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中,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并与现役军人一方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即使军人一方不同意,女方也可起诉离婚,法院可根据军人的过错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若军人无过错且不同意离婚,则无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
可以。具体情况如下
1、在军婚中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提出离婚后,如果现役军人一方也同意,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准备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
2、即使现役军人一方不同意,女方也可以起诉离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法院也可以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3、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且不同意离婚,调解与判决不准离婚。
拓展延伸
军婚中,女方是否有权利提出离婚?
在军婚中,女方是否有权利提出离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论是军婚还是其他类型的婚姻,夫妻双方都享有平等的离婚权利。因此,在军婚中,女方确实有权利提出离婚,与男方享有同等的离婚权。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实际情况,军婚中的离婚程序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和程序。例如,军人的特殊身份可能需要进行军队内部的审批程序。因此,如果女方希望提出离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军婚中,女方是否有权提出离婚是一个复杂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无论是军婚还是其他婚姻,夫妻双方都享有平等离婚权利。在军婚中,女方确实有权提出离婚,并与男方享有同等权利。然而,军婚的离婚程序可能有特殊要求和程序,如军队内部审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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