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庄保安部奖罚条例
1、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减少公司的损失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2、在抓获违法犯罪分子的过程中,能机智勇敢不怕流血牺牲、表现突出,视罪犯的犯罪性质给予奖励。
3、在遇到火灾时,能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并积极帮助群众作好人员疏散和物品转移工作。
4、在遇到抢劫、打架等突发事件中,能挺身而出,并及时报告,沉着、果断、加以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尽量减少损害和危害的。
5、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以大局为重,克已奉公,尽职尽责表现突出的。
6、为客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多次受到客人和宾客赞誉表扬的。
7、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之风作坚决斗争的。
8、拾金不昧者
9、为公司争取到荣誉的。
10、评为公司先进等奖项的。
保安队设立好人好事登记本,由文员负责记录本队好人好事,便于资历;
设立优秀保安员评比方法,每月10日由各班按10%的比例将优秀保安员上报办公室,半年总评一次,总评出的优秀保安员将予以资历。
设立优秀领班评选办法,每半年评比一次,年终总评一次,总评出的优秀领班将予以资历。
处罚部分实施纪律处分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保安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维护条例的严肃性。
没有铁一样的纪律,就没有一流的服务水平。
处分应当遵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一、轻微犯过本部员工如有下列过失,初犯者给予口头警告,三次者必须在罚款单上签认扣5分,重犯可立即辞退。
1、当值时仪容仪表不整;2、工作散漫,粗心大意;3、在公共场合污言秽语;
4、使用公务电话干私人事务;
5、随地吐痰或乱丢弃废物;
6、不正确使用设备用具或违反安全守则;
7、工作时间不佩带员工证;
8、无故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之内的;
9、工作时间内做私人事情,情节较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10、不参加保安队会议,培训工作;
11、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的;
12、在工作时间外,穿着制服在山庄内游玩或外出的;
13、宿舍队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宿舍休息的(特殊情况除外);
14、使用对讲机不文明用语,或在对讲机里面乱讲的;
二、一般犯规本部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初犯者予以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二次犯者必须在罚款单签认扣8分,必要时可作辞退处理。
(注1分10元)
1、工作态度不认真(如工作时间听随身听,看报纸,聚众扎堆喧哗、吃零食,吸烟等);2、离工作岗位,串岗,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
a)当值时间打瞌睡;
b)下班后无故逗留或着工装在对客经营部门进行娱乐和消费的。
c)不保守公司和保安队秘密的(情节较轻的);
三、严重犯过本部员工如犯有下列过失,将立即给予处分。
必须在罚款单上签认扣10分,情节严重立即辞退。
1. 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合理的指令;2.擅自标贴或涂改撕毁公司务各类通告或指示,存心毁坏本公司任何财产;3.对客人粗鲁或不礼貌,情节较严重的;4.与队员闹不团结,争吵或打架的;
5.参与或变相的;6.在岗位上临阵退缩或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或造成事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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