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规定定稿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承运商KPI考核管理规定定稿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承运商的日常运作管理,统一承运商KPI考核范畴,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A公司国际所有承运商管理; 3、定义

承运商:为畅顺提供公路及配送等货物运输服务,并且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各类法人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破损:指货物在装卸、运输、提派、存储等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坏、水渍、变形、渗漏、串号等事故的称为破损;

丢失: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被盗、整车或部分货物被劫、被盗及车货人车主同时失踪而使运输货物产生的损失;

延误迟到:指未在约定时间内,承运商到达指定提货地点或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指定收货人的异常,其分为提货延误迟到和到货延误迟到;

签单返回:指承运商将货物送达指定收货人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收货人签收的随货同行的签收单返回到发货地A公司公司或指定地点和收件人的操作; 4、职责 物流部

1负责月度承运商KPI考核,定期督促各单提报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 2对各地提报的承运商导常记录表进行汇总分析;

3根据承运商运营情况及异常记录等,对承运商进行KPI考核评分、排名、处罚; 4依据承运商KPI考核结果,对各级承运商开展培训或回访等工作;

5负责对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导常的记录工作;负责对各分公司干线运输的货物的在途跟踪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承运商运营的异常事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事件处理工作;

6负责对承运商起运、在途、到达、转运等各环节的监督与指导; 7负责督促、催收承运商根据客户签单要求将签单及时返回;

8负责对签单返回的签单,检查签单是否根据客户要求签到完整性、合符要求; 9负责物流帐单整理、运费确认、报批支付手续; 5.1承运商KPI考核原则

1公平公开原则:实施对承运商KPI考核时,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评价原则;

2客观性原则:对承运商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化色彩; 3开放沟通原则: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承运商;考核者和承运商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肯定成绩并提出今后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

4反馈性原则:对承运商进行回访并允许承运商进行解释,自我评价和申诉;

5差别性原则:针对不同运输方式、货物、时段等制定适当衡量标准,评价结果要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

5.2 货物发货阶段考核指标详解: 5.2.1主要考核指标:

提货及时率:=该承运商及时提货车次数÷当月该承运商运输总车次数×100% 5.2.2责任部门: 物流部

监督承运商是否根据指令及时提供派车信息,并准时达到指定地点;同时,将承运商执行情况及时登记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相关物流员负责对直接调配的承运商的提货延误情况进行记录与监督每天将反馈异常给承运商,警示改善; 1记入KPI考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A、订单下达后,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出派车响应,且没有及时与A公司进行沟通说明,造成客户投诉的;

B、订单下达后,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出派车响应;虽然说明了原因,但是理由不充分并仍造成客户投诉的;

2不记入KPI考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A、承运商未按要求时间做出派车响应,与A公司说明原因,未造成客户投诉的;

B、因A公司紧急派车没有给承运商足够的调配时间,造成承运商未按要求时间做出派车响应的;

C、订单下达后,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出派车响应,说明了原因且理由充分并造成客户投诉的; 5.3货物运输阶段考核指标详解: 5.3.1主要考核指标一:

货损次数含丢失=货物损坏或丢失票数 客户投诉次数次=引起直接或间接客户投诉票数 注:KPI考核中按货损次数给予扣分 5.3.2责任部门:

1物流部:负责对承运商在货物提派、转运、运输等各节点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于出现货物破损、丢失及在途信息反馈不及时、不谁确等情况,及时记录在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中,相关物流员负责对直接调配的承运商的货损情况进行记录与监督,每天将反馈异常给承运商

并要求改善; 货损次数:

1列入KPI考核范畴:

A、运输过程中遭受雨淋、水浸等情况,造成货物破损、湿损、生锈的; B、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的变形、损坏及收货人拒绝收货的; C、车辆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而没有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 D、在运输、转运、搬运过程中造成货物串货、丢失、地址发运错误的; 2不记入KPI考核范畴:

A、火灾、爆炸、雷电、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或差异的; B、车辆发生碰撞、倾覆、隧道坍塌等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失或差异后,积极采取现场保护并实施补救的;

C、不记入KPI范畴但要承担相应损失; 客户投诉次数: 1记入KPI考核指标:

A、承运商在运输、转运、搬运过程中,出现货损、丢失、污秽等异常造成异常的; B、承运商运输、转运不及时超出规定时间2天以上造成客诉的;

C、承运商服务过程中因态度恶劣造成客户、业务、工厂等服务对象投诉的;

D、承运商没有积极配合有故意拖延A公司公司工作嫌疑,导致A公司公司工作难以开展造成投诉的;

2不记入KPI考核指标:

A、货物在运输、转运过程中,出现货物被盗、丢失,能够及时反馈并积极同客户沟通,在事发七天内将货物追回同时客户没有进行投诉及追究经济补偿的,不记入KPI考核;

B、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被抢劫并且承运商积极求助仍造成被抢劫,事发后经过公安部门找回,客户也没进行经济处罚的不计入KPI考核指标;

C、承运商在送货过程中,由于A公司在发货时没有明确需要提供的附加服务,如改地址送货等,而造成客户投诉的,不记入考核;

D、承运商在运输、转运、搬运过程中,由于出现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等,造成投诉的,不记入考核;

E、不记入KPI范畴如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损失; 5.4货物到达阶段考核指标详解: 5.4.1主要考核指标:

