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3.3.4.1 施工单位:广东梅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工程名称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 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3.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或发生触电事故。 4. 绑扎格构梁钢筋时按规定摆放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操作前应检查边坡土壁是否牢固。 5. 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 6. 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7. 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8.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架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上,以免滑下伤人,在必须操作时,应配带安全带。 9. 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10. 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钢筋梁的钢箍上下。 11.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东莞市虎门镇东风与山东交界处山边边坡地灾治理工程 分部分项工 程 格构梁 工 种 钢筋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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