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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办法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办法
XX高速公路XX合同段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XX高速公路工程是我公司打开四川公路市场的窗口工程,为实现保护环境、促进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2、依靠科学的管理理论、程序和方法,实施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动用多种多样的方法,在施工过程中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使施工中潜在的安全隐患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促进职工的职业健康。

3、始终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放在工作的首位,经常开展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大奖惩力度,保证措施的严肃性。

第二章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组织机构

1、XX高速公路XX合同段项目部成立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XX担任组长,党工委书记XX、副经理XXX、副经理XX、项目总工XX担任副组长,成员为五部一室负责人。安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2、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以队长为组长,副队长、专职安全员和各业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小组,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负责具体的管理业务。

3、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编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查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4、各级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有权纠正各种违章行为,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必须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的更换必须通过相应的程序。

5、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要及时和单位领导沟通,一定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章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1、各单位必须经常进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传达有关文件,学习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基本常识,并根据施工任务的特点,加强岗前培训和特殊工种的专业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2、坚持“三工制度”(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和“三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和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保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能正常开展。

3、进行相关事故案例分析,查找自己岗位上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同类事故。

第四章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

1、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关键工序要进行书面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交底。

2、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交作业负责人签字,由施工负责人和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共同负责监督执行,严禁写一套,做一套。

3、测量试验设备仪器在冬季和雨季的保护应作专门的技术交底,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保护,确保设备仪器的性能。

第五章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队领导小组每旬进行一次全面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清查,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每天进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并做好记录和安全台账。

2、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方法、查技能、查隐患、查整改、查执行。

3、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重点

3.1驻地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驻地的环境保护、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盗、防滑、防食物中毒;职工违纪、违法、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3.2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桥涵

基础的开挖;电力线的架设及电气设备的使用与保养;各种提升架、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模板的安装和拆除;起吊设备安全防范;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保养;六队黄泥堡中桥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隧道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备的保障;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和防范措施;冬季交通车辆的防滑、防冻措施。

第六章 事故报告和奖惩

6.1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必须在8小时以内报告项目部。

6.2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在未调查出事故原因之前,必须保护好现场,对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查出,将加重处罚。

6.3奖惩措施参照公司相关文件。

第二部分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 环境保护

一、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与目标

1、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梁建斌,副组长谭德柱、李银华、唐维。

2、确定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扬尘、污水、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及四川壮族自治区排放标准内,环境敏感地区施工现场场界噪声限值达标,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为零。

二、环境保护措施 1、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

1.1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理。

1.2经常组织职工对驻地及周围环境进行打扫,疏通排水沟管,卫生员定期进行消毒,以保持驻地卫生。

1.3驻地内设置生活垃圾固定堆放点,定期用垃圾专用车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2、减少声音污染降低施工噪音的措施

2.1居民区附近,夜间不安排噪音大的机械施工,若施工,则必须对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程序进行严格控制,使噪音降到最低限度。

2.2在噪音大的机械设备和车辆上安装有效的消音器。

3、防止大气污染的措施

3.1对施工便道定期压实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装卸粉尘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撒漏或扬尘。

3.2对各种施工机械、车辆进行严格的废气排量检测,对排量不合格的机械、车辆坚决停用。

4、防止水源污染的措施

4.1在施工区设置临时的生活污水汇集设施,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水库、湖泊和排灌系统中。

4.2将工地生活区内的生活垃圾集中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不准倒入河流、湖泊等水域内,避免污染水体,淤积河流、水道和排灌系统。

4.3施工及生活中的污水或废水,采取集中沉淀处理或化学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

4.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在停放和维修区泄漏机油或燃油。 5、绿化环境

5.1施工时应尽量保护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若因修建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在拆除临时工程后进行修复。

5.2严格控制因施工破坏植被的面积,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发生其它任何形式的人为破坏。

6、水土保持措施

6.1严格遵照国家《水土保护法》和本合同段水土保持的要求,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的各项规定,制订本项目水土保持计划,并贯彻实施到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

