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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步骤?

来源:爱站旅游

本文讲述了工伤鉴定程序分为三个步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如果工伤鉴定不够级,职工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此外,工伤意外赔偿标准计算也有详细规定,包括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等。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接受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鉴定程序分为三个步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一、工伤鉴定不够级怎么办

工伤鉴定不够级也是属于工伤的范围之内的,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为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我们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在受到侵害时合理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首先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的,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二、工伤意外赔偿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拓展延伸

劳动工伤赔偿条例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结语

工伤认定是工伤医疗待遇的前提,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治疗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鉴定程序分为三个步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如果工伤认定不够级,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另外,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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