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实施了伪造证据的行为。主体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侵害的客体则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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