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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享有哪些权利?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出资人享有哪些权利?

出资人作为股东,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撤销后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撤销后股东的责任如下:

1、法定清算责任,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以下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不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

2、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损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3、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公司股东逃避债务应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股东逃避债务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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