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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

淮安市南陈集中学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

校园校舍定期检查维修是我校总务后勤日常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园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工作主要是为了使校园校舍设施得到充分的利用,更好的服务于教育教学,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为使检查和维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制度、防范、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检查制度

(一)检查工作由总务处主任分管,总务处副主任负责实施。

(二)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周不定期检查,每月定期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三)水电、门窗及课桌椅的不定期检查由学校的专职水电工、木工负责实施。

(四)定期检查结果均须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参加的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检查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主要的定期检查项目:

1、校舍的屋面、屋顶、门、窗、楼板、楼梯有无异常情况。

2、校舍的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校舍的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4、各疏散口、大门、围墙是否有隐患。

5、供电设备、设施及供水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6、体育场所、器材、设施是否齐全。

7、防火、防盗设备设施是否齐全。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二、维修制度

(一)维修工作由总务处主任分管,总务处副主任负责实施。

(二)维修原则:“谁使用,谁管理、谁报修”

1、各功能室:由各功能室管理员填写报修单。

2、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人)填写报修单。

3、教室由各班主任直接向总务处提出书面申请。

4、宿舍:由宿舍管理员填写报修单。

(三)零星维修(1000元以下)工作程序:

1、填单:由请修部门或个人填写报修单,交至总务处。

2、派工:由总务处指派相关维修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将维修记录单交给维修人员。(学校在无泥水工、铁件维修工人的情况下,有关维修一般集中修理,由总务处向申请人员解释)。

3、材料:维修人员在维修记录单里填写维修所需材料,由采购员实施采购。

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向保管员领取所需材料。

4、修理:水电、门窗等小修应当天完成,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完成的应说明情况并务必于次日完成。

5、验收:申请人对维修项目进行查验,并在维修记录单中填写验收情况。

6、收单:申请人把维修记录单交至总务处。

(四)中型维修(1000-5000元)工作程序:

1、编制预算。

2、确定施工方。

3、签定施工合同(按标准定额或协商议价)。

4、组织实施。

5、监督验收。

6、结算。

(五)大型维修(5000-20000元)工作程序:

1、编制预算。

2、报教育局计财股和纪检组。

3、报财政局基建审核中心备案。

4、组织简易招投标、签定包干合同。

5、组织实施。

6、监督验收。

7、结算(不发生签证变更的可不再决算审核)。

(六)重大型维修(20000元以上)工作程序:

1、编制预算。

2、报教育局计财股和纪检组。

3、报财政局基建股审核。

4、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方、签定包干合同。

5、组织实施。

6、监督验收。

7、报审计局基建审核中心决算。

8、结算。

三、附则

(一)学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做好校舍维修工作。

(二)学校对在校舍工作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视贡献大小,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因工作不负责,违反制度规定,致使维修工作延误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情节严重的,在查清责任后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制度为内部控制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四)本制度自20__年9月1日起实施。

淮安市南陈集中学

20__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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