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为什么学习法律法规?(是履行监理活动准则及监理职责所决定的)
答:1、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2、维护业主正当的权益;3、正确的处理工程建设各方关系;(业主、施工、材料供应商、安装) 4、维护监理自身正当权益。
2 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
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
内从事建筑活动。
4 建设工程质量简称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 1、适用性2、耐久性3、安全性4、可靠性5、经济性6、与环境的协调性。
5 绿色建筑的含义: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
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简称为:“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 6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7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
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8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
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9 监理的目的: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
10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
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员;专业的规范及评价质量的标准。)
11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
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四控两管一协调)
12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
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3 监理工作依据:1、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2、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
程项目建设文件和图纸;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14 建设为什么要执行或者技术标准的作用?
(1)是顺利进行工程建设的前提;(2)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3)是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4)是进行科学管理的工具。
15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终身责任制) 16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砖混35-50、现浇50、框、剪、筒体60)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1
(三)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2年 (四)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 装修工程为2年。
17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
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监理是、公正的提出调解意见)
合同法的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定本法。(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18 合同标的: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19 施工合同管理:(1)谁施工谁对工程质量负责;(2)工程质量标准由(设计)合同约定;(3)工程
质量要坚持先自检合格后互检;(4)谁供料谁负责。(无论谁供监理都应参予进场和使用前检验) 进场检验:1、审核进场料清单、使用部位、规格数量、厂家;2、数量清点;3、外观检查、质量证
明文件的核查。
使用前检验:按有关技术要求和有关频率抽样送检。 20 合同管理任务:(1)健全工程建设市场机制和市场经济秩序;(2)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3)实
现“三控”目标和投资效果;(4)预防减少合同纠纷。
21 招标投标法: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保护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
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3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
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4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5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26 (一)守法:1、自身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规劝制止其他方的违规、违法行为; 3、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诚信:1、忠实为业主正当权益服务;(忠实维护业主正当权益,严格遵守合同。) 2、不得损害业主正当权益;
3、为业主提供与合同义务相称的专业服务; 4、严格遵守合同,协议约定和义务。 (三)公正:1、公正处理业主与承包商间合同纠纷; 2、正确对待承包商正当权益; 3、正确处理工程风险及责任分摊。
(四)科学:1、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
2、科学精神:一丝不苟靠数据说话,自己量自己测; 3、科学方法:按程序、讲依据、重数据、留凭证。
27 项目法人一般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8 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任命总监后,在总监的领导下进行。)
(一)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2
(二)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总监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 (三) 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四) 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五)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六) 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29 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
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30 监理的责任:指监理人(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在进行职业活动时“分内应做的事”,及因没有做好
“分内应做的事”而应承担的后果,前者可称为“积极责任”(或主动责任),后者可称为“消极责任”(或被动责任)。
31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
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分部工程、质量评估的签认) 32 项目总监负责制:1、项目总监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活动,统一集中指挥的承包人;技术、
业务、个人责任制;项目合同的责任和组织人);2、项目总监负责制对总监个人素质的要求(人品;相应:知识、专业;综合: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能力组织、协调沟通、策划、与人共事) 33 监理工程师工作一般程序:
学习图纸了解工程特点―――――熟悉合同了解监理任务
参加设计交底
参加监理规划编制
监理规划交底(先内后外)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细则并交底(先内后外)
质 进 投 合 施工 现场 资料 量 度 资 同 安全 协调 归档
竣工
保修监理
每周工地会议(内开)、检查、计量、月报、查日记 3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可以签认除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以外的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35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师签认: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本专业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日记、进场材
料、设备、构配件质量情况和试验结果审批意见。
36 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
3
项目法人不得擅自更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37 项目法人责任制目的:为了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明确其责、权、利,提
高投资效益,依据《公司法》特制定本规定。
38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
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项目法人负责制,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39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规定确保资本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
司设立登记。
40 项目法人组织要精干。建设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咨询、监理、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各类社会中介
组织的作用。
41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
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42 质量事故的分类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0.5—5万;
2)严重质量事故;5—10万;重伤2人以下;
3)重大质量事故;10万以上;死人或重伤3人以上。分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
43 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4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45 基本建设程序原则: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 后设计、再施
工的原则。
46 工程项目必须按以下程序组织建设:(1)项目立项管理;(2)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获得
建设用地;(4)初步设计文件审批;(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6)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7)招标监督---依法招标的进行招标;(8)依法监理的委托监理; (9)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0)办理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手续;(11)办理施工许可证;(12)办理竣工验收、档案归档。 47 坚持建设程序的意义和作用:1才能保证正常建设秩序;2才能保证工程质量;3才能保证投资效果。 48 为什么要执行基本建设程序:1是法律法规的规定;2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3是基本建设的经验
总结。
49 施工图纸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
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监理人员不得接受审查不合格的图纸。)
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50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51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
4
