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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安 全 操 作 规 程《通用工种》

目 录

T01金属切削加工

T02钳工加工

T03起重与运输作业

T04冲剪压加工

T05焊接加工

T06热处理表面加工

T07动力、热力设备作业

T08电力供电系统作业

T09辅助与服务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通用工种)

T01 金属切削加工

T01001 机床工 T01002 普通车工 T01003 钻工

T01004 镗工 T01005 铣工 T01006 磨工

T01007 平面磨床工 T01010 龙头刨床工 T01013 数控机床工 T02 钳工加工

T02001 一般钳工 T02004 钳工常用工具 T02007 模具钳工 T03 起重与运输作业

T03001 行车工 T01008 T01011 T02002 T02005 T02008 T03002 万能磨床工 线切割机工 机修钳工 管套丝切断机工模具装卸维修工 挂钩工 T01009 T01012 T02003 T02006 T02009 T03003 牛头刨床工

电火花机床工管道钳工

金属割料工

砂轮切割工

电葫芦工

T03004 手葫芦工 T03005 卸货电梯工 T03006 装卸搬运工

T03007 叉车司机 T03008 汽车司机 T03009 手叉车工

T04 冲剪压加工

T04001 一般冲压工 T04002 剪床工 T04003 油压机冲压工

T04004 折边机工 T04005 翅片冲床工 T04006 调直开料机工

T04007 侧板成型机工 T04008 手冲床

T05 焊接加工

T05001 一般焊工 T05002 手工电弧焊工 T05003 手工气焊工

T05004 接触焊工 T05005 浸锡工

T06 热处理表面加工

T06001 一般热处理工 T06002 箱式电阻炉热处理工 T06003 真空淬火(退火)炉热处理工

T06004 氧乙炔铜管退火工 T06005 磷化处理工 T06006 喷漆工

T06007 静电喷粉工 T06008 打磨工 T06009 热洁炉工

T06010 调漆工 T06011 废水处理工 T06012 液化石油气站区

T07 动力、热力设备作业

T07001 燃煤低压锅炉工T07004 压力容器工 T07007 空调机组工 T07010 油泵站 T08 电力供电系统作业

T08001 一般电工作业 T08004 电机电器维修工T08007 外线安装电工 T09 辅助与服务

T07002 T07005 T07008 T07011 T08002 T08005 T08008 自动燃油锅炉工空压机工 冰冻机工 水泵站

配电室值班电工变压器运行规程内线安装电工

T07003 T07006 T07009 T08003 T08006 柴油发电工

汇流排供气站

粉尘过滤器工

维修电工

临时接线

T09001 电话总机房闭路电视室 T09002 晒图工 T09003 炊事员

T09004 送茶水工 T09005 清洁工 T09006 车间清洁工

T09007 车间辅助转运工 T09008 绿化工 T09009 保育员

T09010 送料工 T09011 泥瓦工 T09012 高处作业工

T09013 手木工 T09014 木园锯工 T09015 木平刨工

T09016 电脑中心 CAD室 T09017 游泳池

机 床 工

1. 加工工件时, 必须扎紧袖口, 束紧衣襟、留有过颈部长发的应戴工作帽、头发压入帽内,

严禁带手套、围巾或敞开衣服操作旋转设备。

2. 检查设备上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保险、联锁、信号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否则不准开

动。

3. 工件、夹具、工具、刀具必须装卡牢固。

4. 开车前应观察周围动态, 有妨碍运转、传动的物件要先清除, 加工点附近不准有人站立,

机床开动后, 操作者要站立在安全位置上, 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切屑飞溅。

5. 机床停止前, 不准接触运动工件、刀具和传动部件, 严禁隔着机床运转、传动部份传递

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6. 调整机床行程、限位, 装夹拆卸工件、刀具, 测量工件, 擦拭机床都必须停车进行。

7. 机床导轨面上、工作台上不得放工具或其它物品。

8. 不准用手直接清除或用嘴吹切屑 , 应采用专门工具清扫。

9. 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机台工作时, 必须有一人负责统一指挥。

10.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车检查。

11.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

12.正确使用工具, 要使用符合规格的扳手, 不准加垫块和任意用套管。

13.使用起吊工具时, 必须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工件堆放不得超高。

14.工作完毕, 应将各类手柄扳回到非工作位置, 并切断电源和及时清理工作场地的切屑、

油污, 保持通道畅通。

普 通 车 工

1. 必须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 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2. 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夹具时, 床面要垫木板, 不准开车装卸卡盘, 装卸工件后立即取

下, 禁止用手刹车。

3. 床头、小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它东西。

4. 装工件要牢固, 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 禁止用榔头敲打, 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5. 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跟刀架。车头前面伸出部分不超过工件直径的20~25倍, 车头

后面伸出超过300 毫米时, 必须加托架, 必要时装设防护栏杆。

6. 用锉刀光工件时, 应右手在前, 左手在后, 身体离开卡盘, 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

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 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7. 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 用砂布光内孔时, 不准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

8. 加工偏心工件时, 必须加平衡铁. 并要紧固牢靠, 刹车不要过猛。

9. 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 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或(扳牙架)一手开车。

10.切断大料时, 应留有足够余量, 卸下砸断, 以免切断时料掉下伤人, 小料切断时, 不

准用手接。

钻 工

1. 严禁戴手套操作, 遵守机床工一般规程。

2. 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 钻小孔时, 应用工具夹持, 不准用手拿着钻。

3. 使用自动走刀时, 要选好进给速度, 调整好行程限位块, 手动进刀时, 一般按照逐

渐增

压和逐渐减压原则进行, 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4. 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 要停车清除, 禁止用风吹, 用手拉, 要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5. 精铰深孔时, 拔取圆器销棒, 不可用力过猛, 以免手撞在刀具上。

6. 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 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 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7. 使用摇臂钻时, 横臂回转范围不准有碍物, 工作前, 横臂必须卡紧。

8. 横臂和工作台上不准有浮放物件。

9. 工作结束时, 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 主轴箱靠近立柱, 并且都要卡紧。

镗 工

1. 工作前要检查机床各系统是还安全好用, 各手轮摇把的位置是否正确, 快速进刀有无障

碍, 限位挡块应安装正确。

2. 每次开车及开动各移动部位时, 要注意刀具及各手柄是否在需要位置上, 板动快速

移动

手柄时, 要先轻轻开动一下, 看移动部位和方向是否相符。严禁突然开动快速移动手柄。

3. 机床开动前, 检查镗刀是否装牢, 工件是否夹持牢固, 压板必须平稳, 支撑压板的垫铁

不宜过高或块数过多。

4. 安装刀具时, 紧固螺钉和销子不准凸出镗杆回转半径。

5. 机床开动时, 不准量尺寸、对样板或用手模加工面, 镗孔、扩孔时不准将头贴近加工孔

观察吃刀情况, 更不准隔着转动的镗杆拿东西。

6. 使用平旋刀盘式自制刀盘进行切削时, 螺钉要上紧, 不准站在对面或伸头察看, 以防刀

盘螺钉和斜铁甩出伤人; 要特别注意防止绞住衣服造成事故。

7. 启动工作台自动回转时, 必须将镗杆缩回, 工作台上禁止站人。

两人以上操作一台镗床时, 应密切联系, 互相配合, 并由主“操作人”统一指挥。

8. 工作结束后, 关闭各开关, 把机床各手柄扳回空位。

铣 工

1. 装夹工件、工具必须牢固可靠, 不得有松动现象, 所用的扳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2. 在机床上进行上下工件、刀具、紧固、调整、变速及测量工件等工作必须停车。

3. 高速切削时必须装防护挡板, 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

4. 切削中, 头、手不得接近铣削面, 取卸工件时, 必须移开刀具后进行。

5. 严禁用手摸或用棉纱擦试正在转动的刀具和机床的传动部位, 清除屑附, 只允许用毛刷,

禁止用嘴吹。

6. 拆装立铣刀时, 台面须垫木板, 禁止用手去托刀盘。

7. 装平铣刀, 使用扳手螺母时, 要注意扳手开口选用适当, 用力不可过猛, 防止滑倒。

8. 对刀时必须慢速进刀, 刀接近工件时, 需用手摇进刀, 不准快速进刀, 正在走刀时,

准停车, 铣深槽时要停车退刀, 快速进刀时, 注意手柄伤人。

9. 吃刀不能过猛, 自动走刀必须拉脱工作台上的手轮, 不准突然改变进刀速度, 有限位撞

块应预先调整好。

磨 工

一、安装砂轮

1. 根据砂轮使用说明书, 选用与机床主轴转数相符的砂轮。

2. 所选用的砂轮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查试验标志。

3. 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 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和外观有裂纹等缺陷时不能使用。

4. 安装砂轮的法兰不能小于砂轮直径1/3 或大于1/2。

5. 法兰盘与砂轮之间要垫好衬垫。

6. 直径大于或等于200 毫米的砂轮装上砂轮卡盘后, 应先进行静平衡。

7. 砂轮孔径与主轴间的配合要适当。

8. 紧螺母时要用专用扳手, 螺母紧固要适当, 用多个螺栓紧固砂轮, 应成对上紧, 均匀用力。

9. 砂轮装好后, 要安好防护罩, 砂轮侧面要与防护罩内壁之间保持20~30毫米以上的间隙。

10.砂轮装好后要经过5 ~10分钟的试运转, 启动时不要过急, 要点动检查。

11.未安装调试完毕的砂轮不准移交使用。

二. 一般操作

1. 干磨或修整砂轮时要戴防护眼镜。

2. 检查砂轮是否松动, 有无裂纹。防护罩是否牢固, 可靠, 发现问题时不准开动。

3. 砂轮正面不准站人, 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的侧面。

4. 砂轮转速不准超限, 进给前要选择合理的吃力量, 要缓慢进给。

5. 装卸工件时, 砂轮要退到安全位置。

6. 砂轮未退离工件时, 不得停止砂轮转动。

7. 用金刚石修砂轮时, 要用固定架将金刚石衔住, 不准用手拿着修。

8. 吸尘器必须保持完好有效, 并充分利用。

9. 干磨工件不准中途加冷却液; 湿式磨床冷却液停止时应立即停止磨削; 湿式作业工作完

毕应将砂轮空转5 分钟, 将砂轮上的冷却液甩掉。

10.托刀架与砂轮机工作面的距离, 不能大于3 毫米。磨削前应进行调整, 满足其要求, 并

且装置牢固。

11.砂轮机开动后, 要空转2~3分钟, 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 才能使用, 进行磨削时, 应侧

位操作, 禁止面对着砂轮圆周面进行磨削。

12.磨工件和刀具时, 不能用力过猛, 不能撞击砂轮。

13.在同一块砂轮上, 禁止两人同时使用, 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活, 磨工件时, 操作

者应

站立砂轮机的侧面, 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 以防砂轮崩裂, 发生事故。

14.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任何工件和材料。

15.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 不准在砂轮机上磨, 特别是小工件要用工夹具拿牢,

以防挤入砂轮机内或挤在砂轮与托板之间, 将砂轮挤碎。

16.砂轮不准沾水, 要经常保持干燥, 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 发生事故。

17.砂轮磨小到接近法兰盘边沿旋转面10毫米时, 应予更新; 发现砂轮面沟槽, 径向跳动过

大时, 应予打磨。

18.关闭砂轮机应先停砂轮机, 然后停除尘装置。

三.电动手砂轮机

1. 电动手砂轮机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 并遵守电钻安全操作规程有关电气部分的要求。

2. 使用前, 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螺钉有无松动, 砂轮片有无裂纹, 金属外壳和电源线有无

漏电之处、插头插座有无破损, 如有上述敝病, 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3. 使用时, 首先要进行空转试验, 无问题时方可进行操作。

4. 工作中, 要戴上防尘口罩, 工作者不准正对砂轮, 必须站在侧面, 砂轮机要拿稳, 并要

缓慢接触工件, 不准撞击和猛压, 要用砂轮正面, 禁止使用砂轮侧面。

5. 正在转动的砂轮机不准随意放在地上, 待砂轮停稳后, 放在指定的地方, 暂时不用时,

必须切断电源。

6. 发现电源线缠卷打结时, 应切断电源后再耐心解开, 不得手提电线或砂轮机强行拉动。

7. 换砂轮时, 要遵守一般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认真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或缺损, 配合要适

当, 用扳手旋紧螺母, 松紧要适宜。

8. 砂轮机要存放在干燥处, 严禁放在水和潮湿处。

9. 每使用期达三个月, 应送交电工检查绝缘、线路, 开关情况, 未经电气人员检查、登记

的, 不得使用。

四.台钻

1. 使用台钻, 禁止戴手套, 台钻防护罩应卡牢, 夹紧装置应锁紧。

2. 钻孔时, 工件必须用钳子、夹具或压铁夹紧压牢, 禁止用手拿着钻孔, 贴薄片工件时,

下面要垫木板。

3. 不准在钻孔时间用纱布清除铁屑, 亦不准用嘴吹或者用手擦拭, 应使用专用工具, 刷子.

4. 在钻孔开始或工件要钻穿时, 要轻轻用力, 以防工件转动或甩出。

5. 工作中, 要把工件放正, 用力要均匀, 以防钻头折断。

平面磨床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装卸工件时, 要把砂轮升到一定位置方能进行。

2. 磨削前, 把工件放到磁盘上, 使其垫放平稳, 通电后, 检查工件被吸牢后才能进行磨削。

3. 一次磨多件时, 加工件要靠紧垫好, 并置于磨削范围之内, 以防加工件倾斜飞或挤碎砂

轮。

4. 进刀时, 不准将砂轮一下就接触工件, 要留有空隙, 缓慢进给。

5. 自动往复的平面磨床, 根据工件的磨削长度调整好限位挡铁, 并把挡铁螺钉拧紧。

6. 清理磨下的碎屑时, 要用专门工具。

7. 立轴平磨磨削前应将防护挡板挡好。

8. 磨削过程中禁止用手摸试工件的加工面。

9. 更换砂轮和磨削操作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

万 能 磨 床 工

1. 开车前检查: (1)油箱内贮油量是否在油标线上, 各油泵, 冷却泵运转是否正常, 有无

渗油, 安全活门是否工作正常。(2)各手柄是否在空挡位置。各防护挡板, 罩是否完好

牢固。

2. 磨削用的胎夹具、顶尖必须良好有效, 固定胎夹具、顶尖的螺钉要紧固牢靠, 磨削长

工件应采用防弯措施。

3. 往复变向油阀门必须灵敏可靠。行程挡块要调整并紧固好。

4. 开动砂轮前应将液压传动开关手柄放在“后退”位置上, 调节速度手柄放在“最低速度”

