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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心小学学校教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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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心小学学校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评优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教师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全校在编教职工及临时代课教师。 二、考核内容:教师的考核内容按德、识、能、绩、责五个方面要求,重点是考核教师业务和工作实绩。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识:指学识水平。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绩:指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责:指履行本职工作方面。

三、考核原则:客观、公平、公开、公正 。 四、考核结果

1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能超出所在职务教师总人数的20%。

2 、三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 1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 2 ) 合格: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 )不合格: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

误。

五、考核量化百分比: 1、教代会评议:10% 2、考核小组:20% 3、业务考核:40% 4、教师考勤:20% 5、上年度考核成绩:10% 六、考核办法

1 、教代会评议和考核领导小组评议要严格依据学校年度考核细则中的德、识、能、绩、责五方面的要求打分,优秀率不能超出同职务教师数的20%。

2 、教师的业务考核由小学部和初中部业务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由主管校长、主任、年级组长及教师代表组成,严格按照教职工业务考核细则量化打分,分为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两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 月和7月份进行。优秀率不能超出同职务教师数的20%。

3、对任教非统考科目的教师业务考核,教学成绩项目由各部业务考核小组根据平时的实际教学效果给予相应的分数。

4、行政管理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分由教代会成员按《行政管理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业务考核标准》评议给以相应的分数,优秀率不能超出同职务教师数的20%。

5、教师考勤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中的要求,实行扣分制,保

底15分。

6、教师上年度考核成绩×10%计入本年度的考核成绩中。上年度没有成绩的按该项目的平均值计入。

7、加分实行百分之上加分的原则,加分项目按照学校教职工加分办法执行,封顶5分。

8、如最后考核结果同一职务中优秀率超出教师数的20%,则采取乘以相应百分比的方法,降低优秀率,但原始分数仍作为评优的依据。

七、考核流程

1、截止考核日期前统计汇总教职工的考勤。

2、各学期末业务考核小组统计出教学人员的业务考核分数(教学成绩除外)。

3、教代会对全体教师量化考核。

4、教代会对行政管理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的业务进行考核。 5、统计教师加分项目。

6、将教师上年度考核分数按10%比例折合成分值。 7、初中部待上级业务部门样本成绩公布后,小学部计算出校级样本成绩后,统计任课教师的教学成绩。

8、考核领导小组对全体教职工综合考评。 9、统计各项考核分数。

10、公示教师考核结果。

本方案从二0一三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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