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征地补偿款并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征地补偿款是依法违法征地后所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形式,是对被征地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是一种非法律责任的财产权利转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财产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条例》第二十三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并妥善安置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等利益。
综上所述,征地补偿款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征地补偿款是保障被征地人合法权益的一种形式,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属于财产权利转移,并不涉及到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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