位置上, 砂轮快速移动手柄应放在“后退”位置上, 以防开车时, 突然撞击。

5. 装工件后, 必须检查工件是否装夹牢固可靠。

6. 油压系统压力应不得低于规定值, 油缸内有空气时, 可移动工作台到两极端位置, 排除

空气, 以防液压系统失灵造成事故。

7. 严禁用无端磨机构的外圆磨床作端面磨削。

8. 装卸较重工件应在床面上铺放木板。

9. 拆卸工件时, 必须使卡盘停止转动, 并将砂轮退出以后, 方能拆卸工件。

10.更换、修整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

牛 头 刨 床 工

1. 工作装夹要牢固, 增加虎钳夹固力应用接长套筒, 不得用铁榔头敲打扳手。

2. 刀具不得伸出过长, 刨刀要装牢, 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具。

3. 调整牛头冲程要使刀具不接触工件, 用手摇动经历全程进行试验, 溜板前后不许站立人。

4. 机床调整好后, 随时将摇手柄取下。

5. 刨削过程中, 头、手不要伸到车头前检查, 不得用棉纱擦拭工件和机床转动部位, 车头

不停稳, 不得侧量工件。

6. 清扫铁屑只允许用毛刷, 禁止用嘴吹。

7. 装卸较大工件和夹具时应请人帮助, 防止滑落伤人。

龙 门 刨 床 工

1. 工件装夹要牢固, 压板、垫铁要平稳, 并注意龙门宽度, 工件装夹后, 开一次慢车, 检

查工件和夹具是否能够安全通过。

2. 正式开车前, 须将行程挡铁位置调整适当和紧固。并取下台面上的杂物。

3. 开车后严禁将头、手伸入龙门及刨刀前面。不准站在台面上, 更不准跨越台面, 多人操

作时需由一人指挥, 动作要配合协调。

4. 工件装卸上下及翻身要选择安全地方, 注意锐边毛刺割手, 应和行车工、挂钩工密切配

合。

5. 开车后若要重新调节行程挡铁、测量工件、清扫铁屑, 都必须停车断电。

6. 清除铁屑只许用刷子, 禁止用压缩空气吹。

7. 机床行程的两端应安装安全护栏, 并严禁在护栏内通过。

线 切 割 机 床 工

1. 检查电路系统的开关旋钮, 开启交流稳压电源, 先开电源开关, 后开高压开关。5 分钟

后, 方可与负线连接。

2. 控制台在开启电源开关后, 应先检查稳压电源的输出数据及氖灯数码管是否正常, 输入

信息约5 分钟, 进行试运算, 正常后, 方可加工。

3. 线切割高频电源开关加工前应放在关断位置, 在钼丝运转情况下, 方可开启高频电源,

并应保持60~80伏为宜, 停车前应先关闭高频电源。

4. 切割加工时, 应加冷却液, 钼丝接触工件时, 应检查高频电源的电压与电液值是否

正常,

切不可在拉弧情况下加工。

5. 发生故障, 应立即关闭高频电源, 分析原因, 电箱内不准放入其它物品, 尤其金属器材。

6. 禁止用手或导体接触电极丝或工件, 也不准用湿手接触开关或其它电器部分。

电 火 花 机 床 工

1. 操作者经学习, 经考试合格, 发证, 才能单独操作。

2. 操作室内禁止一切明火和吸烟, 应备有扑灭油着火的灭火器材。

3. 工作前检查机械、脉冲电源、控制旋钮、显示仪表、抽风机, 都应保持完好可靠。

4. 装卸工件、定位、校正电极、擦拭床时, 必须切断脉冲电源。

5. 工作液面, 应保持高于工件表面50~60毫米, 以免液面过低着火。

6. 禁止用手触及电极。操作者应站在绝缘橡皮或木踏板上。

7. 及时排除分触出来的有害气体, 抽风机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或停止工作。

数 控 机 床 工

1. 开车前检查刀具补偿数字是否正常。穿孔纸带意除灰尘。

2. 各手柄相对位置应符合对刀图的要求。

3. 工具或其它物品不许放在电钮盘、阅读器附近。

4. 各部电路要有良好绝缘, 控制卡紧装置的继电器应经检查, 防止工件甩出。

5. 原有机床上附加数控装置, 应把原有手柄拆掉或加保险弹簧, 避免在程控和手动并存情

况下, 运动机件突然转动伤人。

6. 打开强电箱, 接通稳压器电源, 并检查各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7. 启动油泵, 空走纸带2~3次, 观察显示的数字是否符合程序的要求。

8. 按下预清及环预清按钮, 然后启动驱动箱。

9. 检查油压卡盘、工件安装是否可靠。

10.用手动对原点位置, 放好百分表后工作。

11.工作后依次关闭驱动数控箱、稳压电源, 最后关闭驱动箱和强电源。

一 般 钳 工

1. 所有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 才能开始工作。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

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并严格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 开动设备, 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 并空载

试车检验, 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 设备上的电气设备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 应交电工修理, 自已不得拆卸,

不准自已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4. 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 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

伤害。两人或多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并设专人指挥, 工件堆放应整齐, 放置

平稳。

5. 起吊和搬运重物, 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与行车工密切配合。

6. 登高作业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工作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

是否坚固可靠及有防滑措施。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 不准放在其它地方。安全带应扎

好, 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 不准穿硬底鞋, 不准打闹, 不准往下面扔东西。

7.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如有使用I 类工具, 必

须使用绝缘手套, 站在绝缘干燥的场地上或者使用漏电保护器; 在金属容器内及潮湿、

狭窄环境内工作, 应使用Ⅱ 类工具, 并应配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配用保护器。手持电动

工具使用期达3 个月时, 应送交有关责任电工检查登记。

8. 使用手提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 禁止直接使用220 伏电源电气插头、插座破损,

应请

电工及时更换, 不得侥幸使用或直接用线头插入插座内。

9. 操作台钻作业, 严禁戴手套, 工件应压紧, 不得用手拿工件进行钻、铰、扩孔。

10.清除铁屑, 必须使用工具, 禁止手拿觜吹。

11.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 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 工作完毕,

必须清理工作场地, 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机 修 钳 工

1. 工作开始前, 先检查电、液、气动力源是否断开。在开关处挂“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

警示牌, 必要时应将开关箱锁上或设人监护。如果机器与动力未切断时, 禁止工作。

2. 在装拆侧面机件时, 如齿轮箱的箱盖, 应先拆下部螺钉, 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钉; 重心

不平衡的机件拆卸时, 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钉, 装时先装离重心近的螺钉; 装拆弹簧

时,

应注意防止弹簧崩出伤人。

3. 拆卸下来的零件, 应尽量放在一起, 并按规定安放稳妥, 不要乱丢乱放, 有回转机构者

应卡死, 不让其转动。

4. 用人力移动机件时, 人员要妥善配备。多人搬抬应有一人统一指挥, 工作时动作要一致。

抬轴杆、螺杆、管子和大梁时, 必须同肩。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搬运机床或吊运

大型、重型机件, 应严格遵守起重工、搬运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5. 铲刮设备或机床导轨面时, 工件底部要垫平稳, 结合面应保持水平, 用千斤顶时, 支承

面要垫牢实, 以保安全。

6. 刮研操作时, 被刮工件必须稳固, 不得串动, 校准工具必须装有固定拿手环或吊环。两

人以上做同一工件时, 必须注意刮刀方向, 不得对着人体部位挑刮, 往复研合时, 手指

不准伸向研合面; 研合板运行位置应适合其重心, 不得超出工件研合范围, 防止滑落。

机动研合时, 需有专人看守电气开关或装有联锁装置。

7. 使用工具时, 应按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8. 工作地点应保持清洁, 油液污水不得流在地上, 以防滑到伤人。

9. 清洗零件时, 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 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

地面, 废油要倒在指定容器内, 定期回收, 不准倒入下水道。

10.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好之前, 不准试车, 不准移交生产。

11.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事先必须经过卸压、清洗、置换或中和, 清除室器内气、

液、渣、并采取通风措施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方可操作。

12.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管 道 钳 工

除按“一般钳工”及机修安装钳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关部分执行外, 尚应遵守下列事项:

1. 水管打铅结口时, 必须将灌铅口擦干, 以防灌铅时发生爆炸。化铅时应注意防止烫伤和

失火。

2. 锯割管子在铁管快锯断时, 不要用力过猛, 以免把手碰伤。使用锯管机时, 应有防护罩,

人应站在安全位置。

3. 禁止在有压力的各种气体管道及附件上进行修理工作。修理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输送

管时, 应向有关部门联系好, 切断气、液来源, 清除余气、液, 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才

能进行工作, 修理架空管道应遵守高空处作业安全规定。

4. 送气时阀门必须缓慢开动, 且应站在阀门侧面进行。

5. 在电线附近工作影响安全时, 停电之前, 禁止工作, 以免触电伤人。

6. 占据道路影响行走, 应用警示标志, 晚上应用红灯标志。

7. 紧固导管及零件时, 只准一手用力, 另一手应攀住固定物。

8. 递接工具材料禁止投掷, 起吊和放下物件时禁止人在下面站立和通行。

9. 在地沟暗处操作, 要有足够照明设备, 其电压应符合相应安全电压等级。在沟内工作必

须戴好安全帽, 并要有二人以上一起工作。

10.在有毒气体的地方工作要戴防毒面具。

11.在工棚工作时, 严禁烟火。

钳 工 常 用 工 具

一.钳工台

1. 钳工台一般必须紧靠墙壁, 人站在一面工作, 对面不准有人, 如对面有人时, 钳工台必

须设置密度适当的安全网, 钳台必须安装牢固, 不得作铁砧。

2. 钳工台上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

3. 钳工台上的杂物要及时清理, 工具和工件要放在指定地方。

二.虎钳

1. 虎钳上不要放置工具, 以防滑下伤人。

2. 使用转座虎工作时, 必须把固定螺钉锁紧。

3. 虎钳的丝杠、螺母要经常擦洗和加油, 定期检查保持清洁, 如有损坏, 不得使用。

4. 钳口要经常保持完好, 磨平时要及时修理, 以防工件滑脱, 钳口固紧螺钉要经常检查,

以防松动。不准使用已经滑扣的螺钉, 使用垫板时, 必须符合要求, 圆形工作应使用小

型垫片。

5. 用虎钳夹持工件时, 只许使用钳口最大行程的2/3, 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或用手锤锤

击手柄。

6. 工件必须放正夹紧, 手柄朝下。

7. 工件超出钳口部分太长, 要加支承, 装卸工件时, 还必须防止工件摔下伤人。

三.手锤

1. 手锤柄必须用硬质木料做成, 大小长短要适宜。锤柄应有适当的斜度, 锤头上必须加铁

楔, 以免工作时甩掉锤头。

2. 两人击锤, 站立的位置要错开方向。扶钳、打锤要稳, 落锤要准, 动作要协调, 以免击

伤对方。

3. 手锤使用前, 应检查锤柄与锤头是否松动, 是否有裂纹, 锤头上是否有卷边或毛刺, 如

有缺陷必须修好后再使用。

4. 手上、手锤柄上、锤头上有油污时。必须擦干净后方能进行操作。

5. 锤头淬火要适当, 不能直接打硬钢及淬火的部位, 以免崩伤, 抡大锤时, 对面和后

面不

准站人, 并要注意周围同志的安全, 大锤手柄长度不宜过长。

四.扁铲(堑子、齿子)、冲子

1. 不准用高速钢做扁铲和冲子。

2. 使用时, 柄上顶端切匆沾油, 以免打滑, 同时不准对着人铲工件, 应使用防护网罩, 防

止铁屑崩出伤人。

3. 顶端如有卷边时, 要及时修磨消除隐患, 有裂纹时, 不准使用。

4. 工作时, 应聚精会神地把视线集中在工作上, 不要周围观望或与他人闲谈。

5. 不得铲、冲淬火材料。

6. 一般堑子不得短于150 毫米, 刃部淬火要适当, 不能过硬, 淬火段与后面未淬火部分应

有过渡区域, 使用时要保持适当的刃角, 不准用废钻花代替冲子。

五.锉刀、刮刀

1. 木柄必须装有金属箍, 禁止使用没上手柄或手柄松动的锉刀刮刀。

2. 锉刀、刮刀杆不准淬火, 使用前要仔细检查有无裂纹, 以防折断发生事故。

3. 推锉要平, 压力与速度要适当, 回拖要轻, 以防发生事故。

4. 锉刀、刮刀不能当手锤、撬棒或冲子使用, 以防折断。

5. 工件或刀上有油污时, 要及时擦净, 以防打滑, 使用锉刀, 也要防止滑动。

6. 使用三角刮刀时, 应握住木柄进行工作, 工作完毕把刮刀装入套内。

7. 使用刮刀时, 刮削方向禁止站人, 防止伤人。

8. 清除铁屑, 应用专用工具, 不准用嘴吹或用手擦。

六.扳手

1. 扳手钳口上或螺轮上不准沾有油脂, 以防滑脱。

2. 扳手与螺轮要紧密配合, 防止使用时打滑,在高处工作中, 尤应注意。

3. 禁止扳口加垫或扳把接管, 在扳紧螺母时, 不可用力过猛, 要逐渐施力, 慢慢扭紧。

4. 扳手不能当手锤使用, 使用活动扳手时, 应把死面作为着力点, 活面作为辅助面, 否则,

容易损坏扳手或者扳手伤人。

5. 使用电动扳手, 应检查电源插头、插座、开关及导线是否完好, 如漏电或缺损, 不得使

用。

6. 爪部变形或破裂的扳手, 不准使用。

七.起子

1. 起子的平口, 必须平整, 厚薄要适当, 与槽口配合要好。起子用力时, 其用力的方向不

要对着自已或别人, 以防脱落。

2. 使用起子时, 姿势要正确, 场地要宽阔, 用力要均匀。在狭窄、站立不便的地方使用起

子时, 尤应注意安全。

3. 不能把木柄起子当堑子、撬棒使用, 也不准当作试电笔去测试、接触带电体。

4. 使用电动起子应注意绝缘良好,防止触电。

八.手锯

1. 工具必须夹紧, 不准松动, 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2. 锯割时, 锯要靠近钳口, 方向要正确, 压力和速度要适宜。

3. 安装锯条时, 松紧程度要适当, 以防折断。

4. 工件将要被锯断时, 要轻轻用力, 同时将工件抬扶一下, 以防压断锯条或者工件落下伤

人。

九.扳牙、丝攻和铰刀

1. 攻套丝和铰孔要对正对直, 用力要适当, 以防折断。

2. 攻套丝和铰孔时, 不要用嘴吹孔内的铁屑, 以防伤眼, 不要用手擦试工件的表面,

以防

铁屑刺手。

十.梯子

1. 梯子应用竹木制做, 不宜用金属物制做。梯挡应均匀, 不得过大或缺挡, 否则不准使用。

2. 梯子的顶端应有安全钩子, 梯脚应有防滑装置。梯子离电线(低压)至少保持2.5 米。

3. 放梯子的角度为75°为宜, 人登梯子时, 下面必须有人扶梯。禁止两人同登一梯, 不准

在梯子顶挡工作。

4. 梯梁及踏板折断或有裂纹, 应及时修理, 否则禁止使用。

5. 人字梯的梯梁中间必须用可靠的拉绳或撑杆牵住。

十一.行灯

1. 使用行灯, 必须绝缘良好, 用前要进行检查, 以防漏电。

2. 行灯的供电必须是安全电压(等于36伏), 使用前要进行检查, 防止误插入220 伏电源,

其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 不得接用自耦式等不合安全要求的变压器供电。对于金

属容器内或潮湿触电危险较大的环境, 应使用24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3. 使用行灯必须在灯泡部分装有网罩, 手柄把不得破裂、老化、电线中间应无接头。插头

、插座应完好, 不得用手将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内。

4. 行灯电源线及接线柱部分应符合安全规定, 不应有电气裸露。电源线不应置放有尖硬、

棱角的地方; 不得浸泡在水中、油污之处。

十二.千斤顶

1. 千斤顶, 必须爱护使用, 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及时加油, 丝杆弯曲或液压失灵应及

时更换。

2. 使用时, 底面必须加平垫垫牢实, 受力点要选择适当, 柱端不准加垫, 要稳起稳落, 以

免发生事故

3. 不允许千斤顶作为受力支撑, 应在千斤顶顶起工件后, 另外加垫块将工件垫实, 谨防千

斤顶失稳。

十三.手电钻

1. 使用手电钻时, 属I 类工具时应同时领取漏电保护器及绝缘橡皮手套或配用隔离变压器。

使用Ⅱ类工具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或狭窄的金属壳内工作时, 应领用漏电保护器或配用

隔离变压器。

2. 发生故障, 应找专业电工检修, 不得自行折卸、装配。

3. 在潮湿地方工作时, 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进行。

4. 电气线路中间不应有接头。电源线严禁乱放、乱拖。

管 套 丝、切 断 机

1. 开机前检查设备, 必须处于正常状态, 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 夹取和放置管子时, 管子必须放正, 过长时必须用支撑加架。

3. 开机后, 不准用手摸丝锥、铁屑。

4. 加工时, 必须用冷却水或液冷却, 以免工件及设备工装损坏。

5. 操作者必须避开铁屑的飞扬方向, 不得任意委托非操作人员代替, 离开时必须停机。

6. 工作完毕后要清扫设备, 擦干水迹。

金属割料工(往复锯、圆锯)

1. 开车前应检查机床的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 吸尘装置是否完好。 2. 清查工作场所, 如易燃、易爆物离机床较近, 有危险的, 必须立即搬开后方能操作。

3. 开车前应检查砂轮的安装是否稳固, 砂轮是否有缺口,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操作时砂轮与工件接触要慢, 让砂轮与工件接触正常后再均匀用力切割工件。