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52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
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53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A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B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55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56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
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57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
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58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
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终身责任制)
1国家建筑法;○2和业主合同,业主授予的权利;○3施工合59 为什么承包单位会接受监理公司管理:○
同中将注明委托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监理权限。
60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
通知承包人。
61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
写明。
62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
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3 进度: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
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
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65 开工不能按时,应提前7天提出,工程师收到通知48小时予以答复。
66 材料供应: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
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67 工程设计变更:(什么条件下进行变更)在业主批准下,由监理下达。可能会影响到工期的费用。提
前14天书面向承包商发(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及程序: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业主—设计。书面形式) 68 变更控制:严格控制,并注意以下几点: (1)应随时掌握国家法规的变化 (2)加强对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5
(3)对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要进行统筹考虑,
(4)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签批手续,以明确责任,减少索赔, ⑸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69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70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
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争议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71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
委托人有权监理人员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但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故意不封顶)
72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
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71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73 承包人在:(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
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74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监理人员的检验必须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75 隐蔽工程:是指后一工程施工覆盖前一分部、分项工序。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过程。 (一)、依据:设计文件、验收规范。 (二)、程序:(1)承包人自检,在隐蔽前48h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2)资料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标高、轴线、楼层等)内容齐全,数据准确(明确);签字齐全(人员、日期);(3)现场核查,共同检验(重要部位要在24h内通知建设及质监部门,基础还要通知地勘单位)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强标及验收规范?详细记录检查结果(采用量、测、试验等方法共同签认,并作为工程计量)重要部位绘图、摄影。 76 监理工程师的检查
⑴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是对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 ⑵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决不能代替承包单位的自检;
⑶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必须是在承包单位自检并确认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 ⑷专职质检员没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能报监理工程师, ⑸不符合上述规定,监理工程师一律拒绝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的“三检”:自检、交接检、专检。
77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 延期不能超过
48小时。如在验收后24h监理工程师不签认,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8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战争、、空中飞行
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和承包人责任造成爆炸、火灾及风、雨、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79 赔偿原则:(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现场用于施工的
材料和待安的设备的损害,发包承担;(2)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各自承担;(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自己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现场必要的管理及保
6
卫人员的费用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发包人承担;(6)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80 索赔:工期和费用(1)工程延误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合同被迫终止索赔;(4)工程加速
1有正当理由,○2有有效证据 索赔;(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6)其他索赔。○
a) b) c) d)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以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以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如承包人未按时间规定提出索赔意向和报告,则就失去该项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
权力,将不超过工程师认为应主动给予的补偿额。)
(1)授权内先签后报;(2)授权外先报后签。 81 怎样减少索赔的条件:(1)合同文件的编制;
(2)对合同的正确理解;
(3)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人协商; (4)为承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5)建立和维护监理工程师处理合同事务的威信。
82 项目法人可以通过委托或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资质条件和能力的监理单位承揽监理业务。市重点工
程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83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 利用外国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84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85 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目的: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86 指导思想: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8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强制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两个依据”:标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 “两项资质”:检测人员;检测单位。
“四个基础”:自检;隐检;检验批;见证取样;
“两项现场检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抽检;观感检查共同确定。
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88 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1)具备施工条件并能形成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
7
工程。(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
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90 分项工程:(1)、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2)、建筑工程
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B来用。
91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及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92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组织: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人员: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
人和质量检验员
验收程序:自检合格—填表(签字)—资料检查—现场查验—合格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或提出整改
意见。
93 分部(子分部)工程: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人员: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检负责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部门。
验收程序:分项自检合格—填表(签字)—质量资料检查—安全和功能抽查—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施工、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总监签署意见或提出整改意见。
94 单位(子单位)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人员: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施工单位技术、质检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
