、工点负责人应建立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档案,以便于汇集施工原始资料,处理施工有关问题,编制施工技术总结和竣工文件。
15、各级资料管理员应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技术资料情况,各类技术资料应分专业、分类组卷,编制目录。补充资料要与原设计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设计图上标识(或说明),避免错用。
16、试验检验资料由实验室负责收集整理,签字盖章齐全后按工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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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交技术部门。交接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创优规划与QC小组 一、创优规划的原则: 1、保证安全、质量、工期; 2、不违背设计意图; 3、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4、成本最低、工艺先进,施工容易、简便; 5、不影响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及环水保要求。 二、施工方案优化的程序:
(见下页图)
三、创优规划的奖励
1、作业队的施工质量或工艺受到业主、公司或项目部好评的,分部将按比例给予奖励。
2、在业主或公司组织的“劳动竞赛活动”中,位列前三名,受到业主、公司单位认可、好评的,分部将按比例给予奖励。
3、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提出重大方案或优化措施的作业队组,分部也将给予个人和集体相应的奖励。
4、对于在工期考核和质量评审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作业队组,分部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果起到负面效应的,分部也将视情况对责任人或作业班组给予相应的处罚。
5、具体奖罚措施及系数解释权归计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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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QC小组,
方 案 1 方案优化的提出 方案优化的立项 编制优化方案 方 案 2 方 案 N 审核是否满足安全、质量、工期要求 对方案进行经济对比 审定下达执行方案 1、QC小组即质量管理小组,是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围绕企业的方针目标和现场存的问题,以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人的素质为目的组织起来,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的群众组织。
2、为了切实有效的开展施工竞赛活动,提高工程质量,针对本项目施工内容及特点,项目部强烈号召两个作业队积极组建QC专题小组,切实搞好施工生产中的技术攻关问题,并成立专题小组。请各队的技术队长、总工、技术主管协商组建,并将《质量管理小组注册登记表》、《质量管理小组课题登记表》报分部审批。
附表:1.《质量管理小组注册登记表》
2.《质量管理小组课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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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物资设备管理
第二十三条 物资管理
1、物资采购计划:甲供、甲控及大宗主要材料由分部物设部负责管理及调剂。各作业队只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工作,各作业队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需要量,分月、季度上报需用总量及申请订货计划。月计划必须在每个月的5日前上报下个月的申请计划,便于物资设备部汇总上报业主和供应商安排下个月排产订货和发运计划。对于单月用量不大的物资,可以把多月的计划量凑成整数,使同品种、同型号、同规格、同到站物资的单批运输量达到基本运输单元的整数倍。每月末报当月《工程用料总计划>.根据《工程用料计划》由各作业队材料编制《物资申请计划》。报项目部物设部审批后,物设部下达《物资采购委托书》各作业队依据委托书的内容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总工审核、作业队长批准后实施。第四条、内容包括编制说明、申请计划表、需要量核算表和技术标准等。具体要求:①申请(采购)计划必须按统一格式编报;其中编制说明计划所列的物资品种、规格及材质应满足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标准、交货条件、技术建议和设计图纸要求;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及说明必须全面②各作业队应保证计划编制的准确性和严肃性,除设计变更外,年度施工计划不作调整时原则上不对物资设备申请计划进行调整。申请计划上报审批后,不得随意变更。因迟报、漏报、错报计划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各作业队相关人员负责。
2、凡上报的计划、报表、资料统一用A4纸,需作业队主管领导、技术主管、物资主管、制表签字。
3、物资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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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对到达合同指定卸车点的物资设备,收货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采购合同要求,对到货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认真验收。
3.2索齐各种附件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并做好原始记录 数量验收:袋装水泥清点数量(必要时可过磅),散装水泥卸车前均要过磅,损耗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定尺钢材,在国家标准允许公差范围内,检尺理论换算,不定尺钢材过磅计量。
3.3质量验收:物资人员负责外观检查,需要抽检的物资按技术标准及采购合同的要求,由物资管理人员及试验人员按规定取样、送检,做好原始记录。验收记录或交验清单一式四份(收货单位、供应单位、监理单位、相关单位各一份)。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单独做好商务记录,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同供应商协调及时处理。
4、验收结论必须由收货单位、供应单位及试验、技术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否则不予结算。物资运至工地后,由各作业队自行组织卸货。卸货前发现物资设备被盗或包装损坏,应找承运人做好货运记录并请承运人签认,并将签认的货运记录资料及时报物资设备部,以便依据运输规章和运输保险规定,向有关部门索赔。各作业队不得拒卸拒收。凡各作业队拒卸拒收或迟卸迟收造成的损失由作业队相关人员负责。
5、物资设备申请采购计划
5.1季度计划:如果年度申请计划对各季度的需用量安排比较合理,可以不报季度申请计划,若差距较大时,可以编报季度调整计划(分月),报送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送下一季度物资调整计划;
5.2月计划:每月5日前报送下月物资申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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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类报表、台帐
6.1物资设备购(收)入、消耗、库存统计表:截止时间为每个月的25日。
6.2物资设备采购结算明细统计表:本表为月报,截止时间为每月底,具体要求及填报格式按物资设备部的规定执行。
6.3物资设备台帐:各作业队按规定格式建立台帐,每月核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6.4统计分析:每月末上报《物资设备收入、消耗、库存统计表》。 6.5每个月的5日、15日、25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部管物资统计表》。
7、加强物资现场管理
7.1坚持现场按测算定额发料。
7.2现场材料谁用谁负责,按定额发放,浪费或损坏由本人负责赔偿(责任到人)。
7.3加强现场材料的回收。
7.4是保管员对到达的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和外部的质量验收,然后点收入帐(对工程用的地方砂、石料严格收方技虚方折扣。大宗材料结合技术人员共同验收。
7.5应建立各项物资台帐(如物资卡片、材料点验单、用料单、材料动态表、主要材料消耗台帐、材料成本台帐等相关资料)各作业队材料人员必须每月25日前上报物资动态表及材料点验单、用料单一式叁份,一份交项目部财务部,一份上报物资设备部备案,另一份留底,对上报材料动态表必须做到及时、准确与自购料报销数量、单价、金额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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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月25日为结算日,各作业队根据实际进料数量与各物资供应商对本月经检验合格的统购物资进行核对签认,物资设备部将付款单、验收单及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等凭证按月分类汇总,经工程项目部分管领导签字财务报账,由财务部对供应商的合同价款进行支付。各作业队自行采购的零星材料费用应及时报帐。
第二十四条 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1、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要合理堆放,分类别、厂家、规格、批次堆码,下垫上盖,重要物资要进入库房存放;材料的堆放尽量靠近使用地点,确保运输及卸料方便;
1.1.水泥存用房要铺设防水、防潮层,保持干燥,要按品种、批号、标号堆垛,且底层离开地面20cm,堆高不超过1.5—2m,离墙保持20cm至30cm空隙,并做到先进先用,零星先用。
1.2.钢筋与钢筋加工厂要统一考虑布置,并按进场、加工和使用的先后顺序,按规格、型号、批号分别堆放,底层离开地面10cm,钢材存放期间不应被雨淋,以防锈蚀。
1.3.各种材料的堆放要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料等要分别堆放见方,方便施工;预制构件的堆放力求直接装卸就位;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置。
