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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侵权的必要要件是什么?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名誉权侵权的必要要件是什么?

侵犯名誉权需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行为造成一定损害后果,包括社会评价降低、精神痛苦和财产损失;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上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方可起诉。

法律分析

关于侵犯名誉权如何赔偿的问题,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去法院起诉。

名誉,是指公民和法人在社会上的声誉,即社会对于公民、法人的价值的评价。名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社会地位和个人的尊严,并可能对其参与民事活动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机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按照民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侵犯名誉权需具备以下4个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是指以书

面、口头等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例如:使用下流、肮脏的言语辱骂对方,在文章中利用贬低人格的语言攻击对方等。诽谤是指捏造有损他

人名誉的事实,并加以张扬、散布。宣扬他人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2)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具体包括: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这一结果应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应当只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自我感觉;受害人精神遭受痛苦,这一结果虽无法量化,但实实在在地表露于受害人的外部行

为;受害人财产受到损失,如因无法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丧失原已确定的演出机会而无法获得报酬等。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

由于侵权行为所直接引起。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故意或过失,如出于发泄不满、报复他人等目的而故意或过失实施侵权

行为。上述4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拓展延伸

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适用

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指在法律上认定某人的名誉受到了侵犯时,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要求。一般来说,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侵权人必须具有名誉权,即享有一定的社会声誉和荣誉;其次,侵权行为必须是对被侵权人名誉的有意侵害,例如虚假陈述、诽谤、恶意中伤等;第三,侵权行为必须是公开的,即对他人可见或传播;最后,被侵权人必须受到了实际的名誉损害,例如声誉受损、信誉受影响等。在法律适用方面,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例如言论自由、公共利益、真实报道等。因此,在处理名誉权侵权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要件和法律适用原则,确保公正、合法地保护被侵权人的名誉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要件,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包括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精神遭受痛苦和财产受到损失;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在法律适用方面,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例如言论自由、公共利益和真实报道等。因此,在保护名誉权益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要件和法律原则,以确保公正、合法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六条 法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本法总则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但是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二十八条 妇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媒体报道涉及妇女事件应当客观、适度,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妇女的人格权益。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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