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以鼓励类投资项目被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通过在发改部门立项备案,上报工信部门审批可列入重点技改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第六十一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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