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检测合同
共2页 第1 页
甲 方:四川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南充绕城高速公路西段C合同项目部 乙方: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工程测试中心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南充绕城高速公路C合同段的桩基检测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在执行过程同信守。 一. 工作量及检测方法
1.在绕城高速公路C合同段开展检测工作,检测位置由甲方指定,数量共75根。
2.检测方法按建设部《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进行。 二. 技术要求
乙方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确定桩身的质量,完整性,桩身缺陷类型及部位。检测报告须经业主驻地高级工程师审核确认。 三. 工期
按甲方通知,满足测试要求后进场开展工作,外业数据全部采集完成后,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交成果报告。 四. 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 选定测桩位置;
(2) 提供桩区工程地质勘察或施工资料; (3) 提供桩基施工技术资料; (4) 按时拨付检测费用。 2.乙方的责任
(1) 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次 检测工作,并对检测桩的质量负责。
(2) 按时完成本合同商定的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提供检 测资料。
(3) 在检测过程中发生意外或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概由乙方承担。
(4) 在检测期间,检测人员的食宿费自理。
共2页 第2 页
五. 检测费用及支付办法 1.检测费用
按(2002)价费字375号的相关收费标准进行优惠,即检测费(含技术工作费)单价为:低应变反射波法为350元/根,声波透射法为650元/根,合计总检测费按实际检测根数计算。
2. 支付办法
每次检测完毕并出具初步现场分析检测结果后支付该次总检测费用50%;待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后支付剩余的全部检测费用。 六. 提交资料份数
提交工程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七. 违约责任
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及条款,若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如发生违约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等,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应按实 际工作量由甲方支付费用。
2. 如因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规范及技术要求,乙方应进行补检测,以满足质量要求,并免收费用。
八. 工程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造成停工及窝工等检测时间应顺延。
九.解决纠纷诉地为双流县人民。 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十一. 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四川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南充绕城 乙 方:铁道第二勘察设计工
高速公路西段C合同项目部 程测试中心
公司地址:双流县花月街16号 公司地址:
代 表: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二○○四年二月五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