1.4.爆破器材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雷管、炸药分库存放,两库间距不少于30米,仓库门窗要牢固,窗有钢筋,门朝外,并上锁;库区用3米高铁丝网或围墙围挡,并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看守;出入仓库手续严格,逐一登记在册;按照审批的数量规格领发,同时监督使用情况,剩余的雷管、炸药、导爆索送回炸药库并登记,严禁以各种理由私自存放爆破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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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现场、材料场做到整齐干净,无砖瓦块、钢筋头等,无杂草、杂物。 2、工地存放的材料,要设置规格统一的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厂家或产地、出厂日期、检验状态,未检验材料、经检验的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要分界线存放,标记准确齐全。
3、对进场、进库材料不但在现场有明确标识,还要建立完整的进出库台帐,注明材料规格、数量、来源或去向、用途,以便质量追溯;物资部门要在技术、计划、统计、调度等部门的协助下,做好工程材料逐日消耗统计,以便与设计用量、材料供应计划进行比较,为下一步材料供应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也为掌握材料用量与工程进度关系、降低物耗、节约材料、降低成本打下基础。
4、做好防火、防风、防水、防雷击、防盗工作。炸药库、雷管库、油库设避雷针,配灭火器,铁锹、防火沙和蓄水池。严防各类物资丢失、被盗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5、主要物资均实行限额发料,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偷工减料和倒卖工程物资的事件发生。
第二十五条 机械设备管理 一、机械设备使用及管理:
1、项目部机械设备配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同时考虑本单位机械设备资源实际情况,既要满足施工能力,又要避免资源浪费。
2、项目要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对进场机械设备要进行性能检验,检验结果要形成《机械设备进场检验记录》。
3、投入施工的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必须良好,执行“三定三包”(定人、定机、尽责任、包使用、包保管、保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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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完善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日常保养、定期保养、特殊保养、走合、换季保养)。坚持以机械设备实际技术状态为基础的动态维修制度,健全机械设备修理机构,配齐维修人员,规范修理,做到修前有计划,修后有验收,坚决克服项目施工在机械设备使用上的短期行为。
5、机械设备操作(驾驶)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正确使用,禁止超负荷作业,拼机械设备和精机粗用。出现机械设备提前磨损、临时停放、封存、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完好率下降或损坏的,吊销其操作证件,调离本岗位,并处以其直接经济损失30%的经济处罚。
二、机械设备租赁管理
1、机械设备项目部按照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统一进行调配或租赁,然后根据各作业队具体情况调配各作业队使用,各作业队不得私自租用机械设备。
2、机械设备租赁计费应优先以工作量作为计费依据,特殊情况以工作时间作为计费依据的要严格履行台班的审核、签认过程。
3、租赁机械设备进场时,项目部应与出租单位共同确认租赁机械技术状况,清点随机工具、附机、附件及使用、维修保养技术资料,签认机械交接记录。确保进场机械状况良好,随机工具、附件及技术资料齐全。
4、各作业队应合理安排工期,顺序组织租赁机械设备进场,提高机械设备利用效率,减少机械设备占用时间,降低工程机使费成本。对出租方未派驻操作者的机械设备,项目部应负责对其使用、保养等日常管理,严禁项目部将内部租赁机械设备转租、转借、赠送、担保、还债、投资、抵押、转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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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械退租前,机械管理人员要清点零部件、工具、技术资料,随机移交出租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对于重要机械设备拆卸或退场前项目部要通知出租单位到机械使用地点进行运转检验,检验机械技术状况并经双方签认。
三、机械操作安全管理
1、要高度重视机械设备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机械安全教育列为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机械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
4、进入铁路既有线施工的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相关专业规定。
5、特种机械设备应坚持周期检定制度,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特种机械设备禁止使用。
6、外租机械设备一定要加强安全管理,操作人员无上岗证、特种机械设备无定期检验合格证的严禁进场。
7、报废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8、对机械设备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收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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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架子队安全、质量、环保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安全管理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1、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开工前,项目部对作业队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作业队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对上岗人员(包括劳务工)要普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3、加强对各级干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管理,管理在干部,干部在作风。因此,各级干部要克服好人主义,不能弄虚作假。
4、确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通过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日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5、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宣传。桥涵和既有线等重难点工程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措施牌,危险区、易燃易爆区要设立安全标志,标志要规范醒目。
6、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集团公司安全培训1~2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员工培训学习不少于12学时。
7、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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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等。
二、严格交接班及班前讲话制度
1、作业队及各工点要严格交接班制度,每次交接班要有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工程地点、所施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并及时报告项目部并备案。
2、作业队要严格实行班前讲话制度,每天上班前作业队负责人要对各班组负责人交代当天的工作量、任务、注意事项及工作程序。
三、“一法三卡”的实施办法
1、项目部成立“一法三卡”领导小组,对所有的职工及劳务工进行“一法三卡”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内容宣贯到一线施工人员,并做好学习记录。
2、项目部安质部针对作业场所和岗位进行详细的排查、辨识和分类;各作业队也要对各自管段内的危险源进行详细的排查,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确定的依据是:
2.1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2.2有人员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2.3有机械、物体挂、绞、碾、碰、挤、压、切、撞、刺危险的场所; 2.4有塌方、灼烫、落物、蹦块的危险场所;
2.5有爆炸、易燃、易发生火灾、中毒和窒息的危险场所; 2.6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3、项目部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整理的危险源点辨识及分类,在项目部主管领导主持下,进行危险源点等级与确认;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点的监控等级划分的依据:
C级: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伤害程度较轻,财产损失较小或对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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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B级: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易发生多人伤害、多为重伤,偶有死亡,财产损失较大或易造成慢性中毒;
A级: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易发生群死群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4、项目部根据指挥部的实施办法制定了相应的检查制度,并检查作业队的日常检查情况;作业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
作业队根据项目部研讨确认的危险源点等级,进行警示卡、提示卡的制作。
5、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点的分级建档及上报工作。
5.1项目部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专职安全工程师、作业队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员的作用,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对施工安全现场、机具、设备、用电等进行认真分析检查、把存在的事故隐患、职业危害的源点找出来,并进行详细的登记。