5. 在砂轮下料机上严禁切割镁合金。

6. 更换新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 砂轮的夹板要适当, 一般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

1/3。

模 具 (工具) 钳工

一.总则:

1. 未学习本规程而对实际操作不熟练者, 不得参加修理工作。

2. 要按工段长、班组长布置的工作进行。

二.工作前:

1. 要正确利用劳动保护用品。

2. 钳工所用的各种工具, 工作前要做细致的检查, 无问题时方可工作。如有损坏情形立

即提出处理, 不准使用。并注意以下几项:

(1)使用各种手锤需安装牢固, 不准用破碎缺口手锤防止锤头及碎块飞出。

(2)用扁铲时, 要检查扁铲头部及刃部是否良好, 精神要集中, 确定工作方向。

(3)使用手锯不要用力过猛, 眼睛不可靠近锯条。

(4)禁止用锉刀当手锤, 撬杠使用。

(5)各种锉刀必须装有木柄。

3. 工作前要全面检查机床各部另件如砂轮有裂纹时不准使用。

4. 检查电动机是否有接地线。

5. 开车前后要检查砂轮与转轴是否松动, 更注意螺旋反正和转动方向。

三.工作中:

1. 吊运模具挂环要拧牢, 方可吊运。

2. 开启上下模时用力要均匀。着力点要均称。

3. 用虎钳卡活要确实卡好, 卡小活时, 要将手离开钳口。

4. 抡手锤禁止戴手套, 并注意周围确定工作方向后, 进行操作。

5. 使用电炉子要注意易燃品, 并要注意电炉开关防止触电及烧伤。

6. 装砂轮时, 动作要稳当, 主轴有弯摆动和砂轮磨损发生摆动, 禁止使用。

7. 开车时砂轮与工作物, 逐渐接触, 不可过猛, 以免砂轮破碎伤人。

8. 工作中及转动未停止, 不准用手触摸工作物或转动部份。

四.工作后:

1. 办理交接班手续, 听从接班人意见并将当班的一切情况, 交清登记。

模 具 装 卸 维 修

一.模具的搬运

(1)用叉车搬运应遵从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2)用吊车吊运应遵从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3)用工装车推运, 应考虑工装车的承载能力。模具放置要平稳轻放, 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

及路面情况, 防止车振动引起模具滑落伤人。有些模具应配备专用模座整体搬运。

(4)人力搬运要保证模具稳当, 人力充足。手柄可靠。

(5)用叉车、工装车等车搬运较大模具时不准两件堆放和超高, 防止滑落伤人。

二.模具的安装

安装前要检查模具是否完好, 各连接螺栓是否紧固可靠。确认后再行安装:

(一) 在油压机上安装

(1)安装前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2)确认设备完好, 支撑顶木, 保证顶木稳定可靠。(顶木应捆牢在油压机立柱上)。

(3)模具安装, 如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须指定一人负责指挥, 协调动作。人员应站立在安全

位置, 出现意外时便于躲闪。

(4)模具的固定要均匀可靠。

(二) 在立式冲床上安装:

(1)安装前一定要停机, 切断总电源, 并检查设备的机械装置是否完好。

(2)在设备状态良好的条件下, 用人力调节滑块高度, 进行模具安装, 两人以上操作应指定

一人指挥, 协调动作。

(3)模具的固定要均匀可靠。

(三)在其它设备上安装:

不论在高速自动冲床, 侧板成型机, 还是调直剪板机上安装模具, 一定要在停机状态下进

行要两人以上共同操作, 并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协调 工作。

三. 模具的调试

一定要缓慢进行, 并仔细观察模具动作过程, 发现问题, 立即停机, 进行调整。

四. 模具的维修

在用模的维修, 一定要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如出现大故障, 可拆卸后到维修车间进行维修。

五. 模具的拆卸

(1) 拆卸模具前, 应先将上下模闭合, 必要时还应将上下模紧固。

(2) 先停机断电, 然后再松卸螺栓。

(3) 开机(油压机)卸上模时, 一定要加顶木。

(4) 其它可照安装搬运要求进行。

说明: (1) 模具装卸及调整所使用工具按有关工具安全操作要求进行。

(2) 人员攀援、站立的部位要安全可靠。

砂 轮 切 割 工

1. 开车前应检查机床的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 吸尘装置是否完好。

2. 清查工作场所, 如易燃、易爆物离机床较近, 有危险的, 必须立即搬开后方能操作。

3. 开车前应检查砂轮的安装是否稳固, 砂轮是否有缺口,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操作时砂轮与工件接触要慢, 让砂轮与工件接触正常后再均匀用力切割工件。

5. 在砂轮下料机上严禁切割镁合金。

6. 更换新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砂轮的夹板要适当, 一般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

1/3 。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 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 如果控

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 严禁吊运。

3.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

停车信号, 都应立即执行。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 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 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挡, 然后逐级增减速度, 换向时, 必须转

回“零”位。

6.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 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 速度要缓慢, 不准用倒车代

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 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车,

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不准从一台车行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 工作停歇时, 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运行中, 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

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越过, 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 要听从指挥, 步调一致。

10.运行时, 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严禁撞车。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 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地面要设围栏, 并

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 应先稍离地试吊, 确认吊挂平稳, 制动良好, 然后升高, 缓慢运行,

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 行车运行时, 严禁有人上下, 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 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 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

不准离开驾驶室。

15.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6.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重量不明, 光线暗淡不吊;

(3)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 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 歪拉斜挂不吊;

(6)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 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17. 工作完毕, 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 升起吊钩, 小车开到轨道两端, 并将控制手柄放置“

零”位, 切断电源。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熟悉起吊工作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

掌握指挥信号, 并遵守行车的“十不吊” 。

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 确保完好可靠, 并要妥善保管, 不准随地乱丢, 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 信号要明确, 不准戴手套指挥. 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 必

须先试吊, 离地不应高于0.5 米, 经检查, 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 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 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 吊位应正确, 起吊件翻身时要撑握

重心, 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 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同一物件时, 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 统一指挥, 步调一致。

6. 不准在起吊件下停留、行走或站立。

7.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 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多人吊运重物, 应有专人(一人)指挥, 其他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 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

指挥吊物运行。

9. 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 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 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操作规程。

2. 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 是否完好可靠。

3. 不得超负荷起吊, 起吊时, 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 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 起吊物件时, 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捆扎应牢固, 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

应设垫衬保护。

5. 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 绝缘必须良好, 正确按动电钮, 注意站立位置。

6.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 必须减速运行。

手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悬挂葫芦的构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保持

完好。

2. 起吊用的葫芦, 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时, 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 其它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4. 起吊物件时, 必须捆缚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内。

5. 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 必须有专人指挥, 负荷应合理分配, 操作人员动作要协

调一致。

6. 放下物件时, 必须缓慢轻放, 不允许自由落下。

载贷电梯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取得安全操作证后, 方准单独操作。

2. 电梯应指定专人操作及管理。

3. 使用电梯时必须将轿厢内照明、风扇打开, 夜间使用还应打开梯口照明灯。

4. 使用前进行润滑并检查电气刹车、安全装置及钢丝绳是否良好。

5. 电梯不得超载使用。所载重物安放应均衡, 载贷重心不要太偏心。 6. 上下时不得乘人, 电梯在上面时, 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底层。

7. 贷物装好后, 应关门起动, 梯门与对方( 指楼上或楼下操纵器 )联络信号或连锁系统失

灵时, 不准使用电梯。

8. 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如特殊需要, 则需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运载。

9. 电梯使用完毕后应停在底层, 切断电源, 上锁。如长期不使用应切断机房内总电源。

10.检修或停用应将电梯落到底层, 检修应有检修标志, 并有专人看护。

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

物品, 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 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 重不压轻, 大不压小, 堆放平稳, 捆扎牢固。

4.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

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 要有专人指挥, 并保持一定间隔, 一律顺肩, 步调一致。

5.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 高度要适当, 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 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

内。

6.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 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 装车时, 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 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 车未停

妥不准上下。

8. 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 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脚底是否牢固完好, 按吊线标志吊

挂, 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9. 使用吊车、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 要有专人指挥, 路面要坚实, 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

保持直线行进, 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 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 货物前后和牵引钢

丝绳边不准站人。

10.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 要轻搬轻放, 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

厢内不准坐人。

11.装卸时, 应根据吊位变化, 注意站立位置, 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2.在高栏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 应设中间指挥, 正确

传递信号。

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 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 发给合格证件, 方准单独操作,

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 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 严禁酒后驾驶, 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 车辆发动前, 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严禁

带病出车。

4. 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 应减速慢

行. 在厂区内行驶, 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5 公

里; 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 公里。

5. 车辆不准超载使用。叉工件时, 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叉车规定的最高高度的2/3 , 运

行时叉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6. 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 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 车辆的其

它部位严禁乘人。

7. 工作完毕后, 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 叉车的叉脚应放落地面。

8. 叉车必须随车备有1211灭火机1 台。

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 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 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 发给执照后, 方可独立驾驶车辆。

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 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 开车前严禁饮洒, 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 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

病出车。

5. 汽车在起步, 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 应鸣号、减速

、靠右行; 通过交叉路口时, 应“一慢、二看、三通过”; 交会车时, 要做到礼让“三

先”(先让、先慢、先停)。

6. 汽车在厂区行驶, 宽9 米以上的干道上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一般情况时速不得超过10

公里; 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 公里; 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 公

里。

7. 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 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 并应呜号、低

速慢行, 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 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 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 超高(从地面算起4 米)装运

, 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 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9. 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 不准乱停乱放, 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 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0.货车载人时, 严禁超过规定人数, 汽车开动时, 应待人员上下稳停, 关门起步, 严禁抢

上跳下, 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1.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时, 只准规定的道路, 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

通过。

手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先检查物件(工件制品)的堆放是否牢靠, 不牢时应加以捆扎, 不超高。

(2)叉起部位要平衡, 防止失衡而侧翻。

(3)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及道路情况, 防止碰撞其他物件或人体。

(4)叉运模具时, 应遵从模具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5)将物件(工件制品)运送到指定位置后, 下降叉时应注意物件(工位器具)底部情况, 防止

因底部不平造成侧翻。

一般冲压工

1. 采用机械压力机作冲裁、成型时, 应遵守本规程; 进行锻造或切边时, 还应遵守锻工有

关规程。

2. 暴露在外的传动部件, 必须安装防护罩, 禁止在卸防护罩的情形下开车或试车。

3. 开车前应检查设备及模具的主要紧固螺栓有无松动。模具有无裂纹, 操纵机构、急停机

构或自动停止装置、离合器、制动器是否正常、必要时, 对大压床可开动点动开关试车;

对小压床可用手扳试车, 试车过程要注意安全。

4. 模具安装调试应由经培训的模具工进行; 安装调试时应采取垫板等措施, 防止上模零件

坠落伤手, 冲压工不得擅自安装调试模具, 模具的安装应使闭合高度正确; 尽量避免偏

心载荷; 模具必须坚固可靠, 经试车合格, 方能投入使用。

5. 工作中注意力要集中, 禁止边操作、边闲谈或抽烟, 送料、接料时严禁将手或身体其它

部分伸进危险区内, 加工小件应选用辅助工具(专用镊子、钩子、吸盘磁手或送料机构)

模具卡住坯料时, 只准用工具去解脱和取出。或停机后取出。

6. 两人以上操作时, 应定人开车, 统一指挥, 注意协调配合好。

7. 发现冲压床运转异常声响, 如敲键声、爆烈声, 应停机查明原因; 传动部件或紧固件松

动, 操纵装置失灵发生连冲, 模具裂损应立即停车修理。

8. 在排除故障或修理时, 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待机床完全停止运动后方可进行。

9. 每冲完1 个工件, 手或脚必须离开按钮或踏板, 以防止误操作, 严禁用压住按钮或踏板

的办法, 使电路常开, 进行连车操作, 连车操作应经批准或根据工艺文件。

10.操作中应站稳或坐好, 他人联系工作应先停车, 再接待, 无关人员不许靠近冲床或

操作

者。

11. 配合行车作业时, 应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生产中坯料及工件堆放要稳妥、整齐、不超高、冲压床工作台禁止堆放坯料或其它物

件; 废料及时清理。

13. 工作完毕, 应将模具落靠, 切断电源、气源, 并认真收拾所用工具和清理现场。

剪 床 工

1. 开车前应检查设备主要紧固件有无松动, 操纵机构、离合器、制动器是否正常, 安全防

护装置是否完好。遵守一般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2. 调整刀片或较长时间停机后再起动时, 应用手扳动皮带轮(注意防止皮带挤伤手指), 观

察刀片运动无阻碍, 再空车检验正常后, 才能开始剪料。严禁突然起动剪床或带负荷起

动。

3. 禁止超长度和超宽度使用剪床, 不准用剪床剪切淬过火的钢材、铸铁件及其它脆性材料,

严禁剪双料。

4. 两人以上同时操作, 应定人开车, 统一指挥, 注意协调调配合好。

5. 经常注意连杆有无失灵现象, 紧固螺栓有无松动, 发生连车、崩刀, 应立即停止工作,

待检修好再操作。

6. 送料时, 要注意手指安全, 特别是剪短料(一张料剪到最后的狭窄料)时, 手指严禁超过

压料装置; 或者用工具推进,当后挡扳上留有料头或料渣时,也要用工具去拨掉, 严禁

用手穿过压料装置去拔刀口对面搁置的余料。

7. 剪床后面不准站人、接料, 如确属必要, 应加设防止手指伸进刀口的护栏。

8. 工作中要及时清理废料, 清理、调整、检查及停电离岗前, 必须停车, 切断电源。

油压机冲压工

1. 开车前进行设备液压系统检查和模具安装状况检查。检查各油泵、控制阀、压力表是否

正常, 油温是否在允许的温度; 检查模具有无裂纹, 主要紧固螺钉有无松动。 2. 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3. 开车后注意压力表压力指针偏转情况, 如发现来回摆动或不动, 应停车检查, 检查设备

额定压力。使用时不得超限。

4. 调整模具, 测量工件, 检查和清理设备都应在停机状态进行。

5. 禁止将工具放在挤压范围之内, 手足应注意安全。

6. 两人以上操作时, 应定人开车, 相互配合协调, 指挥信号应准确, 无电眼保护的侧面,

不准有人进行操作。

7. 离开机器要关机, 并停止油泵电机。

8. 下班时应将模具落靠, 最低处应有可靠支承。切断油路, 断开总电源。

9. 遵守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折 边 机 工

1. 遵守一般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加工小件时, 严禁戴手套。

2. 上、下模和前后距离要调整适当, 保持一定行程量, 防止上、下模卡死, 使用前应进行

空车运转检查。

3. 起动后需待转速正常后, 方可开始工作, 同时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

4. 严禁将工具及手伸进上、下模之间。

5. 两人以上操作时, 应定人开车, 统一指挥, 工件进退或翻身时, 两侧工作人员密切联系

, 动作一致。

6. 加工材料的规格及所使用的压力, 不得超过机床允许的范围。

7. 进行调整、检修时, 或工作完毕后, 应切断电源。

翅 片 冲 床

1. 操作者必须熟悉该机的性能、特点, 经专门技术培训合格取得设备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

作。

2. 开机前应检查设备模具内紧固件有无松动,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完好, 并遵守

一般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3. 翅片集装车两侧应装设防护栏, 工作时严禁拆除。

