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站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退休返聘人员工伤死亡如何处理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死亡如何处理

来源:爱站旅游
退休返聘⼈员⼯伤死亡如何处理

在⼯作中,有⼀些员⼯在退休之后会被公司重新聘⽤回去⼯作,就叫做退休返聘⼈员,那么这种退休返聘⼈员因为⼯伤死亡公司会怎么进⾏处理呢?店铺⼩编收集了以下相关内容为⼤家进⾏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家。

⼀、退休返聘⼈员⼯伤死亡如何处理

退休返聘⼈员是指那些已经依法享受养⽼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的⼈员,当⽤⼈单位聘⽤这些退休⼈员时,若在⼯作期间发⽣事故,是不会按照⼯伤处理的,因为两者间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最⾼⼈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单位与其招⽤的已经依法享受养⽼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的⼈员发⽣⽤⼯争议,向⼈民提起诉讼的,⼈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从这条规定来看,已经依法享受养⽼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的⼈员不属于劳动法律层⾯的劳动者,其与⽤⼈单位的关系应该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北京⾼院《关于审理⼯伤认定⾏政案件若⼲问题的意见(试⾏)》第6条规定:“童⼯、离退休⼈员在⼯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属于⼯伤认定的范围,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应通过其他途径进⾏解决。”⼀般⽽⾔,聘⽤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也可参照⼯伤保险标准处理。

三、聘⽤单位按照⼈⾝损害标准赔偿向返聘⼈员进⾏赔偿

《⼯伤保险条例》属于劳动法领域的特别法,调整的是⽤⼈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伤保险条例》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

按照最⾼⼈民《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造成雇员⼈⾝损害的,赔偿权利⼈可以请求第三⼈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产事故遭受⼈⾝损害,发包⼈、分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伤保险范围的,不适⽤本条规定。”

退休返聘⼈员⼯作中发⽣事故伤害,按照劳务雇佣关系处理,聘⽤单位作为雇主应向退休返聘⼈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较为严格,⽤⼈单位即使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损害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只要证明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其举证责任即已完成,不管退休⼈员是否对负伤有过错,只要是在⼯作期间发⽣伤害,⽤⼈单位都应该承担责任。另,与⼯伤保险赔偿标准相⽐,⼈⾝损害赔偿标准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责任。⽐如:⼯伤保险由社保基⾦承担,⼈⾝损害赔偿由聘⽤单位承担;⼈⾝损害中的伤残补偿与死亡补偿标准⾼于⼯伤中的标准;⼈⾝损害赔偿诉讼中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伤赔偿则不能主张。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退休返聘⼈员⼯伤死亡如何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店铺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店铺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