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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工伤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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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工伤的规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简单来说,工伤发生后,30日内单位必须在天内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自行申报。

一、工伤申报日期是什么时候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简单来说,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

二、工伤认定后有多长的赔偿时效

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时效为一年,具体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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