4. 维修检查时应关掉油泵, 调整机内模具有2 人以上(含2 人)时, 应相互配合好( 有主次

之分)。

5. 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保养、检查联锁装置, 急停开关是否完好、可靠。

6. 拆卸模具时, 手不能伸入模具内。

7. 凡用液压手推车拆卸模具时, 不能将脚伸入轮子附近。

8. 安装铝铂时, 必须要用吊车、不能用液压手推车。

9. 开卷机必须要固定牢靠; 清洁保养、必须在停机情况下进行(清洁滚轴时应使用专用辅

具夹持油石, 平行于滚轴轴线推动, 揩擦屑渣时必须在完全停止滚轴转动后进行)。

10.本设备已带有安全联锁装置, 严禁在有人还在机内的情况下进行试验安全防护装置, 不

能随意拆除或不用安全防护装置。

调直开料机工

1. 操作者必须熟悉该机的性能、特点, 必须进行技术培训, 凭设备操作证上机操作。

2. 开机试运行检查各部分光电开关, 联锁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可靠。

3. 运行中手和身体, 严禁进入机床的运转部位。

4. 当设备出现故障、维修或清理设备部件时, 必须在停机情况下进行, 同时机器上严禁摆

放工具或其他工件。

5. 凡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不允许随意拆除或不用。

6. 在上料、调正堆料, 或下料时必须停机戴手套操作。

7. 设备运行中严禁接近边角料回收装置和开料装置与剪板机之间区域, 严禁跨入黄色警戒

区域。

8. 回卷装置卸料时, 转臂周围严禁行人, 用吊车吊下回卷料时要做好人, 机、料三者的配

合, 有专人指挥, 回卷料起吊前要捆扎好, 以防松卷。

侧板成型机

1. 操作人员应遵守一般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关条款。在开机前须检查设备的操纵机构,

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2. 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的性能及所有控制按钮, 开关的作用, 经培训后凭证操作。

3. 模具安装, 调试须由熟练的维修人员进行、工作时应采取措施, 防止模具坠落伤人, 模

具安装必须牢靠, 经试车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工作中要集中精神, 严禁将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进危险区(转动、冲、剪压等部位)或触

动各开关、按钮, 在正常工作中严禁任何物品在接近开关上经过。

5. 操作时应定人开机, 统一指挥, 注意协调配合。

6. 在排除故障或修理、清洁模具时必须停机进行, 并挂警示牌. 在开机前须发出警告提醒

众人。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完好、 齐全,严禁拆卸或不用。

7. 吊运板料时要遵守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时注意众人的配合, 统一指挥。

8. 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气源, 清理好设备、现场后方可下班。

手 冲 床

1. 工作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紧固可靠, 对松动的部件应紧固。

2. 工作中, 两手要配合好, 送料的手不准进入模具危险区。

3. 检修或更换模具, 应将手轮固定, 防止模具安装件下滑, 伤害手部。

4. 工作结束后, 应将模具落靠。

( 5. 防护装置应保持完好, 不得拆除)

一 般 焊 工

1. 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应备有消防器材, 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 在操作场地10米内, 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

皿管线)。 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 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 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全部门

到现场检查, 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 工作前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操作时( 包括打渣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

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 扎紧袖口, 戴好防护帽。

4. 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挥发物、气体的环境, 设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

风,并经监测合格。

5. 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管道的焊接, 必须预先泄压、敞开、置换清洗除掉有毒有害物

质后再施焊, 潮湿环境, 容器内作业还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 并设专人监

护。

6. 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 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 外面必须设人监护,

并有良好通风措施, 照明电压应采用12伏, 禁止在油过漆或喷涂过塑料、盛过油品并有

残油的容器内焊接。

7. 电焊机接零(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 也不准接在管道和

机床设备上, 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 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一切电路应独立

隔离。

8. 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 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 ), 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

裸露。二次线接头应牢固, 2 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 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 作

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 高处作业应设人防护。

一 般 焊 工(续前一)

9. 遵守(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有关规定, 如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严禁用

温度超过400℃ 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 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永久气体

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 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0.5%~1.0%规定充装量剩余气

体, 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10.工作完毕, 应检查焊接工作地情况(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无异常状况, 然后切断电

源, 灭绝火种。

手工电弧焊工

1. 应撑握一般电气知识, 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 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及人工呼

吸方法。

2. 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接线点是否良好; 若线路横越车行道时应架空或加

保护盖; 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 电焊钳把绝缘必须良好, 焊接回路线接

头不宜超过三个。

3. 下雨天不准露天下电焊, 在潮湿地带工作时, 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 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拆线, 以及接地、更换熔丝等工作, 均应由电工进

行。

5. 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 一次推足, 然后开启电焊机; 停机时, 要先关电焊机, 再

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6. 移动电焊机位置, 须先停机断电; 焊接中突然停电, 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注意焊接电缆

接头移动后应进行检查, 保证牢固可靠。

7. 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 应安设遮栏挡住弧光, 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8. 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 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 敲渣时应戴上防护眼镜。

9. 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 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10.修理易燃气体管或在泄露的地方进行焊接时, 要事先通知气站及消防、安技部门, 得到

允许后方可工作, 工作前必须关闭气源, 加强通风, 把积余易燃气体排除干净, 修理机

械设备, 应将其保护零( 地) 线暂时拆开, 焊完后再进行连结。

11.焊机启动后, 焊工的手和身体不应随便接触二次回路导体, 如焊钳和焊枪的带电部位、

工作台, 所焊工件等, 在容器内作业, 潮湿、狭窄部位作业、夏天身上出汗或阴雨天等

情况下, 应穿干燥衣物, 必要时要铺设橡胶绝缘垫, 在任何情况下, 都不得使操作者自

身成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

12.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 再断开电源。

手 工 气 焊

1. 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溶解乙炔气瓶、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

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 乙炔站应由专人操作, 遵守乙炔站安全运行规程。

3. 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时, 只准用肥皂水试验, 试验时, 周围不准有明火, 不准吸

烟, 严禁用明火试验漏气。

4. 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 如条件限制也不准小于5 米。并应采

取隔离措施。

5. 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乙炔气阀门, 氧气瓶、胶管, 减压器严禁接触油脂。

6. 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露天作业时应防止阳光射在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上。

7. 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减压阀, 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

8. 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场地时, 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 收拾现场, 把气瓶和乙炔气瓶放在

指定地点。

9.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或禁火区域作气焊割作业, 严禁对盛有(过)油料甚至有残油的容器,

油过漆、喷塑的容器进行之(割焊)作业。

接 触 焊 工

1. 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 工作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水源、气源, 接地线必须处于

正常状态, 符合工艺要求。

2. 操作者必须戴手套。

3. 操作者应站在绝缘木台下操作, 焊机开动时, 必须先开冷却水阀, 以防电机烧坏。

4. 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 操作者眼睛视线必须偏于火花飞溅的方向, 以防灼伤眼睛。

5. 严禁用试电极头球面。

6. 作业区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7. 上下工件要拿稳, 工件堆放要整齐, 不得堆得过高, 要留有通道。

8. 工作完毕后, 应关闭电源、水源、气源。

浸 锡 工

1. 工作前要戴好防护眼镜, 穿好工作服, 护脚盖。

2. 用锡锅前, 先检查确认完好, 方准合闸加电。

3. 汽油、甲苯等易燃易爆和水, 严禁 放在锡锅附近或注入熔锡内。

4. 工件浸锡时不准带有大量水份。浸入时要缓慢, 添加冷锡必须予热。

5. 抽风排毒设备, 应保持正常运转, 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

6. 严禁向酸液容器内放任何杂物, 以免溅出或发生其它有害化学反应。

7. 严禁皮肤直接接触酸液(或其溶剂), 如果溅在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8. 浸锡时滴下的余锡要用水盒接装。清理热残锡要用工具, 使用压缩空气吹时要用档板挡

好。

9. 工作完毕, 酸和松香液要加盖放在安全处。电源要切断, 场地要清理好。

一般热处理工

1. 操作人员应注意防火、防毒、防烫、防触电, 并了解有关救护知识, 会使用消防器材。

2. 工作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 临时离开应向代管人交待清楚。

3. 工作前应检查电气设备仪表及工具, 抽风系统是否完好, 工作完毕, 作好工作场地及设

备清扫工作。

4. 化学物品应有专人管理, 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

5. 配制化学试剂时, 应严格执行化学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6.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氰化室、化学药品储藏室、中频发电机室和高频淬火室, 各室内应保

持清洁, 不堆放无关物品。

7. 工件进入油槽要迅速, 淬火油槽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 使用行车( 或单轨吊车) 时应有专人指挥, 并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井式炉及盐浴

炉的吊车电机应防爆, 钢丝绳应经常检查, 定期更换。

9. 废液废料应分类存放, 统一回收处理, 禁止随意倾入下水道和垃圾箱防止污染环

境。

10.采用煤炉、煤气炉、油炉加热进行热处理时, 应遵守有关炉型工安全操作规程, 入炉工

件、工具应干燥。

11.大型热处理炉及连续热处理炉是采用机械来输送工件和燃料的, 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关

键传动部件有无磨损, 腐蚀, 机械运行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工件堆放高度和宽度是否超

过规定, 堆放平稳与否。工件出炉卸车时, 应注意防止烫伤和碰伤事故。

箱式电阻炉热处理

1. 遵守一般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测温仪表、热电偶、电气设备接地线是否完好。

2. 检查炉膛内是否有其它工件, 炉底板, 电阻丝是否完好。

3. 工件进出炉时应断电操作, 并注意工件或工具不得与电阻丝碰撞和接触。

4. 箱式电阻炉使用温度不得超过额定值。

5. 电炉通电前应先合闸, 再开控制柜电钮, 停炉时, 应先关控制柜电钮再拉闸。

6. 每月定期清理设备各部位(包括炉底板下部)的氧化物和脏物, 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

7. 热处理干燥箱、保温炉、电溶炉不得超过额定温度, 其余均按本规程执行。

8. 工作完毕整理工作场地, 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真空淬火( 退火 )炉热处理

1. 开炉前应先检查设备的机械, 电气, 报警等装置是否可靠, 完好。

2. 检查各电接头是否紧固。炉体各组成部分是否清洁, 正常。

3. 定期检测电气绝缘性能, 应符合规定要求。

4. 各泵体, 管道可靠, 管道畅通无泄漏。

5. 在清倒淬火油时做好消防保证措施。

6. 设备清洁, 可用洒精或汽油浸湿布擦拭, 并在干燥后才能开机运行。

7. 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保养。

8. 维修时或出现故障应停机(电)后进行维修, 严禁带电作业。

9. 用后切断电、水、气、源。

10.作业现场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氧─乙炔铜管退火工

1. 氧气瓶

(1)氧气瓶应直立放置, 并用卡子等加以固定。平放时, 必须使气门比底座稍高;

(2)禁止将氧气瓶放在靠近火源、热源的地方。防止碰撞和在阳光下曝晒;

(3)氧气瓶不应与乙炔瓶放在一起, 应该相距5~10mm 以上的距离;

(4)氧气瓶不允许接触油脂、不准用有油渍的手套去开氧气瓶;

(5)氧气瓶在压力调节器、压力表不正常, 无铅封或安全阀不可靠时禁止使用;

(6)开启氧气阀门时, 要用专用工具, 动作要缓慢, 不能面对瓶嘴, 瓶内氧气所示压力不得

少于0.05MPa。

2. 乙炔气瓶

(1)乙炔气瓶与火焰淬火工作地点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10m 。应避开电线的闸刀开关及送风机的

抽风地点等;

(2)作业环境气温不得超过40℃;

(3)禁止将明火、炽热的物件接近乙炔气瓶;

(4)乙炔气瓶冰冻时, 可用不超过40℃的热水加热融化, 不允许用明火加热或铁棍撬打。

(5)每个工作点的乙炔气瓶必须配有回火防止器, 并应经常检查, 清洗;

(6)乙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

3. 输气软管和喷火嘴

(1)禁止将软管设在明火, 热导管, 电线或其它热源附近。

(2)软管不允许有漏气和堵塞现象, 使用新的软管时应用压缩空气吹净管内石粉或灰屑。

(3)如果乙炔软管发生着火, 应将软管着火处上方弯折, 氧气软管着火不准用弯折方法, 应

关闭上一级氧气阀门。

(4)喷火咀应用紫铜制造, 不得用黄铜, 喷咀不准放在地上。

(5)喷火咀温度过高时, 应暂停操作或关闭乙炔气门, 但不得关闭氧气, 然后将喷火咀置于

冷水中冷却。

(6)点燃时, 应先小开氧气门, 再开乙炔气点燃, 然后调节, 熄灭时应先关乙炔气门。为避

免喷火孔爆炸, 也可先将氧气阀调小(不能一下子关死), 再关乙炔气阀, 最后将氧气瓶

关死。

磷化处理工

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眼镜、口罩、橡皮手套, 橡皮围裙、工作服和长统胶鞋等防护用

品, 打开通风设备并检查各通风系统是否良好。

2. 对化学去油槽和酸槽在工作中需加水时, 必须用橡皮管子在远距离加入。

3. 油槽使用温度不得超过120℃。

4. 烘烤箱使用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 配制各种溶液时, 应按规定的先后次序缓慢加入。

6. 工作场地内, 严禁饮食, 有易燃物的地方禁止吸烟和使用电炉。

7. 对化学物品, 易燃品, 要在指定地点保存, 并有专人负责, 剧毒药品必须设两人共同保

管。

8. 烘干箱周围严禁放易燃品。

9. 工件入槽时应操纵起吊设备或工具慢速下降, 工件应缓慢进入液面, 防止化学溶液飞溅,

酸、碱液沾上皮肤时, 应立即用清水洗净, 使用吊车应遵照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0.工作完毕应清理工作场地, 关闭通用设备, 切断电源。

喷 漆 工

1. 工作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 操作者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 要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和通风、喷漆较大的连续作业线必须安设抽风罩和废漆处理装置。

操作时必须戴防毒口罩或通风面具。

3. 高作业时, 应扎好安全带, 防止滑跌, 工具漆桶要稳妥放好, 在容器内作业, 必须采取

通风措施和戴通风面具。

4. 在喷漆作业10米以内不准进行明火作业。

5. 需喷漆的工件应放置稳固, 摆放整齐。

6. 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1 米以内, 不准喷漆作业, 在装配试车地点进行工作, 要间隔一

定距离。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漆, 装配输送线上的产品或悬链上的工件喷漆时,

应在喷漆室内进行。

7. 打光除毛刺时要戴口罩或防护眼镜, 要经常检查锤柄是否牢固, 对面不准站人, 手提式

砂轮必须有防护罩。

8. 调配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的油漆时, 应戴防毒面具, 禁止用汽油和香蕉水洗手。

9. 增压箱内和喷枪, 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10.溶剂和油漆在车间的储备量不允许超过两天的用量, 并且要放在阴凉的地方。

11.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 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 用不完时, 下班前退回库房,

统一保管。

12.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 存放工具, 废棉纱应放在指定地方。

静 电 喷 粉 工

1. 喷粉前检查全部设备, 如电气线路的接头, 喷枪的安装以及接地线是否良好。

2. 喷涂前, 应先开烘干炉升温预热, 打开喷涂室抽风机。

3. 高压电缆应与其它电力线保持500 毫米以上的距离, 以防击穿放电。

4. 将高压发生器各开关全部板倒“关”的位置, 然后把电压发生器上的总电源开关, 先扳

220 伏电压的电源开关, 绿灯亮后再扳到380 伏电压的电源开关30分钟, 此时启动高压

按钮, 红灯亮后, 逐步调升电压到所需高压。

5. 在静电喷涂时, 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不准随意接近静电喷枪。

6. 静电喷涂室内严禁明火, 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喷涂室周围, 应备有消防设备。

7. 禁止在强电场电传递物件, 在工作时, 操作者不要接触绝缘物及用品。

8. 喷嘴与工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50 毫米。

9. 在加漆、换漆、观察工件漆面、喷枪有噪音。电气设备出故障或工作完毕时, 必须立即

切断电源, 用接地棒放电。

打 磨 工

1. 持证上岗操作。

2. 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 打磨的工件, 必须放在平稳的平台上才能进行打磨, 打磨好的工件和未打磨的工件都要

堆放整齐, 稳妥, 严禁倾斜堆放或堆放在不牢固的基础上。

4. 打磨作业时, 打磨人员要背向电风扇风向, 清除漆未屑时, 用布抹, 不要用嘴吹, 以免

吸入粉尘。

热洁炉安全操作规程

1. 应同时遵守《汇流供气站安全操作规程》和《液化石油气站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 应定期检查安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3. 开炉前应检查炉门密封是否完好, 两级水喷淋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高温控制系统可靠。