验收程序:分部合格—填表(签字)—质量资料检查—安全和功能抽查—观感质量检查—综合评价
——合格,建设、施工、设计单位负责人、总监签字
95 单位工程验收备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15天)内将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加强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96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合格条件)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主控项目全数检验,一般项目抽样)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纪录。 97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一)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二)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
关规定。
(四)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98 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
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
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简化为:一返工”;二检验” (合格验收);“三核算”;“四加固,修修补补保安全”(有条件验收);“实
在不行,不过关”(严禁验收)
8
99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 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00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四个程序五个步骤)
(1) (2) (3) (4)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施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01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
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02 对检测实验室的考核:(
CMA)
1、资质等级及实验范围;2、设备标定3、管理制度4、人员资格5、实验项目及其要求。
103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
的30%。(频率)
104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和砼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和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掺和剂;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砼的取样:1、100盘/100m3/同配合比不得少于一次;2、班/≮100盘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超1000m3同配合比200m3/不少于一次;4、楼层/同配合比不得少于一次。5、实行标养和同养(累计600度·天)
105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
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106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
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
9
工技术档案。
107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
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108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五查:人、机械、材料设备、关键部位、工序、质量安全隐患)二项记
录:旁站记录;监理日记。施工前24h,应当书面通知监理
(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
况;(三项措施:不签字、责令整改、及时报告)
(2) 在现场跟班监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把三关:材料设备进场、现场操作、工序检验)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
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旁站要点:检查浇灌前的准备和手续
1. 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并报验
(1)施工单位已进行合格检查并报验
(2)监理工程师已进行检查合格并签署了砼浇灌许可证 (3)相关设备、机具、灯具等符合要求
(4)施工人员的数量、工种、上岗证符合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到位 (5)预拌砼检查合格
过程控制
(1) 巡检钢筋、模板、支撑设备 (2) 抽取砼做试块
(3) 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通知,立即改正,必要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处理
旁站记录并完善签字
(1) 对浇灌的部位、时间、气温、参加人员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进行记录 (2) 施工单位质检和旁站监理员签字
109 重庆市内的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1)重点工程; (2)基础设施工程; (3)公共建筑工程; (4)住宅工程; (5)移民工程;
(6)投资的工程;
(7)利用外国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8)未取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书的工程; (9)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110 工程监理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工程监理人员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岗位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工程
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111 监理工程师违反本办法规定,在2个或2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执业,或者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
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112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
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11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5项“负责”;2项“审查(核)”;“管”、“报”、“记”各1项)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10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
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
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
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审查。 114 监理工程师在18种监理表格中应签字的有6种: 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A3 分包单位资格审报表 A4 工序报验审请表
A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A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另:旁站监理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应签字的: D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5 监理工程师审核,报项目总监审定并签署《工程开工报审表》,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工期自批准之
日起计算。
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及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征地拆迁满足工程要求; 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齐备; “三通一平”满足开工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审核签认; 测量控制桩已复验合格;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料具已按需要进场,主要材料供应落实并满足开工需要;
施工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已建立。
116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与依据符合下列规定:
程序:(1)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批准;(2)监编制;(3)编制的依据:a、已批准的监理规划;b、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c、施工组织设计和现行的法律法规。
117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的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
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11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
行签认。
119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施工合同规定开工前7天报
11
审)(监理工程师7天内审查)施工单位编制自审,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3专120 审核的内容:○
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三类人员: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质检安全员)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121专监审查,总监签认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2、分包单位的业绩;○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范围;○(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分包)
122 审查施工组织(方案)的重要性:(1)法律、法规要求监理必须做的工作《安全管理条例》;(2)实
施工程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3)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4)建设工 程的重要归档资料。 123 审查施工组织(方案)的依据:(1)《监理规范》;(2)施工合同;(3)勘察设计文件;(4)有关工
程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5)强制性标准。 124 审查施工组织(方案)的原则:(1)符合国家的技术,合同规定的条件,突出“质量第一、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2)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程序;(3)针对性;(4)可操作性;(5)技术先进性;(6)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7)安全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8) 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
125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注意事项:(1) 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⑵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
施工方案,开工前,要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能实施。⑶ 在施工顺序上应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设备;先主体、后围护的基本规律。⑷ 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的一致性。⑸ 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的协调一致。
