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试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试验检测报告。
2、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不得参与从事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建筑材料、配构件和设备的生产、销售。
3、试验检测工作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进行试验检测,在试验检测过程中发现有涉及结构安全性能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应当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报告。
4、试验室应明确岗位分工及职责,依据规范标准、合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工作。
5、与各施工班组保持密切联系,监控生产质量,掌握生产动态,及时为工程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
6、每天应明确工作任务,并及时完成,积极主动配合业主、监
理、项目部及工地做好各项工作,与各部门保持良好关系。
7、维护项目部利益,重大问题应记录详细情况,及时向项目部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8、妥善保管使用试验室仪器、资料、耗材,禁止不熟悉仪器性能而进行操作。
9、试验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次试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工具用后应清洁干净并整齐收存。
10、试验人员必须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熟悉仪器安全操作要领,加强对水电、有害化学物质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11、试验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