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安庄镇寨子小学
2012年2月13日
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学生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明确请销假制度的权限和责任,进一步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学生在非课余时间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缺课、逃课。如需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返校和销假,严禁无故私自外出和无故超假。
3、学生在家因事或因病,假满后不能按时恢复上等,必须在原期限内由家长及时与学校(班主任)申请续假,取得批准后方有效,假满后须持有效证明及时进行补假。
4、学生按规定假期返校后,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和相关有效证明及时向班主任和请销假办公室销假。
5、学生在节假日或双休日期间,因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需由学生家长在规定的返校时间前用家中固定电话,向其班主任取得联系,说明原由。班主任认真核实家长身份后,酌情进行批假。学生返校后,需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6、学生请假须说明具体事由、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并做出安全保证和按时返校的承诺。
7、学生请假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违法乱纪,并应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避免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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