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产假结束后继续请假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产假结束后继续请假

你好,产假结束怎么继续请假,如果想延期产假,最好是在将要结束产假前,以纸质请假条的形式向单位提出延期要求,经批准同意后,复印下你的已被批准的请假条,以备应付有可能在以后与单位为延期产假而发生的纠纷。

请假需要原因,同样也需要理由。请假原因可以从产妇身体恢复的角度去找,也可以从家庭生活不利于哺育婴儿的环境中去找;而理由,可以从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与保障”部分去找,有些省份在上述条例中明确了可以延长哺乳假的条款,当然,前提是你必须是依法生育的。该条例为地方性法规,单位应该会依法办理的。

休完产假以后当然是可以请假的,但是请假的话要看一下,是事假还是病假,每一个人的情况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就不允许请假,因为工作交接不太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休完产假以后当然是可以请假的,但是请假的话要看一下,是事假还是病假,每一个人的情况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就不允许请假,因为工作交接不太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产假休完后可以继续请假。一般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在产假休完之后,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休哺育期的假。能不能休假需要看用人单位的决定,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有法律规定,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