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罚 通 报
众城集团所有员工:
鉴于德城投资开发部在新天地项目消防报检事项中,未按相关规定及时报检,致使集团遭受经济损失,现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如下处罚:
由集团监察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开发部副经理李飞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与警告处分,同时处于集团经济损失总额的20%即现金6000元的经济处罚;
德城投资总经理李晓春同志负有领导责任,予以通报警示批评。
众源物业淮北分公司在处理湘色年代房租及物业费收取相关事宜中责任心不强,执行力不够,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众源物业淮北分公司副总经理朱承平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并同时处于取消3个月绩效工资的经济处罚;
原水岸碧桂园物业项目主管黄郁予以辞退。
望各项目所在地负责人及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把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众城集团
2014-4-3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