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06标 动 火 须 知 动火部位 .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一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施工队、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方 案 动火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1. 持证上岗,配备有效灭火器,水桶。 2. 安排专人巡视看火。 3. 消防现场易燃物,对不能清理的采取浇湿、挡隔等有效措施。 4. 禁止同易燃、易爆、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作业时保证双瓶安全间距5m,瓶距离明火点10m. 6. 动火证在指定地点有效,更动动火地点需重新办理动火证。 7. 作业完毕后,要复查动火地点,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 8. 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高空作业。 9. 工完场清,人走断电。 操作人员及看火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初起火灾的扑救和如何报警。 动火人姓名 监护人姓名 申请动火人签名: 日期: 批准人姓名: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