4. 燃烧开始时, 门上必须上锁, 门的周围应无人员及物品堆放。

5. 泄压窗严禁堵塞。

6. 电子安全控制系统正常, 高低气压转换

7. 因燃烧器吹灭或温度过高引起紧急停炉时, 应立即打开手动喷淋阀, 关闭主燃烧器和后

燃烧室, 保证不再燃烧, 并立即向车间、分厂报告。紧急停炉后, 待炉温下降到37℃以

下时方可打开炉门。

8. 燃烧过程中应保持炉内压力正常, 不得随意调整烟窗阀门。

9. 保持气瓶间和气化间一台风机24小时开启, 安全系统不得关闭。

10.气瓶间附近10米红线区域不得动火。

11.发现报警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立即处理并报告车间、分厂如发生火警应立即开启水喷淋

系统, 必要时打119 报警。

调 漆 工

1. 持上岗证操作。

2. 调漆区域内一切电气设备设施都应该是防爆型的。

3. 不能在调漆室内进行动火作业。

4. 调漆室内应安装有防爆排气扇, 保证通风良好。

5. 调漆时应带好口罩。

6. 定期检查, 保养调漆搅拌设备及其它电气设施。

7. 调漆室外的门口附近应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并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废水处理工

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废水处理的工艺流程和设备性能, 需经培训后才能上岗。

2. 配制烧碱(NaOH)和聚丙烯酰胺(PAM) 时, 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防止灼伤。

3. 开泵前应首先检查电气, 设备等是否完好, 确认完好才能开泵。

4. 查看或清理污水池时, 须戴口罩, 应有安全措施。

5. 化学药品必须堆放整齐, 防止受潮。

6. 认真做好当班记录, 搞好场地清洁。

液化石油气站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和安全消防培训方可上岗。

2. 操作人员进入站区, 不准穿带钉子鞋、化纤衣服和携带火种, 饮洒后严禁进入岗位操作。

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站区设备结构、性能和操作顺序, 严禁违章操作。

4. 设备运行时每小时检查一次, 注意冷却压力、温度、液化变化, 并认真做好记录。

5. 每次检查时, 重点对设备、阀门和法兰进行检查, 发现跑冒滴漏, 应及时报告和维修。

检查方法可用肥皂水进行试漏。

6. 检修时, 未经置换严禁拆卸任何设备和附件。动火作业必须按《危险作业告审批制度》

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必须要有安全措施和监护措施。

7. 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每年定期送检和校验。

8. 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轻质油和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地面。

9. 工作结束后, 要关闭电源和管道阀门, 确认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

燃 煤 低 压 锅 炉

1. 司炉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经有关部门考试及体检合格, 持证方可独立操作。

2. 锅炉投入运行必须经过上级锅炉监察部门检查、登记或定期检验, 凭证使用, 否则, 司

炉人员可拒绝操作。

3. 操作人员工作前必须检查锅炉整体安全附件 (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自动

保护装置) 、通风除尘设备、给水设备等是否正常。

4. 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作业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

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5. 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 特别易燃、易爆物品。当日用的燃料也不得堆放过多。

6. 锅炉房门在锅炉运行期间, 不准锁住或关住, 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

7. 严禁在有压和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 修理锅炉受压元件, 以防汽、水喷出伤人, 正在

修理中设备, 要挂警示牌, 电气设备检修, 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8. 若在汽、水管的法兰及其接头处, 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检查时, 不应在正面,

而应侧视, 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 以防烫伤。

9. 每班应对锅炉排污一次, 冲洗水位表一次, 每星期对安全阀手动排汽一次, 每半个月启

动蒸汽泵一次。

10.进入锅筒炉镗或烟道内工作时, 应设人监护, 并能看见被监护者, 关闭入孔、烟道门时,

必须清点人数, 保证无人滞留。

11.在锅炉或水箱内工作时, 要轮换工作, 最长不要超30分钟。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工作

时, 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 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 可采

用不高于36伏的照明电压, 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12.在锅炉运行期间, 应加强巡视检查, 例如: 锅炉水位、压力波动情况, 是否在许可范围;

排污管是否关闭严密; 受幅射热部位的锅炉壳体、水管或水冷壁管是否臌包、变形; 炉

墙部分有否冒烟; 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出, 若解决不了应及时向领导反映解决。

13.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发生事故时, 除报领导和抢救外, 还要保护

现场。

14.按照交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锅炉房, 接班人若迟到或缺勤, 交

班人应向领导报告, 并坚守岗位直到新派接班人到后方可离去。

自 动 燃 油 锅 炉

一、一般规程

1. 司炉工在操作前应检查锅炉燃油系统是否良好, 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2.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燃煤锅炉”安全运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锅炉系统

1. 冷炉升火前, 应检查炉内有无积油, 检查喷嘴和配风器。如有问题, 应处理完善后再

行升火。

2. 锅炉升火前, 应起动引风机和鼓风机, 保持炉膛负压0.0490.098MPa; 炉膛和烟道

通风要进行5 分钟以上、排除可燃气体, 以防点火时发生爆炸。

3. 点火时、应先给火后给油, 开油阀时应先小开, 着火后再开风门, 然后调节。若喷油

后不能立即着火, 应迅速关闭油阀, 停止喷油。待查明原因, 通510分钟, 将炉内的

可燃油气排出后再行停火。

4. 当锅炉点火后, 待水温达到4050℃时, 才能起动循环水泵。

5. 升火过程中, 司炉人员要加强监视, 发现熄火要及时处理, 以防炉膛爆炸。

6. 点燃后, 要注意调节火陷中心, 不得偏斜或过高, 应在炉膛内居中, 且分布均匀。

7. 停炉时, 应防止急剧降温。在停止供油后、应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然后关闭烟、

风道挡板。

8. 事故停炉时, 应立即关闭油阀、停止供油。

9. 认真做好设备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 经常保持各处整齐干净。发现漏水、漏汽、漏油

及不卫生情况不交班。

三、供水系统

1. 水质合格, 且当分汽缸压力低于0.3MPa时, 应补充软化水, 直至0.5MPa时停止补充水。

水质不合格时, 不能补水。严禁补充自来水。

2. 每天试用备用给水系统一次, 保证停电时能可靠地供水。

四、供油系统

1. 在阀门开关位置正常, 油泵用手能自由转动, 油路通畅, 油温在6080℃的情况下,

允许启动油泵。在油泵及管路凝固的情况下严禁启动。

2. 油泵起动前先开溢流阀, 待油泵上油后, 再缓慢调节溢流阀达到所需压力。一般控制

在0.5880.784MPa左右, 严禁在溢流阀关闭时起动油泵, 以保证供油系统不漏油。

3. 油泵每班轮换一次。泵前过滤器、每星期清洗冲刷一次。炉前过滤器每班转动一次,

每星期清洗一次。

4. 炉前油温应控制在80℃以上, 最好超过100℃。

5. 仪表、阀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开启旁通阀。

6. 为了防止炉前燃烧油凝结, 在送油前应用蒸汽加热并吹扫管道。

7. 停炉后, 应立即用蒸汽吹扫炉子管道,以防存油凝结。

五、鼓风系统

1. 每隔4 小时轮换1 次鼓风机, 并根据燃烧情况, 合理调节压力、风量。

柴 油 发 电 机 工

1.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 检查飞轮及发电机部分防护栏杆罩应完好。

(2) 操作人员应分工明确, 实行监护, 并穿戴绝缘鞋。

(3) 向电气室工作人员发出“准备”开车的信号后, 认真检查各变速箱、离合器、调速器

曲轴控制、油盎油位, 及各部紧固螺钉, 确认无误, 并油水温度不低于20℃时, 方可

进行启动。

(4) 各系统管路闸门应处于工作位置。

(5) 传动机构的连接螺栓应紧固良好。

(6) 检查储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超速保险装置是否定位。

(7) 置离合器手柄于启动位置, 并打开扫气泵的排污阀。

(8) 启动外循环水泵、滑油泵、燃油泵, 待循环水及油压符合要求时, 一人操作, 一人协

助进行启动。

2. 柴油机的启动和运行:

(1) 停车超过24小时, 须打开试动阀, 并启动润滑油泵; 长久停用(一般为七天)的发电机,

励磁机应测量电机及操作回路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手动盘车转12圈, 自由启

动电机拖动柴油机空转数圈, 以排出缸内的油和水, 然后关闭试动阀, 方合好前离合

器。

(2) 启动燃油泵, 放出管路中的空气, 其油压应在规定范围内, 方可进行正式启动。

(3) 察看启动电源的电压是否正常, 然后按下“启动”按钮待柴油机着火后即松开。润滑

油压力升到规定值以上时,停止启动滑油泵,并关闭扫气泵排污阀, 穿好前离合器销钉。

(4) 不能启动时, 应认真判明原因, 原因不明, 不应再次启动, 连续启动不应超过三次,

每次间隔时间不应少于 2分钟, 第三次不能启动时, 应认真分析检查, 确认排除故

障后, 允许第四次启动。

(5) 发电机启动后,即认为发电机及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 如果需要

带电作业, 应遵守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在调整柴油机转速时, 应注意发电机运转是否正常, 滑环及整流子上的碳刷应无跳动,

无冒火花现象, 无异常声响, 此外还要与电工人员配合, 调整频率和电压, 使之接近

到额定值。

(7) 当接近到“准备并列”的信号后, 发电机运转必须是正常、平稳的, 而且达到频率相

等, 电压一样, 相位相同, 相序一致方能进行并列工作。并列时, 以同步表为准, 进

一步调整转速, 调节励磁, 将电压和频率升至与系统电压、频率相接近。当自动励磁

损坏改为手动时, 其负载不宜过大, 并随时监视有关参数。并列同步操作步骤如下:

1) 合上发电机的刀开关;

2) 若是三相四线制供电的发电机, 应合上中性点接地刀闸;

3) 合上同步指示开关, 检验相序, 进一步调节;

4) 认真查看同步指示器信号, 若基本同步立即迅速合上主开关, 向系统送电。

并列时采用自动准同期装置时, 应参看说明书进行, 采用手动准同期并列操作时, 若

发现同步表跳动(或不动), 同步指示灯闪烁无规则(或亮度不变), 不准合闸并列;

(8) 正常进行中, 严禁使用故障停车开关或按钮, 严禁擦试机组, 如发现柴油机的超速保

险装置脱开时, 应通知电工人员卸除负荷, 停车后, 将超速保险恢复原位, 然后再启

动;

(9) 密切注意各种运行仪表, 保护装置、绝缘监视和调速器的工作情况;

(10)对于用压缩空气启动的气罐, 应检查试验压力表和安全阀, 是否保持灵敏可靠。

3. 停车与维护保养:

(1) 接到“准备解列信号”, 进行减速卸载。“解列”后使机器逐步减速降温, 听机器有

无异声并确定其部位和原因后停车;

(2) 正常停车关闭燃料泵(特殊情况可使用故障停车或紧急停车), 关闭外循环水泵;

(3) 停车超过 1小时以上时须进行甩车;

(4) 停车后, 根据运行情况, 进行维护保养, 保持设备良好和清洁卫生;

(5) 每周至少一次对柴油机各运转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 注意事项: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做好本职工作, 做到勤听、勤看、勤检查, 严格遵守操作规

程;

(2) 值班人员应该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对机组运行中的问题, 要当班处理, 并详细对下一

班做书面交待。对于关键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3) 主机房内禁止吸烟, 工作场地保持卫生, 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噪声。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一般规定

1. 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及容器技术特

性、结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采取的防范措施、处理方法。

2. 设备运行启动前应巡视、检查设备状况有否异常; 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道接头、阀门有否泄漏, 并查看运行参数要求, 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

最低工作温度的规定, 做到心中有数、当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启动设备, 使容器投

入运行。

3. 容器及设备的开、停车必须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应分段分级缓慢升、降

压力, 也不得急剧升温或降温。工作中应严格控制工艺条件, 观察监测仪表或装置、

附件、严防容器超温、超压运行。

4. 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检验, 取得使用证后方可投入运行。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害的

介质, 应防止泄漏、错装, 保持场所通风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

5. 压力表应定期检验, 并有最高压力警界标志, 安全阀每年应校验一次, 并有铅封, 定

期启动试验。

6. 工作中应定时、定点、定线、定项进行巡回检查。对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紧

急切断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应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每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试验。

有关巡视、检查、调试的情况应载入值班日记和设备缺陷记录。

7.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运行, 并立即报告有

关领导和部门:

(1) 容器工作压力, 工作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 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正常时;

(2) 容器主要承压元件发生裂纹、臌包、变形、泄漏、不销延长至下一个检修周期处理时;

(3) 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 接管端断裂, 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 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事故已直接威胁容器正常运行时。

8. 压力容器紧急停用后, 再次开车, 须经主管领导及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不得在原因未

查清、措施不力的情况下盲目开车。

9. 压力容器运行或进行耐压试验时, 严禁对承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拆卸、焊接

等工作。对于操作规程许可的热紧固, 运行调试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容器运行或耐压试验需要调试、检查时, 人的头部避开事故源。检查路线应按确定部

位进行。

10. 进入容器内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切断压力源并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 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记, 禁止仅用

阀门代替盲板隔断。断开电源后的配电箱、柜应上锁, 挂警示牌;

(2) 盛装易燃、有毒、剧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 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

理并监测、取样分析合格;

(3) 将容器人手孔打开, 通风放散达到要求。

11. 对停用和备用的容器应按有关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及停车检查工作。必要时, 操作者应

进行排放, 清洗干净和置换。

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一般规定。

2. 开车前检查一切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各处的润滑面是否合乎标

准。不合乎要求不得开车。

3. 储气罐、导管接头外部检查每年一次, 要做好详细记录, 在储气罐上注明作工压力, 下

次检验日期, 并经专业检验单位发放“检定合格证”,未经定检合格的储气罐不得使用。

4. 安全阀须按使用工作压力定压, 每周做一次自动启动试验和每年校验一次, 并加铅封。

5. 当检查修理时, 应注意避免木屑、铁屑、拭布等掉入气缸、储气罐及导管内。

6. 用柴油清洗过的机件必须无负荷运转10分钟, 无异常现象后, 才能投入正常工作。

7. 每班应对储气罐排污一次。

8. 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 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9. 压力表每年应校验一次、使用中如果发现指针不能回零位, 表盘刻度不清或玻璃破碎等,

应立即更换。

10.在运转中若发生不正常的声响、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 应立即停车, 检修好后才准使

用。

11.水冷式空压机开车前先开冷却水阀门, 再开动电动机。无冷却水, 或停水时, 应停止运

行。如是高压电机, 启动前应与配电房联系, 并遵守有关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2.非机房操作人员, 不得入机房, 因为工作需要, 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机房内不准放置

易燃易爆物品。

汇流排供气站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数据:

1. 氧气站

汇流排工作压力: 15MPa 2. 氮气站

汇流排工作压力: 15MPa 3. 乙炔气站

汇流排工作压力: 2.5MPa 4. 石油液化气站

汇流排工作压力: 1.5MPa 二、操作注意事项

减压后工作压力: 0.5MPa

减压后工作压力: 1.51.6MPa

减压后工作压力: 0.15MPa

减压后工作压力: 0.1MPa

1. 气站内气瓶应放置牢固、并用铁链圈好, 防止相互碰撞和气瓶跌倒。

2. 非气站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站内及动用设备。

3. 氧气内严禁烟火、油脂及其他易燃易炸物品, 工作场地及工作者衣服、工具、配件应

严禁有油脂(可用四氯化碳除油)。

4. 乙炔站内严禁吸烟和有明火, 密封用的垫片材料必须用不燃材料制作, 其配件不得用

含铜量大于70%的材料或合金制作。

5. 乙炔气瓶使用时严禁碰撞或用铁制工具敲击(包括站内各阀门、附件等)以免起火花产

生爆炸。

6. 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将气用尽, 应当留有一定的余压, 以免产生倒灌。

7. 送气后、应定时检查各管道、阀门、有无异常, 压力等参数是否正常, 如有异常, 应

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8. 气站内的空瓶, 实瓶应分开放置, 并有明显标志。

9. 来路不明的气瓶, 如查不出瓶内所装气体介质的不得进入气站使用。

10. 使用时, 开启阀门动作应缓慢, 不得急剧开启, 防止气体产生冲击和绝热压缩发热,

产生静电和火花。乙炔气瓶瓶阀开启不得超过一圈半。

11. 管道维修和更换附件进, 严禁带压操作, 应卸去管内压力, 关闭有关阀门以后方可进

行。

12. 乙炔站内及管道检修不得动用明火, 应拆下移到空旷地点和采取有效措施以后方可进

行, 防止燃着残余乙炔气伤人。

13. 注意做好值班交接班记录, 气水分离器每班放水一次 (乙炔瓶充装是丙酮, 不含水份

可不放)。

14. 汇流高压管及气水分离器每工作六年应做强度水压试验一次, 及时修复漏泄点 (以工

作压力 1.5倍或规定压力试压)。

15. 加强劳动纪律, 严格按规程操作, 严禁站内打闹, 以免破坏设备和伤人。

空 调 机 组 工

1. 开动离心通风机程序:

(1) 检查喷射室是否喷水(当湿度控制要求喷水时);

(2) 检查各个进风闸门和进风窗是否正常, 然后根据有风需要, 将有关风闸打开, 也包括

出风手动直通风闸;

(3) 检三角皮带张力是否合适, 并排除一切障碍开车的物体;

(4) 接通电源, 开动通风机, 并检查通风机及其它电气设备, 以及电动机运转声音是否正

常, 出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关车进行处理。

2. 关闭通风机程序:

(1) 断开通风机电源, 将配电箱的综合开关放在断开位置, 停止喷射室喷水;

(2) 关闭直接通入室外的各风闸, 以防止杂物进入调节器, 并作好擦试清洁工作。

3. 开动回风机程序:

(1) 检查进风和出风闸是否打开, 并开动调节器的三联风闸;

(2) 接通电源启动后立即检查各连接处是否正常。

4. 关闭回风机时, 先检查回风机电源, 再关闭调节器所采用的三联风闸。

5. 开放加热器程序:

(1) 放掉加热器内的存水, 打开进气阀门;

(2) 根据进气压力, 调整回水压力, 决不可先拧开回水阀门。只能先拧开污水阀门, 排放

加热器的回水。

6. 关闭加热器时, 先关闭进气阀门, 待过35分钟, 回水排放后, 关闭回水阀门。如果

进气阀门漏气, 可将回水通入污水阀的阀门微开1/2即可。

冷 冻 机 工

1. 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操作一般规定。

2. 操作室内,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 并严禁烟火。冷冻系统所用阀门、仪表、

安全装置必须齐全, 并定期校正, 保证经常处于灵敏准确状态, 水、油, 工质管道必须

畅通, 不得有漏工抽漏水、漏油现象。

3. 机器在运行中, 操作者应经常观察各压力表、温度表、冷却水情况, 并听机器运转声音

是否正常。

4. 机器运转中, 不准擦试、抚摸运转部位和调整受压的零件。

5. 机器运转过程中, 发现严重缺水或特别情况时, 应采取紧急停车。立即按下停车按钮,

迅速将高压阀关闭, 然后关上吸气阀、节流阀、搅拌器开关, 15分钟后停止冷却水, 并

立即找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粉 尘 过 滤 器 工

1. 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和运行中必须检查各管路、阀门是否完好、排污阀平时应处“关闭”

状态。

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操作一般规定中各项条款。

3. 每次排污必须在容器近似于最高压力时进行排污, 每班定时排污一次, 并将情况反映于

空压机运行记录上。

4. 检修更换过滤器滤芯时, 必须是在容器与其它设备脱开后, 并在内部无任何压力的情况

下才能进行, 清洁过滤器滤芯时, 应用压缩空气与传送方向机反吹扫。

油 泵 站

1. 油泵站室内绝对严禁烟火, 并不得带入火柴, 不准外人进入, 并须配备足够有效的

灭火

器, 操作人员必须会使用和保养。站内和室外油罐区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2. 在供油工作中, 必须随时检查油压表, 油压稳定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供油路及阀门要有

明显的标记并涂以醒目颜色。

3.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 不准睡觉, 要经常检查室内外的供油、防火情况, 有异常征兆时,

应及时报告。

4. 修理油管、阀门, 不得留有油污。

5. 各部电线、电器开关必须经常检查, 防止短路、混线等事故的发生。照明一律采用防爆

灯。禁止拴拉挂临时用电线路和移动式落地排风扇。油罐应有静电接地, 并保持完好。

6. 交接班时, 须经双方对设备、仪表, 控制阀逐项检验, 有不正常情况时, 应及时报告、

检修, 不准带病进行。

7. 发现火患、火警后, 必须切断油路, 停止供油, 然后用灭火器材扑救, 不能扑救时必须

立即报告, 同时要向外面来协助灭火的人员指明要害部位, 共同进行扑救; 扑救时不准

用水。

8. 卸油时流到油罐、油泵房附近地面的油类, 必须及时消除或盖以厚砂, 不准盖新炉灰。

罐内油渣必须定期清除。

9. 接触油罐的所有人员, 不准穿带铁钉的鞋。油罐顶盖的腐蚀情况要定期检查, 油罐金属

部分及油管路每年需刷一次防腐油漆。

10.油罐内的存油要定期进行脱水工作。吸油用的齿轮泵不得空转, 发现有空转现象时应立

即停车。

水 泵 站

1.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任何事情。

2. 新来人员未掌握各项规程和制度以前, 必须有老师傅在场指导。

3. 设备起动前, 应进行必要的检查:

(1)检查电动机是否受潮和绝缘损坏;

(2)电路是否完好, 保护零(地)线是否连接可靠, 熔丝保险或自动开关的选择是否符合要求;

(3)机械部分是否卡死或松动;

(4)漏电保护器检机是否良好。

4. 接通电源, 推拉开关时, 手应干燥带绝缘手套, 站在绝缘垫上进行, 并一次推足闸刀。

5. 接通电源后, 应在 5秒钟内起动, 如不能起动时或起动后无力, 应立即断开电源, 检查

电机及线路。

6. 露天使用的水泵, 必须防止日晒雨淋, 应有防护措施。

7. 运转的水泵应用仪表、工具测试电机表面温度及时否漏电, 禁止打赤脚、用湿手去触摸

运行中的水泵及潜水泵或与之相连的金属管道。

8. 移动水泵, 必须停机断电后才能进行。

9. 设备运行中, 值班人员应仔细倾听设备声音, 观察压力表、电流表、电压表和指示灯等

是否正常。

10.设备运行中, 不得进行危及安全的任何修理。

11.临时停电, 值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并应关闭总电源等候来电后恢复运行。

12.严禁站在有水或潮湿地方推电门, 电门上应明显标出开关方向。

13.压力表每半年或一年要检查校验一次。停车时压力表应指向零位, 如发生不正常情况要

及时修复或更换。

14.无水时不得关闭阀门开泵, 叶轮不得反向转动。

15.水泵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 如有油类等物质时,应及时清除。

16.值班人员上下梯子要注意安全。

一 般 电 工 作 业

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发给许可证后, 持证上岗、操作。徒

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 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 了解安全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

故紧急处理措施。

3. 电气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1)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工作许可制度;

(4)工作监护制度;

(5)工作中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6)调度管理制度;

(7)危险作业(登高、带电、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审批制度;

(8)临时线审批制度。

4. 电工上岗、操作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 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工

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 对不同电压

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 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5. 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 必须设人监护, 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

事情。

6.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 一律视为有电, 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

断该处的电源, 经验电或经放电(对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 方能接触工作, 对于与

供配电网络相联系的部分, 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 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 开关应

上锁, 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7. 供配电回路停送电必须凭手续齐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进行。禁止约时停送电, 动力配电

箱的闸刀开关, 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 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 方能操作。手工

合(拉)刀闸应一次推(拉)足。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时, 应采用

绝缘工具, 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的措施。

8.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之前, 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

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9.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 应尽可能采用紧固的

压接

或用工具扎接, 不应用手扭接, 线头不应突出, 接头不得松动, 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引

起事故。

10.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

的安全电压电源。

11.工作结束, 应认真把电气设备使用方面问题向接班人员认真交接清楚, 必要时, 将有关

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

配 电 室 值 班 电 工

1. 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 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

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 值班电工严禁脱岗, 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

交接

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 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4.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 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

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见附表1)。

5.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设备时, 应穿戴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 巡视配电装置, 进出高压室, 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 与供电单位或用户( 调度员) 联系, 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 值班负责人必须将联系

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 并且作好记录。

8.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

作, 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 严防带负荷拉闸。

9. 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 必须由两人执行, 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

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 和油开关有联锁装置的) 可以由单

人操作。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监护的人员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 都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雨天

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 绝缘棒应有防护罩, 还应穿绝缘靴站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

操作。

11.装卸高压熔断器时, 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 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 并站在绝缘垫或

绝缘台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 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 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

, 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 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包括

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 会同工作负责人现

场检查确认无电, 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 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

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 工作人员撤离, 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并共同检查, 双方办

理工作终结签证, 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 恢复送电。

未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 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 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

的设备必须停电; 距离大于表1.但小于表2.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分距

离不小于表1.的距离处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拦, 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若在工作人员的

后面或两侧而无可靠措施时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 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 而必须拉开隔

离刀闸, 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

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侧熔断器都要取下, 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 闸刀开关的

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 而且必须与电压等级相适应, 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器良好, 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 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 对可能送电至停

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 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

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 严禁用缠

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 后接导体端, 拆除时的顺序

与此相反, 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 不许

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 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

录, 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 有

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

挂“止步, 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1.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 必须满足安全距离, 设专人监护, 带电设备只能

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 否则应停电进行。

22.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 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

开电流回路时, 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

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应使

用绝缘工具, 并站在绝缘垫上。

23.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 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

电源, 以利进行抢救, 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 并做好记录。

24.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 应该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 只有

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配电室门窗及电缆入口处应加设网栏, 防止

小动物进入。

表1

──────────────────────┬────────────────

电压等级(千伏) │ 安全距离(米)

──────────────────────┼────────────────

10及以下 │ 0.35

20~30 │ 0.6

44 │ 0.9

60~100 │ 1.5

──────────────────────┴────────────────

表2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

──────────────────────┬────────────────

电压等级(千伏) │ 安 全 距 离(米)

──────────────────────┼────────────────

10级以下 │ 0.70

20~35 │ 1.00

44 │ 1.20

60~110 │ 1.50

──────────────────────┴────────────────

维 修 电 工

1. 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

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维修, 必须停车并切断设备电源, 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3. 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 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确已断开, 并验明是否无

电。

4. 每次工作结束时, 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 以防遗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5. 由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 双方要进行登记。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 然

后方可送电。

6.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 禁止带负荷拉开。

7.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 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 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 站在绝缘垫上。

8. 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匹配。

9.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相连接, 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

线截面符合标准, 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10.安装螺口灯头时, 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 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规程。

12.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 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

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3.使用梯子时, 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踏步应牢固无裂纹, 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为

宜. 没有搭钩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14.使用喷灯时, 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 / 4 , 打气要适当, 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

不准在易燃品附近点燃或使用喷灯。

15.使用设备发生火灾时, 要立即切断电源, 不能切断电源时, 使用四氧化炭灭火器灭火,

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电机、电器维修工

1. 遵守电工作业一般安全规定。检修电机、电气设备时, 必须首先断开电源。如不能断电

工作, 应经过申请。

2. 电机与电气拆除送修后, 可能来电的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拆除后,

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3. 检修电机时, 拆卸各部分螺钉应用适当的工具, 禁止乱敲乱打。

4. 电机通电试验时, 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电机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机短路试验时,

禁止用手把住轴。

5. 在检修时, 必须把工件固定好, 防止翻倒打伤人。

6. 焊接电器设备和接线头, 要防止触电和灼伤人。

7. 调试用的插头、开关、电线应保持绝缘良好。如有破损和裸露部分, 应及时更换。不准

带负荷用闸刀开关送电或停电。

8. 线圈入炉干燥时, 一定要把线圈放在铁架上, 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面。

9. 电机、电器检修完工后, 要检查是否有错误或不当的地方, 在试车时必须注意附近是否

有人。

10.在检修工作中, 如中途离去, 回来再继续工作时, 必须先检查工件和设备是否有变动。

变压器安全运行规程

( 一)有关规定

1. 变配电所(站)应能防火、防雨水、防雷电、防小动物。

2. 变压器运行中, 加在各电压分接头上的电压不得超过相应额定值的105%。

3. 一般变压器不得超负荷运行, 在事故情况下, 许可超负荷30% 运行两小时, 但上层油温

不得超过85℃。

4. 当油浸风冷变压器吹风电机不能运行时, 允许负荷降至额定容量的2/3 。如果上层油温

不超过55℃, 则可不开风扇带额定负荷。

5. 强制风冷变压器上层油温达到55℃时, 吹风电机应自动或手动投入, 到45℃时自动或手

动停止。

6. 测定变压器绝缘电阻时, 应将线圈充分地对地放电、验电后再进行。使用兆欧表应按等

级选择。所测定绝缘阻值应符合有关规定。

测定绝缘电阻的次序应为高压对地, 中压对地, 低压对地, 高、中压, 高、低压。

7. 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1)变比差不超过0.5%;

(2)短路电压差不超出10%;

(3)线圈结线组别相同;

(4)变压器的容量比, 不得超过3 : 1;

(5)相序相同。

8. 变压器第一次并列前必须作好相序校验。

9. 无载调压变压器不允许带电倒换分接头. 320 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 分接头倒换前后,

应测量直流电阻。有载调压变压器, 则应根据制造厂的规定执行。

10.变电所的主变压器, 每班要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其它变压器每10天至少检查一次。

11.大修后或新装变压器。开始运行的48小时, 每班要进行两次检查。

12.变压器在异常情况下运行时( 温度高, 声音不正常, 有严重漏油现象等 )应加强监视,

增加检查次数。

13.变压器投入运行进行巡视检查时, 必须由2 名值班电工同时进行。巡视者在视线较暗时,

应先打开照明开关。巡视者应保持与电气线路的安全距离, 另1 人应进行监护, 防止误

撞入或接近带电体。

( 二 ) 正常运行

1. 检修后投入运行前应检查:

(1)油位计油面是否在标准线内, 油内有无杂质, 油色是否透明, 玻璃管有无裂纹;

(2)瓷套管是否清洁。有无破损及漏油;

(3)散热器、油枕、硅胶罐与器身间油门是否全部打开, 有无漏油;

(4)应打开瓦斯继电器放气门, 放出内部气体, 直到向上流油为止。检查引线端子是否牢固

, 外表是否清洁, 有无漏油, 变压器外壳、散热器等顶部残留空气是否放净;

(5)防爆管膜有无破裂, 有无漏油;

(6)分接头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锁紧装置是否牢固;

(7)周围有无杂物及遗留工具, 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8)呼吸器内的矽胶是否为蓝色( 受潮后粉红色或变成淡蓝色 ), 有无粉未, 玻璃管有无破

裂。

2. 运行的变压还应检查:

(1)电缆和母线有无过热、移动和变形;

(2)变压器冷却设备运转是否良好;

(3)瓦斯继电器窗内油面是否充满, 有无瓦斯气体。继电器及引线有无漫油、浸腐;

(4)节1 中(1) 、(2) 、(3) (5) 、(7) 、(8) 的内容。

3. 变压器由运行改为备用时, 瓦斯继电器应照常与信号连接, 应及时发现未运行变压器油

面是否下降。

4. 运行中的变压器在滤油或加油时, 应将瓦斯继电保护装置改接至信号。滤油或加油后,

在变压器完全停止排出空气气泡时, 才可能将瓦斯继电保护装置重新加入运行。

5. 变压器运行中, 在正常温度下, 油位突然升高或降低时, 应检查呼吸孔有无堵塞。在检

查前要将重瓦斯跳闸保护停用。

(三) 操作程序

1. 高、低压侧都有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变压器投入运行时, 应先投入变压器两侧的所有隔