5.2各作业队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职业危害源点,组织有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工人参加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源点,并根据等级监控划分依据,确认其监控等级。
5.3依据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监控级别,分级等级建档,并将建档控制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上报指挥部备案,由指挥部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备案。
四、高风险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并行地段:在并行地段实行“跟机作业”制度,防护人员必须紧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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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机械,严禁施工机械(拉土车辆)在路基上掉头;在新建路基和既有线之间设置警戒线,严禁施工机械超出警戒线;防护人员必须配备以下防护用品:工具包、信号灯一把、信号旗(两红一黄)、喇叭一个、对讲机一台、响墩三个、哨子一个。防护用品随身携带。在施工时段施工现场必须有防护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作业队管理人员值班。
在既有路基帮宽地段,施工前3天通知工务、电务及铁通单位,让其来现场监督施工。在对既有路基开挖台阶前,应先对路基上光电缆及路基本身进行调查,在施工前挖探坑,探明光电缆走向及埋深,做出切实可行的防控预案、防护措施、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在施工期间专人不定期观察路基变形情况,保证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营安全。
在有施工车辆侵入既有线界、不能立即将其拖出时,防护人员应立即向来车方向跑出800米远,利用防护用品挡停列车。
2、桥涵:既有线附近或既有线上施工桥涵前,应先做出切实可行的线路加固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在桥涵两侧规定距离处设置施工牌。对有线路加固的位置,应有专门线路工定期检查线路,安质部门不定期抽查,以防线路变形。防护人员配备以下防护用品:工具包、信号灯一把、信号旗(两红一黄)、喇叭一个、对讲机一台、响墩三个、哨子一个。防护用品随身携带。
3、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必须检查,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整,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料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时作业应设制防护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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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爬梯,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作业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4、雨季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防涝、排涝安全防护措施。雨期前,必须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疏通。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滑措施。暴雨前后,应对脚手架、揽风绳、地锚、边坡、基坑、临时房屋和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或有可能发生的坍塌的地段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5、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防水层施工:TQF—I型防水层在运输、储存中,应防止日晒雨淋及碰撞,并远离热源、火源;防水卷材应平放,储存高度以平放5个卷材高度为限,设放水层的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不得用明火加热。
7、施工用电
7.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7.2用电设备实行一扣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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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装置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7.3自配发电机组应采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发电机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7.4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沿地或架空铺设,严禁沿地面铺设,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7.5配电箱及开关的要求:固定配电相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瓦斯、烟气、蒸气及其他介质中,配电相应采取防雨、防尘措施,并配锁。
7.6施工照明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桥梁基础,组合钢模板作业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其它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业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定期检查。
8、材料堆码、装卸和搬运
8.1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形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超过1.5m,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不得超过1m,每层应有垫木隔开;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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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8.2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牢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3,作业前由专人负责说明物料种类、性质、质量、装运地点等有关注意事项和不安全因素。装卸管材、钢筋、型钢及细长构件时,应动作一致,超出车子部分应加托架,捆绑牢固,使用滑车倒链装卸重物时,不得超载。采用漏斗棚架装料时,棚架下严禁站人或通行;当使用轻型小车装运材料时,前后两车宜保持2m以上间距,上下坡道时宜保持10m以上间距离。
9、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在临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栏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岗作业。
10、防火、防爆、防毒、防风、防洪
10.1施工防火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和国家现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所,应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配设消防器材。
10.2现场动火的作业点,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当需立件交叉动火作业时,应用非燃烧材料进行隔离。
10.3现场的生产、生产区应配置消防措施,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房屋、库棚、料场等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消防规定,室内设置火炉取暖时,应有预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10.4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施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设[2000]250号)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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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贮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10.5凡有毒、有粉尘侵害的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10.6现场施工应掌握风力预报,在危及施工作业安全时应采取措施或停工。
10.7防洪:针对每一有防洪要求作业点制定详细的防洪措施,物资设备部备足防洪材料和应急材料,已备急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预案,在洪水发生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11、光电缆防护:在既有线附近施工前,对无法确定是否有光电缆处,必须先挖探坑,探明光电缆走向及埋置深度,确认后再施工。严禁盲目开挖既有路基,项目部一旦发现将作严肃处理。
五、签订安全责任状
1、本着“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只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才能真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项目部将和作业队队长及总工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其责任并进行考核;作业队也要同作业队技术员、安全员及其职工签订安全责任状,同时和各班组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六、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项目部、各作业队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资料台帐。
