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自然人之间约定的未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出借人请求给付,是予以支持的;对于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借款人没有给付而出借人请求给付的,不予支持,但对于借款人已经自愿给付了的,也不认定为不当得利,也不会判决借款人返还;对于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应认定超出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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