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经侦不受理的案件,报案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将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如果认为理由成立,将通知报案人或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分析
合同诈骗经侦不受理的,报案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如果检察院认为理由成立的,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报案人或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合同诈骗经侦不受理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拓展延伸
遭遇合同诈骗后,应对经侦不受理的情况,你应该怎么办?
当遭遇合同诈骗后,若经侦部门不受理,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保留所有与合同诈骗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付款凭证、通信记录等。其次,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他们可以帮助评估您的权益和提供法律建议。第三,向相关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投诉,说明您的情况并提供证据。第四,寻求媒体曝光,通过公开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增加解决问题的压力。最后,如果以上方法仍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来维护您的权益。请记住,合同诈骗是违法行为,您有权利寻求正义和追究责任。
结语
合同诈骗经侦不受理的,报案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如理由成立,将通知报案人或控告人。控告人不服可申请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案件有权要求其说明理由,并可要求立案。当遭遇合同诈骗经侦不受理时,您可以保留证据、咨询律师、向监管机构投诉、曝光媒体,甚至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您的权益。合同诈骗是违法行为,您有权追求正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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