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甲方将塑钢窗工程生产制作承包给乙方,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楼门窗工程所需塑钢窗均由乙方负责制作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制作及验收规程JG/T-94、JG/T-94》执行 二、二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本工程工期为: 天
4、乙方应根据工期和工程量组织相应数量的生产制作人员,并确保到位 三、工程要求
在生产制作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车间管理人员管理,制作时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乙方严格按照技术部门给定的图纸要求生产、无权私自改变图纸,否则,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当乙方发现图纸有错误或不明白之处时,应及时向技术人员反映,不得明知图纸有误而继续生产,否则,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要派一名专职质量员,负责质量、数量及尺寸标注等工作,由于标注不清或错误时,乙方负责到工地解决,为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制作费用
元/㎡,制作面积约 平方米,共计(约¥ ) 大写: 最终决算按设计图纸面积进行结算 五、付款方式:
1、 楼塑钢门窗工程所需窗框制作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出厂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 %( 元)
2、窗扇全部制作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 %,纱窗完毕后,付 %( )质保金,工程结束留 %(二年) 六、双方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型材、钢衬、玻璃、五金等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并按时支付加工款:并提供住宿,乙方应严格按技术部门下发的材料优化单生产制作,不得故意浪费原材料 七、材料损耗
型材、玻璃及五金均有损耗(型材应严格按照材料优化单下料),超出损耗部分应照价赔偿,玻璃损耗超过3%时,按进价赔偿,五金件如果不是人为损坏,可以旧换新 八、维修
由于乙方制作原因所造成的产品缺陷,但在产品出厂时未发现,而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时,乙方应无条件负责到工地维修,所需人员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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