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妥善处理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降低风险,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接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招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成立招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招标投标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组成
应急指挥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2.3 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招标投标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2)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 (4)负责应急资源的调配和保障;
(5)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三、突发事件及应急措施 3.1 投标报名阶段
(1)投标人资格有争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核实,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2)投标人因不熟悉程序造成延误: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解释,必要时提供指导和帮助。
3.2 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接收阶段
(1)文件不齐全: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补充,如无法补充,可要求投标人重新提交。
(2)文件不符合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退回,并告知原因。 3.3 开标阶段
(1)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接收,并记录送达时间。 (2)投标文件被人为损坏: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拍照,并告知投标人。 3.4 评标阶段
(1)评标专家出现争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必要时更换专家。 (2)评标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 3.5 中标结果公示阶段
(1)中标结果有误: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核实,并及时更正。
(2)中标人放弃中标: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通知其他投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四、应急响应 4.1 紧急响应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紧急响应,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 4.2 协调联动
应急指挥部应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4.3 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应密切关注突发事件进展,及时向各方发布信息,确保信息透明。
五、总结与评估 5.1 总结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效果。 5.2 评估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找出不足,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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