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矿井防灭火工作,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必须有完善的井下消防管路,可与井下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共用。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即“三通阀门”且阀门上必须安设有短节),皮带输送机的巷道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300m3的水量,且在应急状态下地面生活用水能进行补充供水。
2、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按照国家有关防灭火规定应制定相应的防灭火措施和制度。
3、矸石山、木料场、炉灰场距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暖风道和风硐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
6、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8、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贮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9、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可燃物品,都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0、井下火药库、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砂箱、消防钩、消防锹、消防斧等。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
11、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皮带运输要有烟雾等综合保护装置,必须完善可靠,并在安全监测系统中完善火灾监测。
14、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回收封闭工作,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全部封闭采区。凡超过规定期限不回收的,通风部有权强行密闭,并组织分析、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15、通风部应定期组织对井下气体进行分析化验,分析结果向矿总工程师汇报。
16、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回采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17、构筑采空区永久密闭时必须严格按通风技术质量要求施工,
封闭严实。不得漏风。封闭位置应选在无漏顶、冒顶的地点。
18、编制设计、作业规程及措施时必须有防灭火的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考虑防灭火的需要,如构筑密闭位置、所需巷道长度、巷道顶板、就、支护等,还要考虑通风系统的合理完善和系统稳定。
19、各队组必须及时清扫巷道中的浮煤,冲洗巷道积尘。煤体原始水份小于4%的采煤工作面应实行煤层注水。
20、瓦检员在巡回检查中必须检查各个作业地点的气温,每周对井下的密闭、停风区进行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水温等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汇报通风部。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应缩短监测周期,并取样化验分析。
21、分层开采的地点,生产技术科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下分层开采间隔周期,上分层回采完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在下分层掘进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向上分层漏风。
22、通风部在现场管理中必须对采空区漏风加强管理,一旦出现,必须采取措施封堵,利用采空区回风的通风方式严禁采用。
23、对一次采全高的回采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应提高煤炭回收率,加强对采空区浮煤、落山煤的回收。
24、井下火灾汇报与处理原则
⑴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⑵ 矿值班调度员和在现场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灾害地区和可能受灾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灭火器材直接灭火。
A、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B、非矿山救护队员只能在一氧化碳不超过0.0024%,瓦斯浓度在2%以下,气温低于35℃,且无爆炸危险的地点灭火。
C、扑灭电气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禁止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应先灭外围,后灭火源中心。灭火水量要充足。
D、油脂类火灾只能用灭火器或砂子灭火。
E、当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停止局扇运行,应在保证正常通风的情况下灭火。
⑶ 当井下火灾无法直接扑灭或直接灭火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采取封闭措施应注意以下几点:
A、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封闭范围。
B、采取“进回风侧同时封闭措施”时由救护队员负责施工,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应采用“先进后回”的封闭方式。
C、封闭过程中,指定专人每隔10分钟检查一次进回风流中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含量,以判断有无爆炸危险性。人员只能在无爆炸危险的前提下施工。
D、密闭墙上必须留有观测孔和措施孔。
25、火区管理
⑴ 通风部是井下火区管理的职能单位,负责全矿井下新旧火区的日常检测与管理工作。
⑵ 每个火区都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卡片和台帐,火区管理卡片应包括:
A、火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火区示意图,火区处理情况说明)。 B、火区灌浆、注砂情况记录表。 C、防火墙观测登记表。
⑶ 由通风部瓦检员负责井下火区的日常检查和观察工作。具体的观察参数有: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的含量、气温、水温以及防火墙完好情况等。观测结果必须填写在现场的牌板上,出井后必须登记到火区检查记录表上。
⑷ 井下火区的检查周期原则规定如下:
已经稳定的老火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经过封闭的新火区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直到各种参数稳定一个月以上,可按每周检查一次执行。各种参数稳定半年以上可按老火区对待。
⑸ 老火区每季进行取样分析化验,新火区每月进行一次取样分析化验,正在处理的火区或不稳定的新火区的取样分析化验周期每周化验一次。
⑹ 火区防火墙外部栅栏由矿通风部门负责构筑和维修。 ⑺ 启封火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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