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境内记者采访手册
一、采访证件的使用
(一)经大会新闻中心批准采访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央新闻单位记者和各代表团随团记者凭大会制发的记者证采访会议。
中央新闻单位记者可进入人民大会堂、各代表团住地和大会新闻中心采访。随团记者可进入人民大会堂、本代表团住地和大会新闻中心采访。
(二)举行大会全体会议时,各类记者证的通行范围为:
B证(主席台区记者证):通行大会各会场,但主席台区域及其他特殊区域还需凭名单采访。
B1证(一楼记者证):凭名单在会场一楼采访,通行会场二、三楼。
B2证(二楼记者证):在会场二楼指定区域采访,通行会场三楼。
B3证(三楼记者证,含随团记者):通行会场三楼。
(三)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集体采访时,各种大会记者证的通行范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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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还需要凭名单或请柬入场。举行代表团会议,凭大会制发的中央媒体记者证和本代表团随团记者证可入场采访。
(四)大会制发的境内记者车证,发给采访会议的内地记者使用的车辆,通行两会各住地。举行大会全体会议时,车辆停放在天安门广场指定停车场。外地牌照车辆、黑色牌照车辆和出租车不得使用大会记者车证。
二、采访各种会议和代表的地点及入场时间
(一)采访开幕会、闭幕会及大会各次全体会议
大会开幕会、闭幕会及大会各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举行。
记者可提前1小时20分钟起从人民大会堂东门南侧通道经安检进入人民大会堂大礼堂。摄影、摄像记者在大礼堂二楼专门采访区采访,文字记者和地方随团记者在大礼堂三楼采访。若临时变更,由新闻中心公告或派人在现场通知。
各次全体会议举行前后,记者可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台阶下及大礼堂外进行采访活动。会前的采访活动应在会议开始前10分钟停止,以确保代表和列席人员按时进入会场参加会议。
有选举议程的大会全体会议,允许中外记者采访,但代表写票环节按惯例不允许在场采访,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会场外相应区域休息,待写票结束后再回到原采访区域,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可放在原地,但需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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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和集体采访
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或三楼中央大厅举行,集体采访一般在新闻中心举行,安排在其他地点的另行通知。
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时,记者可提前1小时从人民大会堂东门南侧通道经安检进入会场。
(三)采访代表团团组活动
代表团组活动在人民大会堂或代表团住地举行。
中央媒体记者凭大会记者证可进入人民大会堂和代表住地采访代表团团组活动,特殊情况除外。地方随团记者凭 随团记者证可采访本代表团的团组活动。
采访团组活动时,记者在指定的区域就座、采访,在会议过程中不得提问。
采访香港、澳门代表团未开放的团组活动,需提前向香港、澳门代表团新闻联络员提出申请。
(四)采访人大代表
记者需要进代表房间采访个别代表的,请提前联系并征得代表本人同意。未经联系和同意,不要影响正在开会或休息的代表。可以通过大会新闻中心或代表团新闻联络员与代表联系。为方便记者采访以及减少对其他代表的影响,采访可在驻地公共采访区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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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不接受与会议议题无关的采访申请,不安排与大会无关的采访活动。
三、采访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会议制发的记者采访会议的记者证只限本人在会议期间使用;会议制发的车证需固定车辆,一证一车。记者证和车证不得转让,避免遗失,如有遗失应立即通知新闻中心。
持各种记者车证的车辆均可进入人民大会堂外指定停车场,通行“两会”各驻地。
地方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转播车不得进入人民大会堂周围的警戒区和各代表团驻地。
(二)进入新闻中心之外各种采访活动现场的记者及所携带的设备均需经过安检。
严禁携带武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各种采访现场,也不要携带与采访活动无关的物品,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记者在各种会场采访时,应遵守会议纪律,服从会议管理,不得妨碍或影响会议进行。
1.要着装整洁,不得穿戴奇装异服和印有任何广告标志的服装。
应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不得接听或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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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会全体会议时,摄影、摄像记者不得长时间在主席台上和主席台前停留,也不得在会场中间的过道上长时间停留。
采访中央领导同志参加的团组活动的摄影、摄像记者,不要长时间围绕领导同志拍摄,不要在场内来回走动,不要长时间在会场中间停留,拍摄完毕后立即到指定位置落座。
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时,电视记者和摄像记者和摄影记者的三角架,应安放在指定位置;文字记者的袖珍录音机,可放在音箱旁。
(四)参加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和集体采访时,记者在获得允许后,可以举手提问。
提问时,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为了使更多的记者有提问的机会,每位记者每次最好只简明扼要提一个问题。为便于电视直播,请记者站起来提问。
请注意维持会场秩序,特别是会议开始前、结束后,不要拥堵在主席台前。
(五)采访会议的记者一律不得从事有偿新闻、有偿拍照(摄像)、联系赞助、拉广告等与采访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违反本规定的记者,由新闻报道组收回其会议采访证件,取消采访资格。情节严重的,作严肃处理。
五、文件及资料的领取和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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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会新闻中心设公告显示屏,及时公布会议议程、日程以及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集体采访活动的安排等信息。
2.大会新闻中心制作“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网页,网址:http://www.npc.gov.cn。登陆该网页,可查找与会议相关的各种信息及新闻中心提供的服务,如了解会议议程和日程、新闻发布会和记者招待会安排、开放团组安排、代表团驻地、前往新闻中心的行车路线等。
3.大会举行第一、二、三、四次全体会议前,新闻中心工作人员在人民大会堂一楼大厅北侧新闻发布厅向境内记者发放当次会议的主要文件。其他文件可在新闻中心境内记者组领取。随团记者在本代表团驻地领取会议文件。
4.大会新闻中心设信息查询终端,为记者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5.新闻中心负责回答与采访大会有关的问题。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大会新闻中心境内记者组设在梅地亚中心(北京市复兴路乙11号)二层新闻发布厅。
联系电话:68521600 685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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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jnjz2008@npc.gov.cn
(二)关于送报
参加采访报道的中央新闻单位,应及时向大会新闻中心境内记者组提供有关会议报道的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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