6.2施工要坚持节约用水、用地,混凝土集中在拌合站拌制,预制构件集中在预制场预制,合理调配土石方。

6.3运送散料和淤泥碴土的车辆必须装载适量,严禁沿途洒漏,污染路面。运送易被风吹落的粉状料(如石灰等)时必须进行必要的覆盖。

6.4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生产、生活设施尽量少占农田,施工尽量不破坏原有植被,不损坏用地范围外的耕地、堰塘、水渠,保护自然环境。

第二章 职业健康安全

一、用电安全 1、一般规定

1.1电气设备必须完好无损,绝缘良好,并设保护地线。

1.2开关应接在相线上,不得将线头接在灯头上或直接插在插座上。 1.3各种电气设备工作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负荷启动电气设备。 1.4非电工人员严禁私自改动电源和移动电线。电线、开关、插座的配置和相应的用电设备应相符。

1.5熔断丝和熔丝应配置适当。照明线路熔丝额定电流一般不超过15安培,厂房一般不超过20安培。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6对被屏护的带电体,应在屏护装置上挂上警示牌。屏护装置高度不得低于1.7米,与带电体外廓净距离不得少于1米。

1.7施工现场一般不得架设裸导线,临时不用的线路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的支线接线处必须进行包扎。异常天气必须进行线路的检查:线路接头、支线、电线杆、线路破损情况、配电箱等。

1.8架空线路路径选择应避开易碰易撞、潮湿、高温地方。 2、线路的安全距离

2.1低压线路的安全距离如下表: 结构物 交通道 居民区 树木 通讯线路 一般地面 施工建筑物 最小距离(米) 垂直距离 6 6 1 水平距离 1 1.25 6 10 2.2用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工地安装的低压配电箱底口距地面高度暗装可为1.4米,明装可为1.2米,明装电度表板底口距地不得少于1.8米。安全工地的机电开关设备高度为1.3-1.5米。所有的配电箱和闸刀均应设置带盖子的设备进行保护,并设置警示标志。配电箱应坚固、严密,箱门上应喷涂红色“电”字或红色危险标志。

2.3低压配电线路敷设:每一支线的始端必须安装断路开关和有效的短路及过载保护。各种配电线路禁止敷设在树上,各种绝缘导线的绑扎严禁使用裸导线。

3、设备的使用

3.1所有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均要进行全面的检查:电机的防潮、电气设备的静电保护、绝缘部分的绝缘状况等。所有的设备在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3.2用电设备拆除时,相应的供电线路应立即拆除。如要保留,应将裸露部分用绝缘胶布包扎好并固定好。

3.3低压带电作业,必须设监护人,穿干燥的工作服,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体上。

3.4低压带电作业,严禁同时接触两个带电体和同时接触带电体和接地体,严禁带负荷导接续导线。

3.5设备的接地装置:①接地装置应该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最小尺寸:圆钢φ6-8mm,扁钢截面48mm2,厚度4mm,角钢厚度4mm,钢管壁厚3.5mm以上。②应具有可靠性:接地体宜用两根以上的钢管或角钢组成。③足够的埋深:接地体最高点距地面深度一般不小于0.6米,但不宜超过1米。任何接地体必须埋在冻土层以下。

4、照明线路

4.1一般照明用220V电压,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场所、金属管道内的工作照明电压不超过12V,行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4.2办公室宿舍的灯具,每盏必设开关。工地可采用分线路控制;灯具对地面的垂直距离户内一般不低于2.5米,户外一般不低于3米,如达不到要求应做相应的防护措施。灯头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小于30cm,照明线路与暖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少于30c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桥涵施工安全 1、一般规定

1.1桥涵施工前要对地质情况进行分析,确定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安全防

护措施,严禁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就盲目施工。

1.2桥涵开工前要对桥涵施工段的地下管线、电缆、地下结构物等进行确定,和有关单位一起采取好保护措施或进行迁移后方可进行施工。

1.3桥涵施工前要做好道路和施工场地的隔离,改移道路的走向应有明显的标志,晚上和能见度不好时应设红灯示警,要做到施工、交通和防洪互不影响。

1.4桥涵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酒后进入施工场地。有职业禁忌病的人员严禁从事相关行业。

