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新一轮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及生存
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工程登记表
一、信息登记 村名 户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信息 家庭住址: 姓名 家庭成员信息 姓名 姓名
二、方案选择
根据区农委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新一轮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主选择类型( )
A、房屋翻建加固方式 B、基础设施提升方式 C、自愿不享受本次搬迁工程政策
申请享受A或B方案的村民,需提交书面申请。 三、政策解读 A、房屋翻建加固方式
与户主关系 与户主关系 与户主关系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姓名
采用A方案,翻建后房屋要求达到抗震节能房标准,每户要求翻建面积达到45平米以上,建筑结构采取上下圈梁组合柱形式,钢筋要求φ 12型号,门窗采用双层真空玻璃,墙体必须贴保温层。翻建房屋申请者需在北京市建委网站进行信息录入,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需留影像资料,同时有监理全程监管。待验收合格后农户可对接政策资金4万元/户和1.8万元/人。
B、基础设施提升方式
采用B方案,要求自修房屋达到一定标准(达到抗震节能标准,统一外立面装饰,有完善的入户上下水系统,具备相对独立的厨房、卫生间等设施,安装太阳能、电取暖等节能环保设备)。待验收合格后,可对接1.8万元/人的政策资金。
C、自愿不享受本项政策
村民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不享受本项政策。 四、验收所需材料
房屋完工后由区农委、建委、财政局、监理及镇政府统一验收,申请人需提交各项施工材料购买单据及合格证,并将各项工序照片上传到市建委网站。
后附《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新一轮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工程理办法(实施细则)》
登记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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