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尾矿库在汛期安全度汛,防止洪水灾害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尾矿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洪防汛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尾矿库汛期防洪防汛工作,包括尾矿库库区、下游及周边区域。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成立尾矿库防洪防汛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防洪防汛工作。 2. 指挥部组成人员: (1)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2)副总指挥:安全总监、生产总监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运维人员等 3. 指挥部职责:
(1)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防洪防汛工作。 (2)制定防洪防汛措施,落实各项责任。 (3)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防洪防汛情况。 四、应急响应 1. 预警响应
(1)当气象部门发布洪水预警信息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2)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尾矿库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3)加强库区监测,确保尾矿库安全。 2. 应急响应
(1)当洪水达到警戒水位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组织应急队伍进行抢险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3)关闭库区下游阀门,防止洪水下泄。
(4)对受威胁的下游区域进行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恢复响应
(1)当洪水消退,尾矿库安全稳定后,启动恢复响应。 (2)对受影响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修复。 (3)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五、应急保障
1. 物资保障: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如沙袋、石块、排水泵等。 2. 人员保障:组建应急队伍,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实战能力。 3. 技术保障:加强尾矿库监测,确保及时发现险情。 4. 资金保障:设立防洪防汛专项基金,确保应急资金需求。 六、应急演练
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2. 演练内容应包括:预警响应、应急响应、恢复响应等环节。 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不足,改进预案。 七、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尾矿库防洪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以下省略部分内容,如需要,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敬请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确保尾矿库汛期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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