1.5开口段施工应在既有公路上设置“前方施工请慢行”的标志;开口处应设立专职指挥人员,负责车辆出入安全。

1.6重要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2、桥涵基础明挖施工 2.1开挖地坡度见下页表。

开挖地坡度规定值表

土质 砂类土 粘砂土 砂粘土 坑壁坡度 无载重 1:1 1:0.8 1:0.5 有静载 1:1.25 1:1 1:0.8 有动载 1:1.5 1:1.25 1:1 上表所列的数据适用于5米以内,土质结构均匀,且无地下水。施工中如有地下水应适当加大坑壁的坡度(坡壁上可以设置截水沟),同时在基坑底挖好排水沟和汇水井,安装抽水机具,防止基底被浸泡。

2.2基坑四周应设立围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晚上应提供照明,防止人员、机械、牲畜掉入基坑,造成意外伤害。

2.3基坑顶部四周应设排水设施和截水设施,防止坑壁浸水、软化、坍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4深基坑上下应设置软梯,严禁用绳索上下人。有大型机械通过时,应停止作业,人员进行适当的防护或撤离。

2.5基坑边缘50cm之内严禁放置任何施工用具,防止工具掉落伤人。必须放置时应设相应的保护措施。

2.6基坑的弃土应放置在距基坑边缘1.5-2米之外。 3、桥涵基础挖孔桩施工

3.1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要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前坍孔。

3.2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要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要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防止落物伤人;作业人员的出入,要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要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要设置罩盖及标志。

3.3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要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要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爆破或浇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彻出井孔。

3.4人工挖孔,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当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或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要采取机械通风措施;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

3.5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3.6钢筋笼的焊接要防止焊渣下落烫伤人员;吊装钢筋笼时要防止钢筋笼摆动伤人。

4、混凝土施工

4.1混凝土施工的材料和机械机具必须符合工程的要求,计量器具必须是鉴定合格的。混凝土必须严格按配合比拌制。

4.2捣固器的震动频率必须到达6000-8000次/分以上,捣鼓器和捣固棒要保持清洁,严禁放在砼面,防止漏电伤人。并且设单独的开关控制。

4.3混凝土落差超过2米时,必须设滑槽等,砼下滑要注意人员的避让。 4.4晚上施工砼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照明设备的布置要合理。 4.5拌合机料斗提升时,料斗下严禁进行其他作业,用装载机上料时,要注意人员安全。

4.6模板安装必须满足稳固性和安全性。安装模板时,要有专人指挥,特别是大块的模板,事前须确定安装方法和安全保护措施。

5、梁板的运输和架设

5.1车辆运梁时,应安平放稳,支承点与吊点位置一致,梁段与车体应拉紧固定。

5.2梁板架设前要按图纸核对梁的片数,架设次序编号。架梁使用的材料、工具、脚手板、梯子、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等应配足、配齐。架梁前,机械应进行试运转。

5.3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在架梁前必须进行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或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架梁作业。非架梁人员不得进入架梁作业区。

5.4桥墩两侧采用悬臂吊机拼装梁段时,应按设计规定做好吊机的定位和锚固,并对称起吊,防止偏载。

三、土方施工安全 1、一般规定

1.1土方开挖或填筑前要确定施工地段的地下物的数量、走向,严禁随意进行开挖或填筑施工。

1.2土方开挖前要重新设置排水设施,防止水流的冲刷。

1.3机械施工前,应确定施工程序和车辆行走路线,严禁私自改变既定的行车路线。

1.4机械车辆严禁带病作业,加强日常的保养,发现状况及时处理,不能因小失大。

1.5开挖作业和装运必须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1.6燃料库设置的位置、防火、防盗的设施均应满足有关要求,燃料进出库和添加燃料时,严禁带任何火种。晚上添加燃油时,严禁用明火进行照明。