1、生产责任制台帐,包括开工报告,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施工队安全责任书等。
2、安全培训教育台帐,包括培训教育制度,三级(三级教育即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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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班组教育)安全教育卡片,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名单、日常安全教育等。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及各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资料。
4、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安全检查台帐、事故易发点控制台帐、安全活动台帐、安全防护设施、工具及设备台帐、事故处理台帐、安全规定贯彻情况台帐;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台帐。
5、安全管理“双十”台帐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七条 质量管理
一、各级参建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二、项目部对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原则为“宏观管理,微观监督”,施工作业队为“具体管理”、“具体实施”,并要对各自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部、作业队要认真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和职责分工,做好预测、预防、预控,实行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
三、项目部设安质环保部,配部长1名;作业队配质检员至少1名;班组配兼职质检员1名。所配质检人员要分工明确,专职专用。
四、质量分级控制目标
1、项目部控制工程质量大、重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 2、作业队控制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
2.1防止路基工程路堤压实密度不足、缺口土方填筑夯压不实等质量通病;
2.2防止桥涵工程混凝土浇筑出现漏振、过振、蜂窝、麻面、空洞、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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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和夹渣、混凝土接缝不平顺等质量通病;钻孔灌注桩孔壁坍塌、灌注孔桩底沉渣过厚、挖孔桩周围地基松动造成混凝土桩间断等质量通病;
2.3防止混凝土、沙浆试件强度不符合设计强度;
2.4防止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被相关单位通报或曝光。 五、作业队要根据承担工程项目数量的多少和项目规模的大小配备不少于一人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质量管理检查人员,负责对作业队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并要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检查工程质量。项目部质量管理检查人员对各作业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抽查制度。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文件进行整改落实。
六、严格执行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进场检验制度
1、作业队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材料进场前必须组织物资、技术、安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和实物,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工地。砂石料须经筛分实验并由实验部门出具实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厂制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化验证明,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实行双控(合格证、复试)。超过使用期限的建筑材料必须送至合法检(试)验单位进行材质的复核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并要把不合格材料全部清除出施工场地。材料堆码整齐,并要对水泥等材料设专用料库,防止雨淋受潮。
2、各种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等进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的应进行试验,再由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不得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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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现场挂牌制度
各种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构配件都要悬挂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出厂日期、质量状态等指标。主要工序如钢筋、模版、混凝土、路基碾压、轨道整修等,施工过程中要尽可能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作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由操作不规范造成质量问题及事故的,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七、严格计量测试工作
计量、测量和试验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各作业队要认真执行计量测试规定,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1、按有关规定和需要配置人员、设备,保证日常工作的环境条件。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计量、测量、试验管理规定。各种仪器、仪表、量具要定期检定和维修,且必须经过法定计量部门的标定合格,确保使用灵活,精度符合要求。
2、严格按规范、规则和检测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开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坐标方位、水准高程的测量,做到换手复核,保证线路、桥涵、构筑物标高、定位及结构尺寸准确无误。
3、现场实验室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且要同实验资质、仪器设备、计量等资料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才允许开展试验工作。对试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验室要及时上报项目部。
4、加强原材料的检测和复验,以及砼、砂浆、填筑工程的施工检验和控制,保证发出的检测报告准确、公正和具有权威性。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应当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实验单位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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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现场施工计量。砼一律实行重量比,规模大且集中的工点(圬工量在500m3以上的混凝土工程)应采用砼集中拌合或其他自动计量装置,以保证工程内在质量。
7、各项工作均要依据监理规范规定,严格履行签证手续,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或工作。
八、混凝土与砌体工程冬期施工 1、混凝土工程冬期施工
1.1当地昼夜平均气温连续3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混凝土施工应按冬期施工要求。
1.2冬期施工期间,当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混凝土、且其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30﹪前;或用矿碴硅酸盐水泥配制混凝土、且其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40﹪前,均不得受冻。C15及以下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前也不得受冻。
1.3进入冬期施工前,应预先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3.1根据年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冬季施工的项目,对高架桥及零小分散工程,不宜安排在冬期施工。
1.3.2收集历年气象资料,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
1.3.3落实有关工程材料,防寒物资、能源和机具设备。
1.3.4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 1.4冬期混凝土的养护及拆模应严格遵循《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 2、砌体冬期施工
2.1砂浆强度为达到设计强度的70﹪前,不得使其受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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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砌体所用的石料、砼预制块和砂应清除冰雪冻块,并宜根据工程进展将其提前运入棚内。石料和砼预制块表面与砂浆的温差不宜大于20℃。
2.3砂浆应采用保温容器运送,中途不宜倒运。砂浆应随拌随用,每次拌量宜在0.5h内用完。已冻结的砂浆不得使用。
九、建立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作业队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每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确保隐蔽工程施工质量。
