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 号 01 BJJS-02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吉化北建四公司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提要 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瓦屋面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凡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经衰弱及贫血症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上屋面前检查有关安全设施。如栏杆、安全网等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2、用屋架承重结构时,运瓦上屋面要两坡同时进行,脚要踏在 条或条上,不要踏在挂瓦条中间;不要穿硬底易滑的鞋上屋面操作;在屋面踩踏行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谨防绊脚跌倒,在平瓦屋面上行走,要踩塌在瓦头处;不能在瓦片中间部位踩踏。 3、冬季施工要有防滑措施,屋面有霜雪必须清扫干净,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 4、碎瓦、杂物工具等应集中下运,不能随意乱丢乱掷。 5、其他安全事项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执行。 审核人 工长 安全员 交底人 质检员 施工操作人员 第 1 页 共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