12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2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3、交桩记录;4、复测方案及成果(导线、标高、控量人员的岗位证书○、○
5、开工前原地形地貌的测量资料的复核;○6、测量控制网的制网、重要工程必须编制测量方案),○
保护措施。
127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业主主持研究确定各方联系制度:
业主:通报各方任务、职责;介绍各方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联系人;通报监理工作范围与对监理的授权;通报施工准备工作情况;承包商:通报施工准备工作情况;
2. 联系方式或应用载体形式; 3. 签署的权限; 4. 收发文的确认; 5. 时限的规定。
128 工程质量控制:
1、五大因素:1、人员;2、机械;3、材料;4、环境;5、方法、方案、措施。
1、坚持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见证取样和平2、三个“坚持”三个“不准”:○
2、坚持行检验)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监理人员拒绝签字,不准使用并撤出场外;○
进行隐蔽检查,重要工序检验、分项、分部(子分部)检验凡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监
3、坚持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理人员应拒绝签字,严禁(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
控制点实行旁站监理,严禁违章操作。
129 质量控制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规程及强标按
工艺流程,在各点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点设置的原则:1、关键工序或环节;2、隐蔽作业工序;3、施工中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工序、部位;4、精度高难度大,施工条件困难的工序、部位或环节如曲线模板放样安装等。(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对象:人的行为;物的状态;方法技术;环境因素) 见证点(W):根据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需要监理工程师应该检查的部位,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而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这个部位是质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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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点。(24h) 停止点(H):根据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需要监理工程师应该检查的部位,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而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施工单位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这个部位是质量停止点。
130 质量控制点设置:1、基础放线定位、标高引测及轴线复测;(见证点)
2、槽(坑、孔)底检查;(停止点) 3、底层支撑检查;(见证点)
4、梁、柱标高、轴线、几何尺寸检查; 5、材料的合格性检查;
6、首层、转换层、选定的标准层、顶层隐蔽工程;(停止点) 7、主体结构砼浇灌前的隐蔽工程检查;(停止点) 8、养护情况检查;
9、对缺陷部位处理的复检。
131 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
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132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中应遵循的原则职责: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一)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三)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四)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坚持执行强制性标准;(五)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133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
序的施工。
134工程变更的管理:在提出后14天之内答复,如不答复试为认可。(承包---发包) 135 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内容:
1、本月工程慨况;○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3、本月工程进度;○4、工程质量;○5、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6、合同其他事项处理情况;○7、本月监理小结。 ○
136 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137 工程质量控制:事前、事中、事后。
监理人员应经常地、有目的地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其内容: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宜及时报告后采用照相、摄影等手段,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做好监理日记。
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方法:防护、包裹、覆盖、封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等措施。
1、索赔事件发生的合同责任;○2138 审查和初步确定索赔批准额时,项目监理机构要审查以下三个方面:○
3、索赔事件的发生后,承包单位是否采取了减少损失由于索赔事件的发生,施工成本及其他费用的变化和分析;○
的措施。承包单位报送的索赔额中是否包含了让索赔事件任意发 展的损失额。
139 工程计量的依据:(1)设计文件;(2)施工合同;(3)工程量计算规则;(4)验收合格资料。
工程计量的原则:(1)工程质量永久合格(2)合同约定的(超出设计图纸和承包人返工不计) 监理员在计量中应做的工作:(1)查看相关的依据(2)相关的收方工具、仪器(3)人员的准备(事前)(4)配合收方计量(事中)(5)整理数据(事后)
140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
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例: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2、进场钢筋、水泥必须按规范规定频率抽样送检(保证结构安全)
13
3、人工挖孔桩作业,孔口的四周必须设置护栏。
4、挖掘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减少孔口压力)
5、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6、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7、超过10m的挖孔桩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141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
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42 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和升降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
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的措施。
143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
调处理。
144 采购法的目的:为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145 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
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
146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147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48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149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
发生。
150安全控制的原则:(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
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3)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5)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51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
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5米)2、土方开挖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米)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工程;○;○
86米以上边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52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
1、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
3、4、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153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责任主体:(1)建设单位:主导地位,重要责任。投资者;决策者,项目总负责;
(2)监理单位:重要保证,监督责任;(3)施工单位:核心地位,直接责任;(4)勘察、设计单位: 密切相关,相应责任;(5)设备、材料,机械设备租赁,起重,脚手架,模板供应单位:密切相关,相应责任。
14
1 五个方面的审查、审核工作:(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2)审查
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3)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4)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5)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55 检查督促到位:(六个方面)(1)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到
位;(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156 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原则:
① “以人为本”,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 ② 预防为主;
③ 严格执行“强标”和规程、规范。 ④ 明确责任,制定制度,落实到位。
157 事故发生后,四不放过的原则:1、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3、整
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58 发生安全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1)以人为本,协助救助伤亡人员;(2)协助
维护事故现场、取得原始证据;(3)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159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1)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
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在编写监理实施细则中增加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安全隐患等,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或向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反映;(4)参与安全事故涉及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 160 建设工程与建筑工程内涵的区别是什么?
