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美术教育活动的目标
学前美术教育活动的目标是指导学前儿童美术活动设计与实施过程的关键准则。确定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的目标的基本依据是确保学前儿童美术教育的各项目的能在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中得以体现。由于人们对幼儿发展的规律、社会对教育提出的要求以及对知识的性质和价值的看法存在着差异,在制定教育活动的目际时,也存在不同的目标取向。
(―)行为目标
行为目标是指在设计和实施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时,以行为方式陈述美术活动的目标。在陈述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的目标时,太过含糊或笼统是没有意义的,例如:“美术教育的目标是帮助儿童发展美术潜能,透过美术经验而实现创造和成长。\"这样的目标即属这类型。
同样,在陈述目标时,如果描述的是教师的任务和行为,例如\"美术教育的目标是为幼儿提供美术材料\",这样的目标也不妥当。主张行为目标取向的泰勒认为,应该运用一种最有助于学习内容和指导教学过程的方式来陈述,以行为目标加以表述,能明确儿童通过活动将会学习一些什么,例如\"提供给幼儿一张硬纸和一些毛线,在教师的指导下.用它制作一个像框\",这样的目标直截了当地指出了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期望达到的结果。
(二) 过程目标
过程取向的目标关注的不是预先规定的目标,而是强调教师在活动过程中提出的相应目标。也就是说,行为目标关注的是活动的结果,那么过程目标注重的则是过程。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的目标采取过程目标的方式,在理论上是十分吸弓I人的,在实践中却缺乏可操作性。由于过程目标是在学前儿童美术活动的过程中展开的,这要求教师不仅要熟悉学前儿童美术发展的规律及美术表现的特征,熟悉美术教育学的学科体系,还要有相当的教育科研能力,自愿花费大量的额外工作时间和精力,这一点教师是非常难以做到的。
(三) 表现目标
在美术教育活动中,教师较少地期望儿童产生预期的行为,而一般希望儿童能独特而富于想象地运用和处理美术材料。在解决问题以及美术创造方面,也不存在单一的正确答案。
艾斯纳”发明\"了表现目标,以此补充行为目标,而不是取代行为目标。艾斯纳认为,行为目标陈述的是儿童的特定行为,只要儿童在美术活动中展示其特定的行为,它即可被有效地予以叙述和确认。但是,当教师要求儿童想象性地运用技能,创造出与众不同的视觉形象的时候,应为儿童设立表现目标。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的三种目标取向各有其长处,也有其短处。一般而言,行为目标的形式有利于儿童获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过程目标的形式有益于培养幼儿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目标的形式则能鼓励儿童的创造精神。
因此,在制定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的目标时,应特别注意各种形式的目标的互补性,使之能扬长避短,从而有效地实现学前儿童美术教育的目的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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