1.7高挖方或高填方处,严禁人员休息和停放机械,防止坍方或孤石下坠发生事故。

1.8机械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各种燃料、润滑油、冷却水等是否充足,对各种起动、制动、传动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发动机发动必须进行预热,待水温(55度)、油温(45度)达标后方可进行操作。

1.9做好施工机械的防火、防冻、防滑、防风沙等,保证机械的完好率和高使用率。

2、临时道口的安全

2.1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在施工沿线增设临时道口进行上下道,必要时必须按正规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2.2在标准开口处,要注意了望,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不得抢道,保证直行车辆的安全。

2.3道口必须设立临时标志:限速标志、危险标志、防撞筒和锥形筒等,必要的地段需设置旗手。

2.4在大风、大雾、雨雪天气,临时道口必须设旗手,任何人要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严禁盲目上下道。

3、土石方的开挖和运输

3.1路堑开挖和取土场应经常进行坡面稳定性检查,发现裂缝、孤石、滑动面等要进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开挖。人工处理孤石时,应有专人指挥,动作协调一致,用力均匀。

3.2路堑开挖和取土场取土必须遵守自上往下的原则,严禁在下面掏挖,严禁在开挖面上休息或停放机械。

3.3施工中若发现古迹、弹药等,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4施工机械通过公路平交时要注意了望,设立安全标志。 3.5运输车辆必须将自卸斗箱归位后方可开始行走。 3.6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施工应设红灯示警。 3.7运输土石方要注意车厢装载的高度,防止在车辆行走过程中土石掉落,发生意外情况。

4、路基的填筑

4.1路基应分层填筑,土石的运、卸、碾压应错开作业,填筑边坡应与填心设计边坡大致保持一致,防止石块掉落发生危险;填土的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4.2桥涵两端的填筑应使用符合要求的打夯机,并经常检查,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严禁在斜坡上打夯。

4.3软基填筑时,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控制好填土速度,左右对称,防止突然坍滑。

4.4用振动碾或压路机进行作业时,其外侧距路基边缘不得少于50cm,并由专人进行指挥。

4.5在填方区应有专人指挥倒车、倒土。指挥人员应有丰富的土石方施工经验,对车辆状况和司机水平都比较了解。

5、施工机械的安全

5.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5.2汽车司机严禁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跟随过紧、酒后开车和汽车带病作业。转向倒车时,应掌握“慢行车、快转向”的操作方法,随时注意车后的情况,倒车的车速不得超过5km/h。

5.3下列情况不准超车

5.4推土机在有负荷和高速行驶的情况下禁止急转弯。

5.5禁止推土机在陡坡上急转弯,必须正车上坡、倒车下坡。上坡坡度不得超过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度,横向坡度不得大于10度,上下坡应用低档行驶,并不允许换档,下坡严禁脱档滑行。

5.6在坡地上工作时,如发动机熄火,必须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用三角木等将履带楔紧,才能起动内燃机。

5.7在挖掘机活动范围内,不得停留车辆、人员,装料时,应等汽车停稳后方可回转铲土,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

5.8铲斗未离开地面前,不得回转、行走,铲斗满载悬空时,不得起落臂杆和行走。

5.9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离地面0.5米左右为宜。

5.10装载机在配合自卸汽车装料时,自卸汽车不要在铲斗下通行。 5.11装载机动臂升起后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等,防止动臂伤人。

5.12振动机的起振或停振应在行驶中进行,严禁在坚实的道路上进行振压。

四、隧道施工安全

1、隧道施工应按隧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妥善处理好“人”“物”“机”“环”之间的关系,预防事故的发生。

2、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参加施工人员都要进行工前安全培训,熟悉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3、开工前要组织人员搞好技术攻关,熟悉图纸和工程概况,并进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对事故易发地段,应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措施。

4、施工现场须有警示牌或安全警戒标语,专职安全员应佩戴袖章和上岗证、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隧道施工的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

5、在隧道内操纵机械、车辆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6、隧道开工前,项目部安质部与隧道施工专业队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制订完善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责、权、利。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对预防事故有功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奖励。

