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摘要 在互联网时代,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开展政务服务成为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重要条件。对于政府而言,公众服务需求膨胀和线下服务能力提升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通过互联网来寻求解决办法、优化政务服务的呼声也愈发强烈。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谋求通过互联网提升政府效率,增加行政透明度, 打造 “互联网 +政务服务” 新模式, 逐步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关键词 互联网+;政务;信息技术
1 “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现状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6.20亿人,利用手机用户上网率90.1%,利用平板电脑上网率为31.5%。全世界只有不到32亿网民,我国就有6.88亿人。数据说明,我国已真正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各地政府政务应用从PC端转战移动端,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APP等領域多点开花。过去10年,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结合。未来10年,移动互联网与制造业结合。互联网是超时空获取资源,只有连接才有价值[1]。
2 互联网发展催生政府施政新模式
政民矛盾素来是社会隐疾,影响政府形象的树立,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在网络时代,人们的生活内容更加丰富,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膨胀,而政府的线下服务能力却相对滞后,公共服务供需矛盾明显。政务办理需排长队等候,办事大厅人员拥挤,部分行政人员欠缺服务意识,与民众争执案例屡见不鲜。老百姓对政府办事能力和行政效率多有诟病,政府部门亟须优化办理流程,改善群众办事体验。因此,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谋求借力互联网转型,增加行政透明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借助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政务服务能够实现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便捷、人性化的管理与服务。此外,由于数据整合汇聚能力增强,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数据分析获得更多有效信息,进而形成新的提供公共服务的渠道[2]。
3 互联网政务存在的问题
3.1 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均衡,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较大。西部地区互联网发展的基础薄弱、建设起步晚、发展滞后,中国互联网发展整体呈现东部地区
发展快、西部发展慢,城市地区普及率高、乡村地区普及率低的特点,数字鸿沟现象依然存在。现有的政府政务网络系统也急需升级换代,且一些核心部门的网络系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需要处理大量的数据信息,数据的存储管理需要较大的空间,这方面的配置也相对不足。同时,由于通信设施的技术陈旧、传输介质的传输速度慢、信息转发中间环节过多、需求过盛等原因,我国平均网速仍偏慢,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评估,我国的网速在世界排名80位后。据权威的网速测算,我国的平均网速仅为3.4Mbps,而世界网速排名第一的韩国网速则达到了22.2Mbps。宽带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
3.2 缺乏相应的组织机构,没有统一规划
目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尚缺乏统一规划,也缺少相应的组织机构,没有清晰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目标。同时,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与互联网的开放性、共享性、交互性等属性产生严重冲突,各级地方政府以及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践中往往会各自为政,依据的标准也全然不同,内容也仅是简单重复,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3.3 电子政务立法严重滞后,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政府提升自身社会治理能力的一项新的探索,其健康有序、长远稳定发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需要一个统一的法律制度框架。然而,目前我国在“互联网+政务”立法这一重要环节上严重滞后,许多环节处于立法空白状态,即便有若干法律法规涉及,也缺乏详尽细致的规定。同时,已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也已严重滞后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甚至已成为电子政务发展的羁绊,新形势下,有关网络信心安全、电子加密等方面的法规没有适时跟进,对利用网络进行犯罪行为的监管、打击、责任追究等方面也没有相应完备的法律依据,法治环境的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的一大障碍。
3.4 电子政务人才缺乏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有序发展离不开对既懂互联网技术方面知识,又了解政府管理和运行流程的相关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公职人员应该具有必要的信息管理能力,应该懂得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卓有成效。
4 完善“互联网+政务”相关对策
4.1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为互联网政务发展提供最可靠的保障。健全、完善政府专用网络建设,不断地探索建设网速更快、网络更流畅的政务网络系统,引导统筹各地的数字城市与政务系统建设,改造升级各级政府与上级部门联系的
专用网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互联网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由此可以缓解维持政府网站运行的资金压力,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通过不断地开发新产品而获得利润。对偏远地区的电子政务建设做财政政策上必要的倾斜,对基层组织的互联网政务建设除了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外,同时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定期对网络升级更新,做好日常的网络维护。
4.2 加强网络资源的共享和协同服务
打破目前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条块式的各自为战的状态,对相关建设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各级政府及不同部门之间必须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互联互通,做到密切协作,尽可能实现彼此间的资源共享。最终实现社会公众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快捷满意地获得自己需要的服务。同样,以工商部门电子政务建设为例,可采取省市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建设的方式,实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工商部门互联网政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从而全面支撑工商部门职能的开展。实现网络间的协同和共享,还应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与各主流网站的衔接,使公众可以更加便捷地得到政府提供的网络服务。
4.3 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
互联网政务的顺利开展有赖于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保障。从我国目前的电子政务立法现状来看,还没有对电子政务规范的整体立法,立法的滞后严重影响和制约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互联网政务立法刻不容缓。具体来说,政府的电子政务立法可采取如下相关措施:在政府信息保护方面健全完善隱私权保护法、国家信息安全法等;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制定行政程序法、信息公开法等,同时应制定政府信息获取、信息保存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此外,为了打击互联网犯罪,确保政务网络的安全,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打击网络犯罪的法律,从而为打击互联网络犯罪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也为互联网政务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4.4 提高公务人员素质
互联网时代,政府公职人员要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适应变化了的工作环境,必须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政府应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性、专业性的培训;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讲座、交流学习的办法,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尽快改变管理和服务观念,提高自身技能、提高政务效率,积极地去适应并自觉地推动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善有.互联网世界观[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23-44.
[2] 段永朝.互联网思想十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77-7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