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首先可以和包工头协商或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若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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