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朗基努斯的《论崇高》说开去
汉语言01 严东 学号:2010114034 “崇高”一词,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是用来描述一个人的道德层次的。我总觉得用“崇高”来描述一个文本很别扭,当然这主要是因为我太年轻太简单了。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有些人死了,也不让别人好好地活。当然,我想这句话放到朗基努斯身上是合适的,因了他的《论崇高》,我都好几天没睡个踏实觉了。在此,我没有任何嘲讽的意味,只是一个后来者在读不懂老前辈的班马文章时无可奈何的调侃之言。
记起在山大的中国古代文论的课堂上听到过这样一句话:同西方的文艺思想比起来,中国古代的那都不能叫思想,只能说是中国古代作家们的读后感啊之类的东西。我当时还一笑了之,觉得这台荒谬了,又黑我大中华。这学期开始接触西方文论,同之前学过的中国文论比较起来,就理论阐释的系统性而言西方文论无疑胜出许多。
我觉得如果我们有哲学基础,学习西方文论就不会很吃力。譬如这篇《论崇高》,从审美的范畴首次提出了崇高的概念,对后世的文学批评和文学创作活动影响深远。到了这里,我觉得又遇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老师在课堂上问过的什么是审美?什么又是美?这,可又扯到美学上去了。我记得沈从文好像说过,美都是带着淡淡的哀愁。他认为美是高于现实的东西,是理想化的,我们追求它却永远得不到它,就会有一种愁绪在里边。我想想也对,人最痛苦的事情就是求之不得,一个人苦苦追求的东西却永远无法得到,这怎能不令人痛苦呢?于是,美是该带那么一份淡淡的愁绪。而现在朗基努斯说:崇高是一个新的美学范畴。这样一条本该在地底尘封千年的论断却因为万恶的手稿再现世间而流芳百世,在后来人不断的解读延伸推崇中走上了西方文论经典论著的神坛。于是,我就纠结在这样两种我也不知道矛盾与否的说法中间,最终艰难地作出一个决定——看来不读一点美学方面的书是不行的了。
尽管题目是说开去,还是言归正传。读完《论崇高》,我的头脑里瞬间蹦出三个词组:文与质的关系,俗文学,“崇高”的原则对中国当代文学的启示。既然是读后感,我就秉着实录精神,也不管对错。
想到文与质的关系,是因为在我的理解里,文与质的关系就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当然,这是就我所处的当前的文化共识中所言,在中国的古代文论里“文与质”的关系则是指形式上的质朴与华丽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实我觉得“文胜质则史,质胜文则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不是用来评论文学而是用来称述人物,但是书上说“文质彬彬”是孔子的文艺思想)。而《论崇高》的创作背景极重要的一点,是当时的罗马文化进入“白金时代”,无病呻吟,既无恢宏的气势和深刻的思想,也无贴近生活的语言和形式。所以我想作者最初的目的,乃是为了扭转形式至上、内容日益枯萎的文风,重倡古希腊时期充满内容质感的古朴厚重的文风,强调内容的崇高性至上是他的主要见解,即在当时回答了后世争论不休的内容和形式哪个更重要的问题。另,从文中作者引用来看,朗基努斯对之前的文学现象作了系统广泛的研究(这一点我特佩服他,那么多的作品真不知道是怎么看完的),包括荷马的史诗、索福克罗斯的悲剧、柏拉图的哲学等等,这样的研究精神是值得学习的。
至于第二个念头我想到了俗文化,是因为与崇高相对应的就是“俗”嘛。我不确定“俗文学”是不是可以和《论崇高》中提倡的“崇高的作品”对立起来,在我们的文化里,“俗”是和“雅”相对立的,并且“俗”和“雅”还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一定时期的“俗”文学,可能在另外一个时期就成为文坛主流蔚为大观,比如咱们的“词”。《论崇高》中的“崇高的作品”所应具有的一些品格,我觉得是应该同“低俗文化”对立起来的。但是在朗基努斯的观点里,他认为例如怜悯、懦弱这样一些卑微的情绪不属于强烈而激动的情感,是不足以产生崇高的,而实际上这样一些情感在许多伟大的作品里也是有的。因此,这个地方稍微有点乱,幸好我比较懒,既然想不清理还乱就干脆不想了。
第三个念头我想到了《论崇高》对中国当代文学的启示,这完全是应试教育下的思维模式了,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这一点。关于这一点,我主要想说的是当今的“文化快餐”
的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文学艺术逐渐在中国社会里失去了应有的地位,文学不再起着塑造人类灵魂的伟大作用。这里我不是想要强调文学的社会作用,而是我认为文学的那种震撼心灵的精神刺透,是任何的政治教化都比拟不了的。看看我们的先辈们吧,现代文学史上鲁郭茅巴老曹的作品,当代文学史上张炜、陈忠实、余秋雨、贾平凹、莫言等人的作品,得到人们肯定的,无疑都是让人的灵魂得到洗礼,心灵感受到震撼的作品,我想这些作品大概都是符合朗基努斯的“崇高”的标准的吧。想到这里,不禁想要吐槽,交大这样一座理工科氛围浓厚的学校里居然会有汉语言这样一个奇葩的专业存在——我想这是很多理工科学生让我们这些文科生窝火的地方,对于我大汉语言文学专业存在合理性以及在交大这样一所学校发展的迫切性居然没有一点理科生该有的理性分析,我真是“我劝天公重抖擞,天公对我吼三吼”了。人总是要向现实低头的,于是每当别人问我是什么专业的时候,我都简直要羞于回答了。
话说回来,我觉得现在如何最迅速地最有效地生产出符合大众化市场需求的文学消费品成为了一种“时代主题”,我们的文学批评和文学创作正在人们快餐化的文学消费观念中泯灭了最后一丝光辉,幸好上帝是眷顾我们的,在这万分火急的时候给我们送来了莫言——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者。“莫言”热估计会对上述现象有所缓解。
再次言归正传,当经济因素在文学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时,那该是多么可怕与悲哀的事情。那时候,作家的一切都将向市场看齐,包括作者自己的选材、语言,所以商业化写作潮流已成。最让人恶心的,我觉得就是网络上的那种连载了几千章的小说,估计小说作者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前面说了些啥玩意儿了,还有一帮人在后面追着瞎起哄。今天的文学作品真是越来越难做到让读者怦然心动了,真正优秀的作品数量在减少,甚至连质量也在明显地下降了。朗基努斯的《论崇高》里说崇高的风格主要决定于庄严伟大的思想和强烈激荡的感情,我们今天的作品,很大程度上是缺乏这一要素了,缺乏这样一种文本内在的精神存在感。我希望那些热衷在网络上写小说的人都去读一读《西方文论史》,读一读朗基努斯的《论崇高》,再读一些中外的名著来打打底子吧,毕竟码字是个技术活儿,
干得不好只会贻笑方家的。
题目上有“说开去”三字儿,不过自己再读一遍才发觉未免太开了些,不过因为是读后感,个人认为应该是比较随性的。本来计划只写几百字的,结果洋洋洒洒两千多字了,也不知道有没有说到重点,只希望这样一篇拉东扯西的文章能得到一句“形散而神不散”的评价就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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