离开关, 然后投入高压侧的油开关, 向变压器充电, 再投入低压侧油开关向低压母线充

电。

停电时, 应先断开低压侧油开关, 后断开高压侧油开关, 最后拉开各侧隔离开关。

2. 低压侧无油开关的配电变压器投入运行时, 应先投入变压高压油开关两侧的隔离开关。

然后投入高压侧油开关, 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的闸刀、空气开关等向低压母线

供电。停电时的操作顺序相反。

3. 送电后发现充电电流异常升高而不恢复正常, 或变压器有不正常响声、放电等异常现象

时, 应立即停电进行检查。

4. 当变压器高压回路中没有油开关时, 可以用隔离开关投、切空载电流不超过2 安的空载

变压器。但高压在20千伏以上时必须使用户外三联闸刀开关。

(四) 事故处理

1. 变压器在运行中, 发现下列异常现象后, 应立即报告领导, 并准备投入备用变压器对故

障变压器应加强监视:

(1)噪声比平常大, 响声音调异常;

(2)上层油温超过85℃;

(3)外壳漏油、油面变化、油位下降;

(4)垫圈、垫片向外凸出;

(5)套管发生裂纹和有放电现象。

2. 变压器如有下列情况时, 应立即联系停电处理:

(1)变压器内部响声很大, 有放电声;

(2)变压器的温度剧烈上升( 气温正常、吹风机运行正常情况下);

(3)漏油严重, 油面下降很快。 3. 变压器发生下列严重事故, 应立即停电处理:

(1)变压器防爆管喷油、喷火、变压器本身起火;

(2)变压器套管炸裂;

(3)变压器本体铁壳破裂, 大量向外喷油。

4. 变压器着火时, 应首先打开放油门, 将油放入油坑, 同时用二氧化碳或四氧化碳灭火器、

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 变压器及周围电源全部切断后, 可以用泡沫灭火机灭火, 禁止用

水灭火。

5. 变压器超负荷时应立即报告领导, 并将该变压器部分负荷切换到备用电源供电或通知使

用单位减负荷, 使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6. 变压器温度过高, 上层油温升高超过85℃, 应先查明原因, 检查温度表是否误指示, 通

风设备是否良好, 散热器各油阀是否开启, 有无堵塞, 并核对前一天记录, 在同一时间

或同样负荷时, 所指示的温度是否相同如通风良好, 负荷与平时相同, 油阀开启时,

应报告领导联系停电检查。

7. 出现轻瓦斯信号时应对变压器进行检查。如由于油位降低、油枕无油则应加油。如瓦斯

继电器内有气体、应观察气体颜色并点火试验:

(1)无色、无臭或有轻微的油味, 不能燃烧, 是变压器内部有空气;

(2)灰白色, 有强烈臭味, 可燃烧, 是绝缘纸板损伤;

(3)黄色, 不易燃烧, 是木质绝缘损伤;

(4)灰黑色, 易燃烧, 是油分解。

如为可燃气体或变压器声音不正常, 骨部有放电声、爆竹声等, 应停电修理。

如变压器内多次产生气体不能究明其原因时, 应采油样试验闪点。当闪点低于过去记录

5 ℃以上时, 变压器应分解检查。

如瓦斯继电器内无气, 应查有否发生过穿越性短路(外部短路)。如无此情况, 应检查二

次回路及继电器有无短路误动作。

8. 变压器重瓦斯保护动作跳闸时, 必须对变压器作详细检查。查明无内部故障症状, 并测

量变压器绝缘电阻后, 才可重新投入运行。查明瓦斯保护装置不良引起误动作时, 可将

瓦斯保护停用。

9. 变压器自动跳闸时, 应检查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以及二次回路是否有人工作或直流接地

如瓦斯继电器内无气, 应查有否发生过穿越性短路(外部短路)。如无此情况, 应检查二

次回路及继电器有无短路误动作。

10.变压器自动跳闸时, 应检查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以及二次回路是否有人工作或直流接地。

如过负荷保护发生动作强送不良时, 应调整负荷后恢复送电; 如速断、差动、瓦斯保

护发生动作, 应查明原因, 消除故障并测定是否绝缘, 合格后方可恢复送电; 若为变压

器内部故障则应停电修理。

临 时 接 线

1. 凡属短期使用, 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 包括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

压为380 伏以下者) 均按本规定执行。

2. 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 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动力部门检查, 认为有架设必要且

符合安全规程时, 填写“临时接线申请单”, 经设备动力部门审查, 安技部门批准后,

方可由车间派电工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 临时线路办理期一般为15天, 每7 天需检查一次, 需延长使用时, 应办理延期手续,

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使用场所必须悬挂“临时线危险”警示标牌, 并遵守安全技术要

求。

4. 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 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 应由承装人负责。

5.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 使用临时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时, 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

请单, 校验完毕后本人负责拆除。

6. 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 动力、安技部门有权令其停止

使用。车间、部门应在4 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 动力部门在通知

车间领导后, 有权责令单位电工拆除。

7. 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1)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不得使用花线, 要采用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

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 米, 长度不超过10米。沿地面敷设, 必须穿钢管。户外离

地高度不得低于4.5 米, 道路交叉处不得低于6 米, 长度不得超过500 米。架设时需要

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窗台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单独能带电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所有电气设备, 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 须用丁字接法并用绝缘带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 应加以可靠的保护。管上要装护圈, 以防割破电线;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 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

(7)易燃易爆场所禁止装置临时线;

(8)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 米以外, 禁止直接在门、窗上、木

板壁房上直接装线。

8. 易燃易爆场所严禁架设临时线。

9. 凡达不到上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临时线及不符合正规安装的电源线, 均应拆除, 禁止安

装使用。

外线安装电工

1. 遵守电工作业的一般规定和高处作业规程。

2. 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雨、浓雾、雷电等情况下, 严禁登杆作业。

3. 登杆工作前必须检查杆基是否牢固。对新立杆, 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对于

明显倾斜, 杆根腐蚀, 以及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行加固, 或支好架杆, 打好帮

桩和临时拉线后再上杆。凡需要松动导线、地线、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

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上杆。使用脚扣、登高板应符合安全规定。

4. 杆上作业时, 地面应有人监护。材料、工具要用吊绳传递。杆下坠物范围内不准站人,

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5. 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 不得拴在横担或瓷瓶上,

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

6. 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7. 登杆进行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 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操作机械传动的油开关或刀

闸开关时, 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机构的刀闸开关、跌落式保险器等应使用绝缘

棒并戴绝缘手套操作。登杆进行倒闸操作人员, 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8. 多人同登一杆时, 应在各自选择好自已的工作位置后, 一道开始工作, 上下杆时, 匆紧

跟前者, 须等前者到达工作位置或地面后, 第二人再开始上、下杆。

9. 断开的断路器、刀闸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式保险器的保险管应取下, 并应在断

路器或刀闸开关的操作机构上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10.在停电线路上开始工作前, 必须先在工作现场逐相验电并挂接地线。验电应戴绝缘手套

, 并有专人监护。

11.线路经本人验明确实无电后, 工作人员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及可能送电的分支路线挂

接地线。挂接地线时要先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线时, 次序应相反。装拆接地经应

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 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

米。临时接地极应打入地下不小于0.6 米。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12.线路停电作业必须得到变民所值班员(或调度员)的“已拉开电源, 挂好接地线, 许可开

工”的通知, 并办好工作票手续, 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在工作现场验电并挂接地线

, 然后上杆工作。

工作结束后, 必须检查线路状况及线路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 查明全部工作人员

已由杆上撤回后, 才能拆除现场接地线, 报告检修工作完成, 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

禁约时停、送电。

13.在杆上进行不停电工作时, 必须经过危险作业审批。工作人员活动范围与带电导线距离

不得小于表131的规定。

表13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0

──────────────────┬────────────────────

电压 (千伏) │ 路离 (米)

──────────────────┼────────────────────

10级以下 │ 0.70

20~35 │ 1.00

44 │ 1.20

60~110 │ 1.50

──────────────────┴────────────────────

3014.停电检修线路如果和另一回路交叉或接近, 以致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路导线接

触或接近

距离达到表132距离以内时, 则另一回路也应停电并接地。

表132 与其它电力线路邻近或交叉时的工作安全距离0

──────────────────┬────────────────────

电压 (千伏) │ 路离 (米)

──────────────────┼────────────────────

10级以下 │ 1.0

20~44 │ 2.5

60~110 │ 3.0

──────────────────┴────────────────────

15.同一杆架设的两回路导线或平线架设的两回路导线, 一个回路停电检修, 另一回路带电

时, 工作负责人必须详细查明确实停电的线路, 向工作人员仔细交待哪一个线路停电、

哪些杆塔许可上杆, 以及注意事项, 并设人监护。

16.不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时, 每一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17.挖坑时注意事项:

(1)挖坑前必须调查地下管道、电缆地下设施情况。事先要和主管单位联系, 做好防护措施

, 对施工人员要交待清楚, 并加强守护;

(2)在超过1.5 米深的坑内工作时, 抛土要特别注意, 防止土石落坑内;

(3)在松软土地挖坑, 应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

(4)在居民区、交通道路附近挖坑时, 应设遮栏, 夜间挂红灯;

(5)石坑、冻土坑打眼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侧面, 严禁站在对面

, 并不得戴手套打锤, 扶钎人应带安全帽。

18.立杆与撤杆注意事项:

(1)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 统一联系信号, 遵守有关电气安装规范;

(2)立、撤杆过程中, 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 其它人员必须远离杆

下1.2 倍杆高的距离以外;

(3)立杆及修整杆坑时, 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 如采取用叉杆和拉绳控制等( 拉

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左右) ;

(4)电杆已立起并符合规定要求后, 应及时回填杆坑, 并分层夯实, 牢固后, 方可撤去叉杆

及拉绳;

(5)在撤杆工作中, 拆除杆上导线前, 应先检查杆根, 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

好拉绳;

(6)使用吊车立、撤杆时, 应与吊车司机密切配合, 遵守起重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钢

丝绳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 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9.放线、撤线与紧线工作都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紧线时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工作

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如不

能适用时, 应加设临时拉线加固。

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松线。

20.在交跨越各种线路、道路等处放、撤线时, 必须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 采取安全措施,

如搭设可靠的跨越架, 在路口设专人看守等。

21.杆上工作完毕后, 应使用脚扣或升降板等下杆。严禁甩掉脚扣, 从拉线上或抱杆快速溜

滑。

22.使用喷灯工作时, 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 。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

灯。

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 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 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

于1.5 米; 电压在10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3 米。在充油设备及易燃材料旁, 禁止用喷灯

和火炉。

内线安装电工

1. 遵守电工作业一般安全规定。

2. 用手动弯管器弯管时, 要精力集中, 操作人员一定要错开所弯和管子, 以免弯管器滑脱

时摔伤人。操作位置必须选择宽阔平坦的地点。严禁站立在沟旁和高空房沿无护栏处操

作。

3. 2 人以上套管子丝扣时, 必须协调一致。在调板牙时, 扳把两边不得站人, 防止扳丝打

伤人。断管时拉锯不可用力过猛, 以防锯条折断伤人。断管后先用锉刀或铣刀去毛刺,

不能先用手指去摸。

4. 用火弯管时, 必须将砂子炒干, 用木楔堵紧管口。管子加热时, 管口咱禁止站人, 以防

放炮伤人。

5. 剔槽打眼时, 锤把必须牢固, 不得松动。錾子应无飞刺。剔混凝土槽、打望天眼时, 必

须戴好防护眼镜。使用大锤打眼时, 禁止用手掌錾子, 以免大锤伤手、伤人。握锤把不

许戴手套。打锤人应站在掌錾子人侧面, 严禁站在对面。

6. 扫管、穿钢丝和穿线时, 双方要一呼一应有节秦的进行, 不要用力过猛, 以免伤手。

7. 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 削线时不能过猛, 防止削在手上。

8. 用大锤砸地极时, 要注意高度适当, 锤砸下时, 要稳、准, 注意飞锤。扶地极的人要在

侧面, 不能摇晃, 最好用大钳卡紧, 人距地极要远些, 以免被打伤。

9. 平断角刚时, 要二人配合好, 步调一致, 平行操作, 以防震手。

10.在高处作业时, 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必须扎好安全带, 戴好安全帽。高

处工作传递物件时不得上下抛掷。

11.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 禁止使用钢卷尺测量。

12.使用电动工具时, 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

用单相双眼、三相四眼插座, 并使用三芯或四线橡套软电缆。用橡套软电缆连接移动设

备时, 专用接零线的芯线上不许有工作电流通过。

13.使用喷灯时, 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 。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

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 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 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 米。充油设备及易燃材料旁, 禁止使用火炉和喷灯。

14.使用梯子时, 应检查梯子是否有防滑措施, 踏步是否有裂纹、损坏现象。梯子与地面之

间的角度以75°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

中要有人扶持。使用人字梯时拉线必须牢固。不准使用用钉子钉成的梯子。

1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接地线要符合标准。电施工应遵守电气安装规范。

16.高压电动机或电器拆除后, 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17.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 罗口灯头的螺丝必须接在零线上。

18.若在高压设备及重要低压总盘与干线上工作, 必须由工作票签发发人签发工作票, 并由

值班人员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与装设临时遮栏, 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并

办理好工作许可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9.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 与工作人员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33所规定的安全距离

的设备, 必须停电; 距离大于表133但小于表131所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 必须装置

牢固的临时遮栏 (此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表133所列的安全距离 ), 否

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正面或一侧。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

侧时若无可靠措施, 也必须停电。

表133 工作人员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0

───────────────────┬──────────────────

电压等级 (千伏) │ 安全距离 (米)

───────────────────┼──────────────────

10级以下 │ 0.35

20~35 │ 0.6

44 │ 0.9

60~110 │ 1.5

───────────────────┴──────────────────

20.停电时必须切断各条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 而必须拉开

闸刀, 使各条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两侧断开

。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

把手要锁住。

21.检修设备导体, 应用专用接地线接地, 并三相短路。对可能送电给停电设备的各回路,

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 都要装设接地线, 使工作地点处在各接地线的中间。

工作中检修人员不许自行装拆或未经值班员许可而变动接地线。

22.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 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并接地。

23.一经合闸即可把电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 其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

闸, 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

上应悬挂“止步, 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应悬挂“在此工作”警示牌。

24.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 要严防电流互感二次侧开路产生高压电。断开

电流回路时, 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

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使用

缘工具, 并站在绝缘垫上。

25.在高压室内使用梯子工作时, 要注意安放位置, 使梯子即使倒下时也不致接近带电部分。

26.在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 应两人放倒搬运, 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

离, 并不断地加以监护。

27.工作结束后, 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

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后, 向值班人员详细交待工作内容和回题, 并且共同检查, 然后办理

工作终结手续。

电话总机房、闭路电视室

1. 电话总机、闭路电视室均应安装良好的地线, 接地电阻并保证在4 欧姆以下。

2. 电话总机、闭路电视室配有消防器材和避雷器, 并做定期检查时, 使用保险丝禁尽加大容

量, 避免引起火灾。

3. 清扫配电盘式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经放电和验电确认无电时, 方可进行工作。

4. 电池组上严禁放东西及导体, 配硫酸时严禁将水倒入硫酸, 并穿戴好防护用品。

晒 图 工

1. 晒图机复印机工作中, 应注意其电压不得超过额定值。

2. 晒图机门打开时, 须戴好防护眼镜, 防止电光眼病。

3. 进入熏图房, 应戴好口罩(加湿), 取、放图纸要迅速, 开箱时间不宜过长, 以减少氨气

溢散。图纸放入熏图箱后, 开启氨气12分钟即随手关闭氨气阀门。

4. 氨气瓶必须放在阴凉处, 不准靠近电源或放置在日光爆晒的地方, 以防止气体膨胀引起

爆炸。

5. 晒图机复印机调换灯管和保险丝时应先切断电源。调好后再仔细检查, 无碰线等情况才

可合闸。

6. 使用复印机由于高压静电产生臭氧, 长期使用者易对身体造成危害, 应定时离开现场停

止一段时间工作, 并作好通风。

7. 下班时应切断总电源。

炊 事 员

1. 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 工作时间要戴口罩, 不准吸烟, 严禁赤膊赤脚。患有传染病的炊

事员不得入厨房工作。

2. 切菜、磨刀、烧菜时, 要防止划、碰、挤、压、砸、割、打、烫、烧伤等。

3. 往开水里放东西必须缓慢, 不准冲击; 用油炸食物时, 油温不准过高, 防止着火; 用器

皿盛汤、稀饭等, 不得过满, 防止溅出烫伤。两人以上抬搬东西, 要步调一致, 协同配

合, 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操作。

4. 食用碱和明矾等物, 要妥善保管, 不准乱放, 防止误用、误饮。

5. 使用机械设备(电磨、切菜机、压面机、和面机等), 应遵守下列规程:

(1) 对设备不熟练者, 不准单独操作;

(2) 一台设备两人操作, 要有主有从(工人服从班组长, 低技工服从高技工), 并要保持

设备上的防护装置(防护罩等)和连锁开关完整无缺;

(3) 工作前, 对设备传动部位, 电气部分、防护装置、所用工具等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

保完整良好。如有问题, 要及处理, 否则不准开车;

(4) 操作时女工发辫要放在帽子内, 衣裤要扣紧, 不准飘拂;

(5) 开动电磨前, 要取下磨上摆放的东西, 先把上好, 并注意周围有无其它故障;

(6) 操作切菜机时, 不准用手接触刀刃部位, 以免伤手;

(7) 使用压面机不准把手伸到料斗里去和面, 以免发生危险;

(8) 和面机操作时, 先把面放入搅拌箱内, 然后浇水, 盖好盖后开车。如需反转, 必须

先停车, 然后再开反车。防止损坏设备;

(9) 工作完毕, 应切断电源, 将设备冲洗干净, 收拾工具, 整理工作环境。

送 茶 水 工

1. 送茶水前, 必须做好盛具的清洗卫生工作。

2. 水壶须保持完好。水壶嘴口木塞要塞牢, 以免烫伤人。

3. 保证水温达到100℃, 确保茶水的清洁卫生。

4. 送茶水时车子要平稳, 停车要稳固, 刹车可靠。

5. 隔夜的茶水要清除, 茶桶必须上好锁。

6. 装运汽水, 应检查木箱底。装卸时要逐箱搬运。发放、堆放时, 必须放平摆稳, 避免倒

塌。

清 洁 工

1. 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 设备是否完好, 有否不安全因素。

2. 2 米以上高处操作时, 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工作时系好安全带。作业上空如有

高压线与裸线时, 应采取安全措施, 方能施工。

3. 使用扶梯操作时, 扶梯要保持一定的斜度(不低于60°), 并要采取防滑措施。

4. 喷药水时, 要戴好口罩, 站在上风向操作。

5. 使用有毒有害药水时, 必须严格遵照毒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6. 使用电气设备时, 应检查和确保电气绝缘及接地良好。

车 间 清 扫 工

1. 工作前检查工具是否安全, 小车要按时加油。

2. 发现危险事故时(如火警、工伤等), 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3. 不得擅自进入挂有“禁止入内”或“危险地区”等标记的区域内。

4. 未经允许不得开动或关闭任何电纽开关, 不得触摸电缆、电线、电动机、电气仪表等设

备, 不得用脚踏、登设备。

5. 在设备之间行走时, 谨防被转动部分挂住衣服以及铁屑的伤害。

6. 严禁在吊车吊起的工件下行走或工作。

7. 堆放工件时应排列整齐, 不可超过高度, 不可阻塞人行道、车行道。在机床设备旁边堆

放物件时, 至少要留一条宽通道。

8. 不得在设备运转时清扫铁屑。必须清扫地的地方, 应事先得到设备操作者的同意。

9. 保持人行或车行安全通道的畅通。发现其他人员在人行道、车行道边堆放工件或工作时,

就及时制止。

10.在搬运产品、零部件、原材料、垃圾等物时, 应事先作好准备, 清理堆放地按照指定地

点堆放平稳, 搬运中应走安全畅通的地区。

11. 2人以上工作时, 应互相联系, 防止事故发生。

12.清除的边角余料及铁屑, 应分类存放在指定的地方。

13.高处清扫, 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采取防护措施。

车 间 辅 助、转 运 工

1. 必须熟悉本车间的作业性质和环境情况, 了解危险物品的种类、有毒有害程度及存放使

用情况。

2. 工作前, 检查工具是否齐备良好, 并清理好安全通道和工作现场。

3. 在清除机床周围铁屑时, 不准触及、跨越任何运转设备或传动设备, 在要清除高速切削

机床周围的铁屑时, 应与操作人员取得联系, 关车后, 方可进行。

4. 堆放毛坯, 半成品等物件时, 必须整齐、稳妥, 不准堆放过高, 以防伤人, 要保持工作

位置及周围的清洁和通道的畅通。

5. 在协助操作人员做一般工作时应细心谨慎, 密切配合, 注意周围环境, 以防伤害他人或

自身。

6. 垃圾和金属末, 不要任意倾倒, 必须倒在指定的场所或集装容器内。

7. 不准触及所有的机器和电器设备。 8. 在通道上工作时, 必须注意来往车辆。

绿 化 工

1. 植树挖坑时, 应避开地下管道、电缆等障碍物。

2. 登高和在电线下作业时, 都要有安全措施。

3. 喷打药水时, 应戴好口罩, 人应站立在上风向。

4. 使用有毒、有害药水时, 必须严格遵守该毒物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5. 用刀锯修枝时, 手不准挡在锯口的下方。使用高竿拉剪时要防止接触或误剪架空电线,

还要防杆落下伤人。刮大风时禁止修树。

保 育 员

1. 保持环境和饮食卫生, 严防食物中毒, 给孩子勤换尿布, 保持干燥、清洁。

2. 儿童活动场所堆放物件要注意安全, 玩具不应有硬质棱角, 若无法免除, 应用软布扎其

外部。

3. 小床拉杆应完好、牢固, 进出房门, 要随手关门。

4. 小孩睡眠时, 要巡回检查, 防止儿童着凉或被子闷住脸, 发生意外。

5. 厨房(及热水器)应保持清洁卫生, 空气流通, 水温要适宜, 防止儿童进出, 外人未经同

意, 严禁入内。

6. 严防冒领儿童, 尤其应注意入托儿童只准由其家属领回。

7. 儿童在活动器材上活动时, 必须有老师带领、看护, 否则不准启动。

8. 不准拖拉临时线, 下班要切断电源, 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运 料 工

1. 工作前, 检查工具、车辆是否齐备完好。

2. 多人送料时, 要思想集中, 并由专人指挥, 相互配合, 步调一致。

3. 使用机动车辆送料时, 严禁超长、超高、超重。驾驶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并持有驾驶

证者。

4. 送料是, 地途经生产区域要严防碰撞机床及其它设备。在作业区人员多及到拐弯处时应

呼号示意。

5. 卸料时, 不准乱堆乱放, 要按照用料单位规定的地点堆放平稳、整齐, 通道保持畅通。

6. 工作完毕后, 应将使用的工具检查清理好并放在规定的地方。

泥 瓦 工

1. 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2. 砖、砂、浆等物料要堆放整齐, 保持道路畅通, 沟、坑边缘不准堆放材料。

3. 在脚手架上砌砖、打砖时不得面向外打, 不许向对面或脚手板下面扔物品, 以免伤人。

4. 不准随意抽出脚手板或松动脚手架。屋面或脚手板上堆放砖瓦、材料、物件时应堆放平

稳。

5. 砌墙时, 必须站在脚手板上进行, 禁止堆砖块或其它物垫脚。

6. 砌筑二楼以上间壁时, 必须在铺筑楼板后进行操作。

7. 砌筑门窗上部站墙时, 应将托底板顶支牢固后, 才能施工。砌山墙时, 应及时架设檩条

或支撑, 增强抗风能力。

8. 拉线时, 禁止将线绑在砖上, 然后放在墙角施工。

9. 砂浆搅拌机应有安全防拟罩, 转动时, 严禁将手、脚和锹伸入搅拌筒内。砂浆搅拌

机必

须专人负责开。

10.砌筑围檐应事先做好临时支撑, 灰浆未凝固、屋面未铺好前, 不得拆除临时支撑。用里

脚手砌筑大于墙身厚度30厘米的屋檐时, 应用吊篮在外部砌筑。在钢梁和组成式钢筋混

凝大突出檐板上砌筑屋檐时, 必须按照设计工艺进行作业。

11.室内粉刷, 应使用木制或钢木组合的活动脚手架。采用马凳搭设脚手架的距离不超过2

米。马凳下禁止垫砖、石、木等物。室外粉刷必须搭外脚手架或设专用跳板。

12.禁止在暖气片、洗面盆等器皿上搭设脚手架。在楼梯间进行工作时禁止使用靠梯, 不许

将工作梯放在楼梯或斜坡上进行作业。

13.淋灰、筛灰时, 石灰池周围应有防护措施, 取灰时应在有防滑条的站板上操作, 不准直

接站在灰膏上面。灰浆内渗合含毒的化学成分时, 必须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地沟、坑

井要用围栏围住或用盖板盖牢。

14.房面坡度大于40°时, 应系安全带或安全绳。遇到雨雪霜冻时, 应先清扫后工作。行走

时脚要踏在瓦片接缝处, 眼睛不要正视太阳。蹲下工作起来时, 要慢慢站起来, 以免眼

花头晕。

15.多人传递砖瓦时, 每次不能超过3 千克, 要手接手传递, 不能投递。单人搬运砖瓦时,

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5千克, 行走时不要抢道。

16.铺设大面积轻型屋面时不要顶风立起, 以免风压太大发生事故。行走或作业时, 应踏在

檩木上或设置专用脚手板。

高 处 作 业 工

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米以上(含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均称为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的级别如下:

━━━━━━━━━━━━━━━━━━┳━━━━━━━━━━━━━━━━━━

高 处 作 业 度 ┃ 级 别

━━━━━━━━━━━━━━━━━━╋━━━━━━━━━━━━━━━━━━

2 ~ 5 米 ┃ 一 级

5 ~ 15 米 ┃ 二 级

15 ~ 30 米 ┃ 三 级

30米以上 ┃ 四 级

━━━━━━━━━━━━━━━━━━┻━━━━━━━━━━━━━━━━━━

强风( 阵风风力六级以上, 风速10.8米/秒)、异温( 高、低温 )、雪天、雨天、夜间、

带电、悬空、抢救等情况下的高处作业称特殊高处作业。凡高处作业必须经过危险作

业审

批手续, 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 高处作业的地面应划出禁区, 加设围栏 (墙), 并在作业区不同的位置悬挂有关的警示

标志。

(1) 禁区围栏 (墙) 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为;

一级高处作业 2 ~ 4 米

二级高处作业 3 ~ 6 米

三级高处作业 4 ~ 8 米

四级高处作业 5 ~10 米

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2)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 应在作业区醒目处悬挂标记, 写明级别种类和技术安全措施。在

作业区入口处悬挂有关标志牌, 或危险信号旗, 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们有关人员注意安全。

3. 凡患有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贫血病、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

作业者, 禁止上岗作业。

4. 作业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作业负责人 (含班组长) 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检查各种工具和防护用具、

机电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 直至确认安全可靠,

才能开始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作好上岗前的一切准备, 检查脚手架和所用的工具、设施、安全用具等,

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准备好安全带, 裤脚要扎住, 戴好安全帽, 不准穿光滑底、硬

底鞋;

(3)进行特殊高处作业, 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方案, 明确各级各岗责任人和监护人。

禁止在露天进行强风 (六级以上大风) 特殊高处作业;

(4)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5. 建筑施工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 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2 米, 在2 米以内时, 应采取绝缘

防护措施。距离10千伏线路至少应在5 米以外, 否则应采取绝缘屏护及防止误触事故的

措施。禁止在高压线附近作业。

6. 高处作业人员在上下时, 不得乘坐货梯和非载人的吊笼, 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

在高处投掷任何物件。不准将易滚易滑的物件堆放在脚手架上, 工具、材料要放平稳牢

固。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

7.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 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并在上下

两层

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措施。

8. 当需要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工作时, 必须采取安全行走的技术措施, 如铺设木板、跳板

并加护绳等, 在屋面下部增加安全网和安全带, 不准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冒险

踩踏。

9. 无论任何情况下, 都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栏处休息。

10.脚手架不准超负荷使用 (每平方米能正超过270 千克) , 禁止多人集中在一块脚手板上

作业。超过3 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1.进行高处焊接、氧割作业时, 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的易燃易爆品。若在锅炉、压

力熔器、金属构件、大中型产品工件等处作业高度大于等于2 米时, 必须搭设活动梯台、

平台及防护拦网, 禁止在无防护技术措施情况下登高作业。

12.脚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 应随时清扫, 不得有泥沙、冰雪, 要采取有效防

滑措施, 并经工程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

13.使用的工种梯子必须符合GB7059.186、GB7059.286、GB7059.386 标准规定, 并应有

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拉绳必须牢固可靠。

手 木 工

1. 木工用具应妥善存放在工具箱内, 不得随地摆放。

2. 清除工作场地的尖、刃物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良好, 木料是否有节疤、钉子, 铁线附

着其上, 应先清除掉。

3. 工作场地要注意防火, 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禁止明火作业和吸烟、

木屑、刨花、碎片要及时清理, 配电板箱附近禁止放木制品或木屑等易燃物。

4. 木制品及坏料要堆放稳妥整齐。

5. 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手技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6. 登高作业应经审批, 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采用起重设备应遵守相应设备安全操作规

程。

木 园 锯 工

1. 园盘锯应装有楔片、防护罩。锯片要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 启动时不得有震动。开

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 先空转两分钟, 然后工作。

2. 检查锯片松紧, 垂直度和固定销, 有裂纹, 不平不光滑, 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3. 不得在园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 不得再向反方向

回。

4. 调整锯床必须停车。

5. 锯床的进刀量不宜过大。变更锯片直径后, 轻速必须调整, 以保证安全。

6. 割料长度小于500毫米, 宽60毫米或木料将要锯完时, 应用木条轻轻推进。

7. 机床开动后, 人要避开锯盘旋转方向, 手或人体不能接近锯齿, 不准用腹部顶着木料推

进, 接料人应密切配合。

8. 锯片未停止转动时, 禁止调整、禁止用木棒和其它东西去制动。

木 平 刨 工

1. 刃具要锋利, 安装牢固, 开口度应不大于5.5mm。

2. 开机前检查防护装置及设备各部件正常有效。检查切削厚度, 大平刨不超过2 毫米, 小

平刨不超过1 毫米。

3. 厚20毫米以下, 长 400毫米以下的料要采用压料板和推料棍, 或者有保护手指不入刀口

的安全装置下可用手工推料。

4. 手工推木料刨大面时, 手指不准从刨刀上面通过, 应从另一面接料; 刨小面时, 手指不

准低于刀口上面50毫米以下。接木料时要站在侧面, 手距刨刀刃应在 300毫米以外, 推

料宜慢速稳当。工作时注意木节和其它硬附着物引起跳动, 防止手误入刀刃。

5. 两人共同操作, 要协调配合。送料要稳, 拉料要慢。不准硬拉硬推。

6. 不得刨畸形木料, 刨横头的宽度不得过长。

7. 调整靠栅, 清理刨花, 排除卡堵均应停车后, 切断电源进行。

电脑中心、CAD室安全操作规程

1. 电脑室, CAD室应设良好接地线, 保证电阻在 4欧姆以下。

2. 所设消防器材和装置, 避雷器等要定期检查, 确保完好、正常。

3. 室内线缆应根据电压高低, 分路排列, 均从地下缆槽行走, 严禁无地交叉的不规范拉线,

定期检查导线是否良好, 无破损。

4. 室内的通风良好, 保证空气新鲜。

5. 操作者, 坚持使用辐射挡板, 并定时做眼保健操。

6. 室内严禁使用带静电的化纤地板, 入口处应设风幕机, 防止灰尘进入。

游 泳 池

1. 值班时不准串岗, 不得与别人闲谈, 集中精神注视水面情况, 发现溺水者, 或可能是溺

水者时, 不管真假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进行救生工作。

2. 对不遵守泳池守则的泳者进行大胆管理。

3. 值班时必须穿有标号码的救生员专用服, 严禁穿着皮鞋袜和其它衣服值班。

4.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坚守工作岗位, 清场待全部泳者离开泳池才可下岗。

5. 严禁在场内打架、闹事、潜水。

6. 定期对游泳池进行清洗, 保持池水清洁, 池内无杂物。

7. 当水泵出现异常时, 应立即停机, 报告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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