1、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如路基基底处理、桥涵等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各类工程钢筋布置和防水层、砼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现场质检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员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等,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监理人员检查并签证后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对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自行隐蔽者,应揭盖补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作业队长负责。
3、隐蔽检查应及时进行,并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现场监理机构,由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办理检查签证。如经监理人员检查发现不合格,指令整改的,作业队应按规定限期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桥涵地基经检查签证后应立即封闭,逾期地质发生变化,应重新检查。
4、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报驻工地监理代表和设计单位。
5、检查时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验标、施工图纸对照检查,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巡查,将巡查的情况记入施工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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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隐蔽工程检查证,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的铁路工程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7、每项隐蔽工程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确认合格后,在实施隐蔽前要进行拍照。所拍资料要做质保资料留存,并且是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8、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按规定备齐份数,做好留存。
十、开工前质量控制 1、掌握施工依据及标准
1.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核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部门或业主提出变更。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文件。
1.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及业主和上级有关质量文件,弄懂弄通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
1.3根据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编制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和交底书,经工程技术主管审核后,交施工队组织实施,双方要进行签字交接。
2、把好施工材料质量关
2.1所有工程用外购材料必须从正规厂家采购,且有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禁止采购劣质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按国家规定数量进行抽样复检,经复检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用于工程。
2.2选用地材时,要首先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待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使用,否则不得采用。
3、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需要的试验机构,配齐检测设备和试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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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设备必须定期校对,试验人员持证上岗。
4、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满足保证工程质量的必备条件。对一些重点工序质量要制定预防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5、准备好各种质量记录表格。
6、建立质检机构,配齐专职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完善各种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
十一、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严格按设计文件和工艺标准施工,按规程操作,按验收标准评价验收。推行样板引路质量控制方法,尤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先进行试作(行),以确定施工参数及处理效果,待确认满意后,方可全面施工。
2、随工程施工进展,及时做好各种质量记录和工程日志,做到填写内容准确、完善,签字手续齐全,对工程质量有可追溯性,禁止写“回忆录”。
3、严格工序质量检查
3.1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持证专职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经有关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2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均实行“三检”制(自检、专检、他检),保证每道工序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严禁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中。
3.3项目部和作业队两级质量管理部门要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监督检查应按《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并做好记录。
4、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序质量,消除质量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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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项工程在保证主体结构内在质量的前提下,要把规范细部做法,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外观质量作为质量控制的主要目标。
6、按验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6.1每检验批工程完工后,由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验收标准规定及时进行自检自查。作业队技术人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认。
6.2分项、分部、单位或项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按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中的规定程序进行。
6.3工程施工质量内部验收或评价由同级专职质检员(必须由持有集团及以上部门颁发《质量检查证》的人员担任)组织实施。业主或监理的验收权力按验收规范中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其它人员一律无权组织施工质量验收或质量评价。
7、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或返修处理。
8、各级质检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对关键工序或部位要进行重点控制,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控或进行旁站监督。
十二、竣工后验交前质量控制
1、工程完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设计文件、验标进行一次内部全面质量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制定纠正措施,落实到人,限期纠正,质量达标。
2、对质量记录要补充完善,保证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每项单位工程完工后,要从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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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资料、主要功能抽查及观感质量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并做好记录和签认。
十三、认真实行质量文件记录
从项目部到作业队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要作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并以作业队为主,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分类、归纳、存档。项目部做好相应职责内的质量记录。
1、施工中,工点施工负责人、主管技术人员、工地值班员、测量和实验人员、质量检查员、工班长等,均应按规定做好质量原始记录,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的责任。
2、质量管理记录资料。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有关国家、行业、企业等施工技术标准;各种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记录;设计文件审查核对记录;地质勘察资料;交接桩、施工复测记录;混凝土搅拌站(级配填料拌和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以及程序文件规定的相关质量记录等。
3、工程材料质量记录。主要包括进场工程 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各种合格证;设备进场维修记录或设备进场运行检验记录。
