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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进出口专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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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同海损—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而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施救行为,所作出的特殊牺牲支付的额外费用。

2、 2、对等样品—买方在接受对方样品作为标准样品之前参照来样制造出类似或近似的样品,寄交买方要求确认并以此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这种样品在贸易上称为“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或“确认样品”(confirmation sample)。

3、中性包装—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面既不注明生产国别、地点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

4、贸易术语—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 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5、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转交的单据齐全,买方就必须付款,即使在付款时,货物已经灭失或损坏,买方也不得拒付货款,但买方可平凭提单向船方或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6、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7、托收—是出口商为了向进口商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结算方式。

8、信托收据

9、汇付—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支付方式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方式。

10、不可抗力—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他在定立合同所能考虑到或能避

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 11、押汇

12、发盘—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并愿意按此条件达成交易的表示,也叫报盘、报价、发价,法律上称发盘为“要约”。

13、接受—指收盘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表示无条件地同意对方在发盘中提出的各项条件。

简答题1、班轮运输的特点—(1)具有“四固定”的特点。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向对固定费率;(2)运价内已包括装卸费用。货物(3)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豁免以公司签发的提单为依据。+

2、简述FOB、CFR、CIF、和FCA、CPT、CIP的主要区别

(1) 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前三种术语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后三种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2) 交货和风险转移地点不同:前三种术语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界,后三种术语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前三种术语装卸费用以习惯做法而定,后三术语装卸费以支付运费的一方承担.(4)运输单据不同:FOB、CFR、CIF术语要提交海运提单.后三种术语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

3、DES与CIF的区别—(1)DES是真正的到岸价,CIF不是真正的到岸价。(2)DES是目的港合同,CIF是装运港合同。(3)DES通常称作目的港船上交货,风险在目的港船上交货是由卖方转移给买方,CIF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弦时,卖方即完成交货。(4)在DES条件下,卖方不仅要负担正常的运费、保险费,还要负担诸如转船,绕船等产生的额外费用,以及其他特殊保险费,在CIF条件下卖方必须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所有风险和费用即由卖方转移买方。

4、 仲裁协议的作用—(1)表明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自愿提交仲裁。(2)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3)可派出法院对于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5、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

6、提单的概念和性质: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有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已交付货物的单据。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1)提单是承运人出局的货物收据。(2)提单是物权凭证。(3)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7、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1)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2)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3)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4)必须送达受盘人。

8、接受的条件 公式

毛重=净重+皮重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公量=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FOB、CFR和CIF三种价格的基本构成

FOB=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

CFR=成本+国内费用+出口运费+预期利润=FOB+运费

CIF=成本+国内费用+出口运费+出口保险费+预期利润=CFR+保险费

出口报价=货物实际成本+出口各项费用额之和/1-(出口各项费用率之和)-利润率

CIF=FOB+F(运费)+I(保险)=CFR+I

实际成本=进货成本-退税额

退税额=进货成本/(1+增值税率)退税率

1、含佣价 =净价/1-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佣金=含佣价-含佣金×佣金率=含佣价(1-佣金率)

佣金=含佣价-佣金率

2、折扣额=发票金额×折扣率

3、折扣售价=发票金额×(1-折扣率)

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入

定额费用=出口商品进价×费用定额率

出口退税收入=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退税率

4、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人民币)/ 出口总成本(人民币)×100%

出口创汇率=成本出口外汇净收入-原料外汇成本/原料外汇成本×100%

5、单位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记量标准

总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记量标准 ×总箱数

6、CIF=货价(C)+运费(F)/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CFR/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FOB+F/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7、保险金额=CFR×(1+投保加成率)=CIF×投保加成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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