(1)工程对象的范围不同,建筑是房屋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是指所有的, (2)建筑工程是指建筑安装,建设工程是指全过程的施工。 161 监理工作报告:(1)定期向业主、监理单位报告(2)不定期向业主、监理单位、有关部门的专题报
告(3)向业主、监理单位、有关部门的紧急报告
监理工作完结时的总结: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162 工程暂停指令的下达:
为了确保作业质量。根据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出现下列情
况需要停工处理时,应下达停工指令: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情况
者。(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需要暂停施工。)
(2)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停工)
(3)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
质量缺陷或问题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4)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6)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7)擅自使用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
范围。
163 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内容:处理工程变更;处理工程延期;处理违约与争端。(任务:履行监理职
责的要求;代表业主授权;维护被监理方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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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
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原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情况进行分析,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计划后再付诸实施,如此循环,直到竣工验收交付。
165进度控制的最终目标: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按预定的时间动用或提前交付
使用,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总目标是建设工期。
166 “三大控制”之间的关系:三大目标并列,它们之间是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的关系。是矛盾对立统一
关系。(1)投资与质量间的关系;(2) 投资与工期间的关系;(3) 质量与工期的关系;(4) 三大目标间的关系
质量、投资、工期是相互影响制约的。 质量、投资、工期不能同时达到最优值。
但它们可以通过协调达到较优或合理的目标。 三个目标绝不是三个同心圆
167质量控制绝不是脱离投资和进度的目标,单就质量抓质量,追求质量标准愈高级愈好,而是在兼顾
投资和进度合理要求条件下,达到合理的质量目标。
投资控制绝不是脱离质量和进度目标,单就投资抓投资,追求投资愈少愈好,而是在兼顾质量和进度合理要求的条件下,达到合理的投资目标 。
进度控制绝不是脱离质量和投资,单就进度抓进度,追求进度愈快愈好,而是在兼顾质量和投资合理要求条件下,达到合理的进度目标。
三大目标中,哪一个是起主导作用的目标 ? 一般情况下为质量目标。
168 影响进度的因素分析:(1)业主因素;(2)勘察设计因素;(3)施工技术因素;(4)自然环境因素;(5)社
会环境因素;(6)组织管理因素;(7)材料、设备因素;(8)资金因素。
影响建设工程进度的不利因素有很多,其中,人为因素是最大的干扰因素。 169 工程延期:(1)延期:非承包商自身原因;(2)延误:承包商自身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
170 延期(1)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①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②合同所涉及
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③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④由业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障碍;⑤除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
(2)工程延期的审批原则:①合同条件;②影响工期;③实际情况 171 工程延期的控制:(1)选择合适的时机下达工程开工令 ; (2)提醒业主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所规
定的职责;(3)妥善处理工程延期事件。 172 工期延误的处理:(1)停止付款;(2)误期损失赔偿;(3)取消承包资格。 173 进度控制的措施:(1)组织措施:(2)技术措施:(3)经济措施:(4)合同措施。
174 网络图:是由箭线和节点组成,用来表示工作流程的有向、有序网状图形。一个网络图表示一项计
划任务。
175 总时差:紧后工作总时差加本工作与各紧后工作之时间间隔之和的最小值
自由时差:本工作与紧后工作之间时间间隔的最小值
关键线路: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必须完全是关键工作,且两相邻关键工作之间的时间间隔必须零。 176 建设工程总投资: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从策建、设计、施工直至竣工投产花费的全部费用。 177 工程投资控制: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措施)把建设
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目的)以求在建设工程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178 投资控制重点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
键就在于设计。
179 监理在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任务:(1)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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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2)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3)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计算和工程款支付;(4)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5)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6)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7)由业主供应设备材料时,协助业主方对厂家,选择供货合同决定价款。 180 竣工结算的依据:(1)竣工图;(2)合同补充协议;(3)工程变更签证;(4)索赔协议书;(5)其
他有效签证;(6)已有的结算凭证和付款凭证。 181 怎么才能保护监理的正当权益:(1)承担与其资质、能力相称的监理业务;(2)根据法律、法规、
合同、监理规范、监理职业道德及行为准则,尽心尽力履行监理职责;(3)事事、时时、处处讲依据、按程序、重数据、留凭证。 182 采取什么措施避免被动:(1)监理工作依据合法性的证据;(2)监理工作的程序、过程、合法性、
规范性的证据;(3)监理工作后合理性的证据;(4)责任纠纷、事故分析的证据等;(5)事事、时时、处处讲依据、按程序、重数据、留凭证。 183 项目监理实施的基本原则:(1)公正、、自主的原则;(2)权责一致的原则;(3)总监理工程
师负责的原则;(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严格按合同办事;(5)综合效益的原则;(6)预防为主的原则;(7)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数据说话,书面文字为准。
184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
费。(直接费+间接费=成本费)(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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