4、施工过程质量记录资料。施工或安装可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包含有关图纸的图号、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监理工程师签证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技术交底书;检测及试验报告;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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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观测记录;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
5、各项记录要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进展同步。
十四、建立开、竣工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
1.1坚持基本建设程序,签订承包合同; 1.2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应能满足开工需要;
1.3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及中线、水准、定位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1.4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执行; 1.5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能掌握运用; 1.6各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2、竣工检查内容及要求。
2.1核对各部尺寸、完成数量及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2各种施工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情况;
2.3复查质量验收记录,如发现缺项、漏项或其他质量问题,应列项处理,限期完成。
十五、坚持技术交底制度
作业队必须坚持以技术进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作业队技术主管应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每道工序、每个工种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技术主管对班组长的交底、班组长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交底,各种交底必须得有书面或文字记录。在技术交底中要明确达到的质量标准和采取的技术措施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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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认真做好成品保护
作业队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作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要采取“护、包、盖、封”等有效措施加强成品保护,防止已完工程受到损伤,影响工程质量。
十七、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1、项目部要按照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工程创优,把创优活动纳入工程质量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项目工程规模、结构特征及技术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创优。凡具备创优规模的工程项目,都要纳入创优规划,实现确保部优和省优、力争国优的创优目标。
2、实行质量示范引路制。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面大量广的分项工程)在开始大面积施工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统一施工工艺,统一质量标准。并由项目部牵头,作业队具体负责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创优示范活动,力争参加评选的工程项目获得优质示范工程率达到85﹪以上。
第二十八条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实施办法
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包西铁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针对本标段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特点,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水保政策和法规,落实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投标承诺的环保、水保措施,对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实施积极性保护。
二、环境目标和指标
1、施工现场场界噪音:昼间<75dB,夜间<55dB;打桩机噪音限制:85dB(22、00至次日6:00);距离居民区较近的地段,配合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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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居民安抚工作。
2、现场目测无扬尘,运输无遗洒现象,主要施工便道及加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或洒水降尘。
3、生产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4、施工现场的油品、化学危险品一律实行封闭式或容器式管理和使用,防止因泄漏、遗撒对环境造成污染。
5、分类处置固体废弃物,确保排放达标。 6、最大限度节约能源、资源。 7、尽可能使用环保型建材。
8、杜绝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火灾和爆炸事故。
9、做好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环境。 三、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
各架子队应成立以架子队长为组长的环保工作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开展环保工作。各施工队配环保检查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对合同规定的施工限界内的植物、草皮、树木等做到尽力维护原状,砍伐树木和其它经济植物时,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批示同意,必要时采取迁移保护,工程完工后及时恢复;对施工界外的植被严禁损伤。必须铲除的永久构筑物处草皮,应尽量用于地表或坡面防护。
2、野生动物保护:不得追赶或惊吓野生动物;严禁施工人员伤残、猎杀野生动物,违者追究法律责任;禁止污水遍地排放,霉变食物四处抛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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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野生动物中毒死亡;如野生动物发生意外时,给予必要的救助并及时通知相关动物保护机构。
3、对施工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须集中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严防逸散,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五、水土保持措施
1、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和业主、工程监理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时,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尽量减少便道数量。
2、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生活区周围铺植草皮,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防止风蚀或沙化。
3、临时工程挖填施工,采用挖掘机按先内侧后外侧顺序开挖,严禁土块顺坡滚落临近沟谷或河道;高填方段均应砌筑坡脚挡墙;边坡必要时采用喷播植草;生产、生活房屋的四周设通畅的排水系统,并对空地进行绿化,同时混凝土拌合站、料场、料库采用混凝土进行场地硬化,减少水土流失。
4、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采取保护和按设计要求采取工程措施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5、临时工程用地尽量选择在植被稀少地段或基岩出露的平缓山坡,临时用地使用完后必须按要求尽快恢复。
6、根据工程施工进展,及早安排施作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裸露地表的植被覆盖。
7、弃土场使用前必须先按设计要求对坡脚进行防护,并做好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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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先护后用。不再使用的弃土场场顶应进行平整,并按设计要求及时恢复。
8、工程施工完成后,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护沟谷自然畅通,防止积淤或冲刷。
六、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按设计及有关要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不得在营地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严禁将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延河。
2、施工中加强生产管理,保证设备完好率,防止跑冒滴漏,杜绝人为排放污水污染。生产生活污水处理采用多级沉淀池过滤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河道。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为:污水→收集系统→多级沉淀池→沉淀净化处理→排入河道。
3、施工废油,采用隔油池过滤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超标排放,污染周围水环境。
4、桥梁钻孔桩施工排出的泥浆,必须采取沉淀、过滤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将泥浆封闭弃往指定碴场。
5、临时工程设施修建时不得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对天然形成的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不允许在临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或负地形。