到货及时率=该承运商正常到货票数÷当月该承运商运输总票数×100%5.4.2责任部门: 1物流部

负责所有干线货物到达的跟踪及直接调度的承运商货物到达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工作;对于到达货物出现延误的及时记录在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并且相关物流员负责对直接调配的承运商的货损情况进行记录与监督,每天将反馈异常给承运商并要求改善; 5.4.3考核范畴:

1记入KPI考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A、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且未及时与A公司工厂和A公司客户、业务进行沟通说明原因,造成客户投诉的;

B、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与A公司或A公司客户说明原因,但仍造成客户投诉的; C、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且未及时说明原因,但未造成客户投诉,延误2天以上含2天 2不记入KPI考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A、跟单过程中,发现货物未按规定时限内完成配送,承运商也未及时说明原因,延误2天内但未造成客户投诉的;

B、货物运输、转运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力造成延误的; C、不记入KPI范畴如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损失; 5.5结算阶段考核指标详解 5.5.1主要考核指标:

回单回收及时率=该承运商签单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回单票数÷当月该承运商运输总票数×100%

5.5.2责任部门:

物流人员:负责督促、指导承运商根据客户签单要求,将回单签单及时返回,并且检查签单完整性、规范性;

5.5.3考核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1记入KPI考核范畴:

A、当月回单必须保证次月月底前返回到指定处,否则即为回单延误;

B、不合格回单,没有经过仔细过滤处理而流到A公司公司工作人员手上需要处理的; C、不合格回单,需要重新补签的,补签时间超过5天或补签后仍不合格的; D、回单丢失,需要重新补签的; 2不记入KPI考核:

A、未按照A公司公司要求签收,但是经过A公司公司业务确认可以回收的;

B、回单需要重新补签但是客户或A公司公司人员不能配合,已经积极主动配合处理仍无法满足要求的;

C、使用快递进行配送,经与客户确认货物已完整签收经过业务确认的; D、不合格签收单需要重新补签,在5天内完成补签且经审查合格的;

6.承运商KPI考核 6.1考核过程 6.1.1考核周期:月度

6.1.2考核范围:当月运作的承运商,参与考核的承运商名单由物流部确定; 6.1.3完成时间:每月5号前出具上上月考核结果例如3月5日出具1月考核结果; 6.1.4考核要求:

对承运商的绩效考核包括定期、不定期,可根据A公司公司发展的不同的阶段、每年的不同时段、不同的客户要求,对承运商进行KPI考核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调整的内容和范围包括: 1考核的KPI指标:

根据不同情况适当的增加或是减少KPI考核指标,但是进行承运商评定分值时要做好分类,确保考核标准统一; 2考核尺寸标准:

针对不同情况,对承运商KPI考核的“合格标准”进行调整,根据情况适当加大或是减小考核标准,但是要能够充分的体现承运商真正的运营情况及确保服务品质;以上调整必须要通过物流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且做好相应的记录; 6.2考核评定流程:

6.2.1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提报:

1每天上班10点前各单位将前日承运商的接货、在途、交货、转运、回单返回等各环节的异常情况及时填入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

2物流部根据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相关数据进行按月汇总、分析,并进行分类提报物流总监及总经理处;

6.2.2承运商KPI统计:

1每月5日物流部人员将上上月承运商运营数据从A公司系统导出,并且在2个工作日完成根据区域对于承运商进行汇总、分析,对于月底仍没有到货物需要进行备注;

2每月7日前物流部完成对各单位提报的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和系统中的异常记录进行分析、统计,确定各承运商的KPI考核情况;

3物流部根据当月承运商运营及各地提报的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进行汇总对比分析; 4物流部根据本文所规定的KPI考核评分标准计算各分项得分,从而最终确定各承运商KPI总结分值,并填报承运商KPI考核表;

5根据承运商KPI分值,对承运商进行定期的级别评定标准见.承运商级别标准考核表,同时根据考核结果通知承运商;

6物流部根据各承运商运营KPI考核情况,有针对性的对承运商进行回访和培训指导工作,及对部分承运商进行进级或淘汰处理;

6.2.3承运商KPI指标提报责任部门 7.承运商分KPI考核标准:

a 对于发现有虚报谎报、数据夸大或缩小的情况,对责任人/部门给予行政或50元至500元不等经济处罚;

b 对于有同承运商串通等不良行为的情况,责任人将予以辞退; 8.赔付处罚附加条款

1提货车辆迟到超过造成A公司公司加班,要承担A公司人员的人工费用按A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方式计算费用,连续两车次迟到处罚100-300元,一天之内迟到3个车次处罚800元;

2到货迟到超过两天含两天且造成A公司市场及客诉处罚200元/票

3承运过程中出现异常承运商未及时反馈或者不积极配合、处理很不得力贻误处理时机的,承运商承担A公司相应损失且按协议处罚,严重者需要加罚;

4出现货损时承运商要及时给予反馈给A公司公司,并且要控制为此带来损失降到最小化;货损部份正常按市价赔偿,如果出现货损反馈不及时处理不得力的,将加倍赔偿并处罚1000-3000元/次;

5因承运公司运输过程中的异常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需承担相应损失; 6承运商考核得分评定低于D档时按协议处罚3000元; 9、承运商激励条款:

1对于月度承运商考核在A级的,A公司公司有优先支付运输款的权力;

2对于年度承运商考核在A级的,A公司公司可以授于“优秀承运商”奖旗或奖杯等;A公司公司可以优先签定长期货物运输合同;

10、A公司公司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单位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制度从 年 月份开始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