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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班及调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关于加班及调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加班、调休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明确规范公司加班、调休管理审批程序,现对公司加班、调休制度及流程,作以下明确:

一、加班管理: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将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安排员工调休,国定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安排加班。

1、员工加班需以部门为单位提前填写加班申请,报经直属主管核准后方可作为加班处理,加班申请单签字后必须于当月内提交至行政部考勤核实备案(逾期行政部将不再受理该加班申请)。

2、平时加班一次性加班时间达1小时(含1小时)以上,才方可计为可调休的加班时间。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期间)不算加班,早于9点到公司其提前时间也不算作加班.

3、在公司内加班的员工必须打卡,考勤时一律以打卡时间来确认加班时间,当日加班如不打卡且又无其他证明则不视为加班时间,一律作当日正常出勤处理。

二、调休管理:

1、员工应按实际加班填写《调休单》,调休单报经直属主管核准后交予行政部确认。行政部将根据备案的《加班申请单》、及员工的实际考勤记录(电子考勤或《补勤单》)作为《调休单》审核的受理依据。

加班单及调休单均需有领导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单据

行政部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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