8、建立交接班制度,并有交接班记录,详细记载本工时内发生的不安全现象及预防整改措施,未消除隐患者要注明并写出继续整改建议一起交予接班人员,并办理签字手续。

9、如有严重险情,必须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设立警戒标志,派专人看守,同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0、于洞口100~200m处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和支撑用料及各种适应工具等。

11、对所发生的事故(含事故苗头),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2、钻孔前,应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钻孔机具是否完好和稳固、电线电缆是否绝缘良好、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佩戴。大型钻孔机具移动要有专人指挥,以免发生倾覆。

13、洞内爆破作业要统一指挥,人员撤到安全距离以外方可进行。安全距离:相邻的平行坑道内不小于100m。

14、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能过久。

1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5.1照明不足;

15.2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 15.3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15.4可能有大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16、 一次起爆5孔以上的爆破严禁使用火花起炸。有水地段不得使用火花起炸。

17、爆破所用炸药尽可能达到零氧平衡,洞内爆破严禁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18、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15分钟后并经过下列检查和妥善处理,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18.1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18.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18.3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18.4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18.5 有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9、装炮时严禁火种。严禁打眼装药同时进行。无关人员与机具均应撤离至安全地点。严禁明火点炮。

20、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两端工作面距离余留10倍循环进尺(且不小于20m)时,应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警告标志,并于洞口设专人看守。

21、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远离洞口50m处加工房中进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过1000m时,可在适当地段或避车洞内设立加工房,并符合下列规定:

21.1存储炸破器材仅限于当班使用;

21.2洞深应大于10m,且与隧道中线成600交角,并设两道外开门; 21.3设立明显标志,安排专人看守;

21.4洞内加工房设在坚固岩层中,并做好防水与支护。严禁穿化纤衣物人员加工爆破器材和从事爆破作业。

22、严格控制单响药量,减小爆破安全振速。有条件时尽可能采用预裂爆破。

23、当班未用完的爆破器材要及时交回库房并办理退货手续。严禁私自带出或转交下一工作班。

24、爆破器材要分类分库存放,并设专人看守。相关规定参照物机科规定执行。

25、出碴机械、车辆应选用有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只有通风良好时汽油机械与车辆才能使用。

26、机械装碴作业时坑道断面尺寸应能满足机械安全运转,并符合下列规定:

26.1装碴不得高于车厢; 26.2装碴机和运碴车间不得有人;

26.3为了确保运碴车就位良好和安全进出,应设专人指挥。 27、洞口应设“缓行”标志。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如衬砌台车等)应设醒目的安全警示灯。

28、运输车辆的行车速度应符合如下规定(单位:公里/小时):

项目 正常行车 有牵引车 会 车 作业地段 10 10 5 非作业地段 20 15 10 成洞地段 20 15 10 29、洞内作业人员注意自身安全,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和扒车、追车及强行搭车,更不得站于车门外踏板上搭车。

30、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并有专人指挥。

31、洞内支护应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与专业工程师的指令进行。专业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应经常检查支护的稳定情况,以便及早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32、支护材料要符合设计标准,严禁使用脆性、破裂的材料。 33、喷锚地段的危石应及时清理。脚手架,防护栏应符合安全要求,喷射砼应严守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要有记录。钢支撑支护时,应按高空作业制订施工计划及安全防护措施。

34、衬砌台车作业地段距开挖作业面应符合要求,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通行,并设缓行标志。

35、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洞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应检测分析一次。

36、通风设施应设专人管理,无论通风设施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进出口附近停留。

37、软管通风安装距离洞口不小于20m。通风机停运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停留,更不得将物品放于其上。

38、隧道内的空气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施工安全标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防尘,防水、防火工作。

39、有瓦斯及岩爆时,应做好瓦斯与岩爆治理工作。 五、日常生活安全

1、利用工地一切有利条件合理布置工作、生活区,注意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工作。

2、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尽可能改善职工的住宿生活条件。加强食堂管理,严防病从口入。

3、做好安全用电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4、加强工地安全巡防,防止被盗事件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三部分 附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XX高速公路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各单位,解释权归项目部安质部。

二、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XX集团XX公司 XX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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