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对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货币或非货币出资,不足额的应及时补足。非货币财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补足差额。
法律分析
一、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哪
1、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对于其余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应尽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以实物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未按规定出资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1、股东未按规定出资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1)股东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
(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
拓展延伸
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后果及追究措施
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后果及追究措施是指在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中,股东未按约定或法定要求足额缴纳出资所引发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公司解散或清算;2.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滞纳金等;3.股东失去权益,如无表决权、分红权等;4.股东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和股东权益,追究措施包括:1.采取法律救济途径,如提起诉讼或仲裁;2.要求股东补足出资;3.向有关监管机构举报;4.寻求其他合法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以上是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后果及追究措施的简要介绍。具体情况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结语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可能导致公司解散或清算,股东失去权益,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维护公司运作和股东权益,可采取法律救济途径、要求补足出资、举报或寻求其他合法手段。具体情况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五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二)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五)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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