七、大气环境的保护措施
1、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型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2、在运输水泥、砂石料等易飞扬物料时用蓬布苫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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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4、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5、在有粉尘的环境中作业,除洒水外,作业人员配备劳保防护用品。 八、降低噪声的保证措施
1、对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
2、机械车辆途经施工生活营地或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3、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不得安排噪音很大的机械。
5、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6、对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合、构件预制等场地选择时,尽量远离居住区。
7、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在高噪音区和低噪音区的作业时间,并配备劳保用品。
九、生活垃圾处置
1、生活垃圾用密闭容器集中收集,对可降解废弃物集中掩埋在指定地点,可在距食堂、宿舍较远处掩埋;对不可降解的废弃物如塑料袋等须集中收集,运往指定垃圾场统一妥善处理。每个房间有小型封闭垃圾桶,室外设有可封闭的垃圾箱,确保无人为随地抛洒垃圾的现象发生。
2、可降解生活垃圾弃置点必须掩埋可靠,防止野生动物觅食;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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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密封可靠,并适时对其消毒,防止野生动物偷食中毒。
十、临时工程施工环保措施 1、临时工程的修建与防护
1.1选址原则:以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为原则。
1.2修建标准:生产、生活房屋尽量与周围相协调,且房屋周围设通畅的排水系统,并对空地进行场地硬化,减少水土流失。
1.3对需开挖的临时工程的位置,必须进行边坡防护,防护采用M10浆砌片石或喷射混凝土,坡脚设排水沟。
2、弃土防护工程:弃土场遵循“先挡后弃,就近弃土”的原则,弃土场位置按设计确定地点,弃土场周围设挡墙防止雨季的水土流失。
3、排污处理:施工中加强生产管理,对隧道涌水、废水及施工营区的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其工艺流程为:污水—收集系统—多级沉淀池—沉淀净化处理—排放
4、废碴处理:废碴主要包括冲洗拌合站及沉淀池中的废碴,处理方案为:集中弃往设计指定的弃土场,完工后统一对弃土场进行复耕和绿化。
十一、文物保护方案
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当地文物部门。严禁私自占有、破坏和非法买卖文物,必要时请当地公安部门担任警戒,加大力量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文物部门对文物进行抢救和处理。
十二、文物保护措施
文物是国家的财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及地方文物保护部门的要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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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深入学习国家《文物保护法》和铁道部及当地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2、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把文物保护措施落实到各作业队和每个工班及文物保护责任人,签定文物责任状,实行奖罚制度。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规定,杜绝任何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径。
4、施工前,对地表地貌进行必要的调查,发现有文物的或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地下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或地下文物时,及时停止施工,用最快的方式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并采取保护现场的紧急措施,避免人为的破坏,在文物保护部门采取的保护性发掘等措施完成后,经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后,再组织重新施工。
5、开工动员中,向施工人员讲明历史文化遗址、文物的重要意义,使每个职工明白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在现场开挖施工时,发现文物要及时封闭现场,妥善保管文物,迅速联系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及时将现场情况作详细报告。必要时请当地公安部门担任现场警戒,严禁私自占有、破坏和非法买卖。
第八章 责 任
第二十九条 分部责任
(一)架子队是组织管理责任主体,对架子队的建设和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三)组织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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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四)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对施工工程质量负责。有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对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条 架子队责任
(一)认真落实和执行分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安全、质量的监督、控制。
(二)根据分部施工生产计划,详细分析、认真分解。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劳务人员施工生产,对于机械设备配置、劳动力不足等情况及时反馈分部。
(三)根据架子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对架子队管理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四)根据施工进展情况,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工班、劳务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五)认真做好架子队内、外业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真实、完整。
第九章 架子队人员配备
第三十一条 架子队主要人员基本配置: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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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高效”的原则,在满足九大员( 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技术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基本配置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施工特点适当补充各岗位人员数量,以充实架子队管理力量,确保架子队管理有效运转。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三十二条 架子队主要人员基本要求: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由本分部正式员工担任,并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领工员、工班长同时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人员数量按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情况配置。
第三十三条 架子队应统筹安排分部下达的施工作业任务。各工班劳务作业人员、施工机械等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必须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章 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十四条 架子队队长岗位职责(翟 耀)
1、宣传国家、铁路总公司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各项规章 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2、负责架子队的全面管理工作。在分部的领导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施工生产,认真落实项目下达的施工任务。
3、负责贯彻上级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施工保障措施,组织和指导作业人员安全施工,配合分部安全专职人员做好本队安全技术交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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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4、负责承建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按照分部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技术性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组织本队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
5、负责架子队的思想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和生活管理。
6、负责本队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和费用核算,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向分部提报劳务人员出勤记录、机械台班使用统计记录、综合考核情况等资料,配合分部进行劳务与机械租赁结算。
