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什么危险,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本人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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