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公证办理流程简介及注意事项。办理未婚公证需准备身份证明及单位证明,到公证处提交材料和费用。未婚公证证明当事人未曾登记结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两种情况可办理未婚公证,需当事人亲自申请,若无法亲自前往可委托他人代办。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和单位证明。未婚公证以是否进行结婚登记为标准,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都属不合法,未婚公证适用。
法律分析
未婚公证书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证明材料,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已出境的应提供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通行证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未曾登记结婚的证明,当事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2.到公证处提交相应材料和费用即可办理。
未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未曾登记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未婚公证有两种情况,一是达到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二是未达到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申办未婚公证,应由当事人亲自向住所地的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则可委托他人办理。
未婚公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已出境的应提供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通行证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未曾登记结婚的证明,当事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未婚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1.未婚公证是以当事人是否去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作为衡量标准,凡未曾办理登记手续的,为未婚。
2.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均为不合法的现象,均以未婚论。
结语
未婚公证办理,需准备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单位未结婚证明。前往公证处提交即可。未婚公证证明当事人未登记结婚的真实性、合法性。申请人需亲自或委托他人办理。注意事项:以未登记结婚为标准,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均不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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