第三十五条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李 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各项施工规范、验收标 准,认真执行建设单位和分部各项有关规定。
2、协助队长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 3、负责本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参加分部图纸会审、参与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
4、负责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保等书面技术交底,并将技术交底分类存档。指导施工班组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等要求进行施工。
5、检查、监督、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工序、工艺方面的问题。
6.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三十六条 技术员岗位职责(陈 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各项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认真执行建设单位和部各项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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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技术负责人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3、跟班作业,纠正施工中安全、质量、环保、工序、工艺、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立即停工并报告上级。
4、做好内、外业等相关技术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 5、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6、做好对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质检员岗位职责 (姜金凤)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各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认真执行建设单位和分部各项有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负责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3、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保证措施。 4、跟班作业,纠正施工工序、工艺方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督促检查“三检制”的落实。
5、负责隐蔽工程自检、报检。
第三十八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李 卓)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等安全法规和安全条例,认真执行建设单位和分部各项有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协助队长进行安全教育,接受上级专职安质人员的业务检查与指导。 3、跟班作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做好安全记录。
4、负责本队安全器材、用具、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标识。
5、制止违章作业,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保护好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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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试验员岗位职责(孙毛于)
1、掌握各种材料的常规检测项目及试验仪器的工作原理、技术指标、操作程序和试验方法
2、参加开工前的地材调查与取样送检。
3、收集原材料,半成品的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送试验室存档。 4、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检查试件抽取、制作、标识、防护和送样。 5、负责管区内现场施工控制的检验与试验。
6、检测过程中,做好记录,建立相应试验管理台帐,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检定制度、流转制度。
第四十条 材料员岗位职责(史晓东)
1、认真学习建筑材料基本知识和有关建筑材料保管要求,做好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点验和保管工作。
2、建立出入库台帐和逐日材料消耗台帐。
3、负责原材料进场后填写通知单,通知试验室(员)取样送检。 4、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状态标识。 5、采购所需辅助材料,并做好台帐。
6、回收利用好废料、边角料,如:木料头、钢筋头、水泥袋、铁桶等,建立回收台帐。
第四十一条 领工员职责(伍良正)
1、全面负责工点施工生产的现场组织和指挥工作。
2、严格执行班前交底制度,合理安排和组织工班作业,提高劳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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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效率和机械施工效率,节约施工成本。
3、组织工班完成架子队下达的施工任务。
4.负责工班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 5.协助队长进行劳务人员和租赁机械的现场管理。 第四十二条 工班长职责 (王照庆、 刘铁兵) 1、严格执行劳务人员班前点名和交底制度。 2、认真做好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和机械使用统计工作。 3、带领工班全体人员完成架子队下达的施工生产任务。 4、纠正所属人员施工中影响安全、质量的施作行为。 5、完成队、领工员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十一章 架子队主要人员补缺制度
第四十三条 架子队主要人员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调换,但因工作调动或不胜任工作岗位等因素,分部将选择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员工并提前报送监理和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补缺或调换,并将调换人员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备案。
第十二章 架子队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 分部根据各架子队工程规模、施工特点、投资计划等因素综合考虑,统一配足架子队劳务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劳务人员和施工机械纳入架子队工班现场,由架子队领工员、工班长指导和带领参与工程施工。
第四十五条 劳务人员由分部与具有劳务施工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核验拟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务公司方可组织劳务人员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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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劳务人员与分部职工一样同教育、同要求、同检查、同奖罚,纳入架子队的全面管理。分部对所有劳务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架子队同时备存。
第四十七条 分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居住条件、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架子队管理人员不得歧视劳务作业人员。
第四十八条 架子队根据施工进展和进度要求,可合理调整劳务人员配置。对纳入班组劳务人员根据从事岗位特点,领工员、工班长必须严格执行每天安全技术交底,对从事危险岗位的劳务人员必须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为害,并征得劳务人员同意后方可组织作业。
第四十九条 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等由架子队负责,领工员、工班长不得任意延长劳务人员正常作业时间或强迫劳务人员危险岗位作业,对确需要超时或加班时,必须事前征得劳务人员的本人同意。对超时或加班的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折算工天予以统计。每月根据架子队对劳务人员出勤工时的统计,按照《劳务用工协议》及时办理劳务用工结算和劳务款支付。
第十三章 考 核
第五十条 分部在成都铁路局考评标准基础上,开展对架子队管理落实情况考核、评比,考核有分部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各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参加。
第五十一条 考核周期为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设计标准分为100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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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准见附表1。对架子队考核的最终评定结果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优秀架子队:考核评分为85分及以上的。
(二)合格架子队:考核评分为70-85分(不含85分)的。 (三)不合格架子队: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下的。
第五十二条 奖罚兑现。每月按考核结果分类公布,并严格按照考核的结果对架子队实施奖罚:
(一)被考评为优秀架子队的给予1000元奖励。 (二)被考评为合格架子队的,不奖不罚。 (三)被考评为不合格架子队的处以20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 若连续三次倒数第一或连续五次为后两名的架子队,分部将根据人员变更程序,撤换架子队队长及其他主要责任成员。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第五十五条 工本办法由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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