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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及辅助设备操作规程
锅炉升火前的准备
第一条锅炉升火前应具备的条件 1. 必须有质检部门签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和质检部门检验所签发的锅 炉定期检验合格证。
2. 必须有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记 录。 3•本车间安全管理人员、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和锅炉水处理人员应当按照质 检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上岗,按章作业。无证 人员严禁管理和独立操作。
4•必须有经调试合格的水处理设施。并配有持证的水处理人员。 第二条锅炉升火前的检査
1 •炉内检查:
(1) 锅筒、集箱和炉管应完好,无变形,无缺陷,内部无遗留工具、焊
条、 棉纱和杂物。
(2) 蒸汽锅炉炉筒给水管、分配管、汽水分离器、表面排污、隔板等部件应 紧固、完好和畅通。热水锅炉锅炉回水管,隔水板、取水管和出水管等连接应 牢固正常,检查完毕后,应随即封闭人孔盖和手孔盖。
2 •炉外检查
(1) 炉墙、炉拱、烟道等无缺损、裂缝和变形。 (2) 炉膛、烟道和炉排下部应无积灰和杂物。
(3) 炉排、风室、风道、风门、燃料输送装置、除渣岀灰装置应完好。
(4) 炉门、灰门、防爆门、看火门、烟道挡板、出渣门应开关灵活.完整 严密,开度指示与实际一致。
(5) 锅筒人孔盖、集箱手孔盖和管路附件应紧固正常。
(6) 转动机械应齐全、完整、转动灵活、润滑良好、冷却水畅通、地脚螺 丝及防护罩应牢固。
3 •安全附件检查:
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计、超温欠压报警器、高低水位报警、防 汽化装置、定压装置和防水锤装置应完整、齐全、合格。
4•热工、电器仪检查:
(1) 各热工、电器仪表应安装完毕。
(2) 各种检测计量仪表(温度计、压力表、水位计、流量表、煤量表和电 度表)齐全,并经校验合格。
5 •辅机检查:
(1)鼓、引风机、上煤机、除渣机、省煤器、循环水泵、补(给)水泵应 经试运转合格,旋转方向正确,润滑油和冷却水系统正常,安全护罩完好。
(2)除尘器应完整、严密、无积灰。 6 •燃烧设备检查
(1) 炉排平正,两侧间隙应基本一致。链条松紧适宜。链条和链轮咬合良 好。炉排与护铁之间的间隙为5〜10mm,与两侧护板间隙为5mm。
(2) 炉排密封装置牢固严密一
(3) 煤闸嬴调节灵活,且异度指示与实际相一致,煤斗的圆弧闸板开关灵 活。
(4) 炉排变速器完整,运转轻便,润滑良好。 7 •管路检查;
(1) 蒸汽锅炉汽、水系统阀门应处于下列状态:主汽阀关闭,锅筒空气阀 开启,水位表放水阀关闭,水位表汽阀和水阀开启;给水泵出口阀关闭,给水 阀开启;手动给水调节阀微开,自动给水阀关闭。沸腾式省煤器进口阀和出口 开启,旁路阀关闭;锅筒(省煤器),给水阀开启,各压力表旋塞开启;吹灰 器汽阀关闭,疏水阀开启;所有排污阀关闭
(2) 烟、风系统扌当板应处于下列状态:烟道扌当板关闭;引风机入口挡板关 闭,出口扌当板开启:非沸腾式省煤器旁路烟道挡板开启,主烟道挡板关闭。
(3) 各种安全附件、监测仪表和计量仪器表齐全、完整,并经检验合格。 安全阀和排气阀的泄放管引至安全位置。
(4) 供.回水管道保温完整,支吊架牢固正常。
(5) 各阀门经检修,开关灵活,连接可黑,并经水压试验合格。 (6) 锅炉平台、扶梯完整、道路畅通。 8 •现场照明和安全设施检查;
(1) 现场照明充足,道路畅通。
(2) 锅炉房消防器材应齐全、完整、有效、可黑,并按规定位置摆放。 第三条锅炉生火前的准备
1 •对转动机械部分试运行,应无异音,回转方向正确,轴承温升正常。 (1) 风机试运行:关闭入口挡板,全开岀口挡板,启动风机。待运转正常 后,逐渐开大入口挡板,直至全开为止(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试运行完毕 后,停机。
(2) 炉排试运行:启动炉排,运行正常后,调整炉排速度,先开慢档,每 档试运转不应少于2小时。运转应平稳,无杂音。
(3) 其他转动机械的试运行程序按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
2•系统冲洗;对新投运或长期停运的锅炉和阀路,在启动前必须进行冲 洗,将系统中的泥沙、杂物彻底冲洗干净,直到循环水清洁净为止,冲洗压力 为(3-4Kgf/cm2)冲洗水应通过除污器,以利泥沙、杂物沉积的排除。
3 •系统冲水;
(1) 水质应符合现行GB1576《工业锅炉水质》要求。
(2) 充水之前应关闭系统全部放水阀,开启全部空气阀和管网末端供、回 水联络阀门。
(3) 充水程序:锅炉一网路一用户。
(4) 充水原则应山低到高山回水管上水。一般启动补水泵充水。 (5) 当空气阀冒水而无气体时,及时关闭空气阀。
(6) 系统充满水后,关闭联络管阀门,启动循环水泵运行1—2小时,锅 炉排气一次,若压力低于系统工作压时,必须进行补水。
4•蒸汽锅炉向锅炉内进水。启动给水泵,打开给水泵出口阀和给水阀,调
解手动给水调节阀,缓慢上水。上水时间一般为「2小时。水质必须符合现行 GB1576 (工业锅炉水质标准)要求。水温一般为20-70°C,并不得低于5°C,否 则应采取防冻措施。当水位上升到低水位时,停止上水,观察水位有无变化。 如有变化即查明原因,予以消除。上水过程同时,应检查水位自动控制装置和 高低水位报警器动作是否灵敬、可靠。
5
•常用工具准备。
6
•燃料准备。
炉升火
第四条锅炉必须具备水循环正常,压力稳定条件,水位正常,方可点火。 否则严禁点火,以防汽化。
第五条锅炉升火程序
1. 升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自然通风10分钟,或打开引风机入 口挡板,机械通风5分钟左右。
2•将煤闸板提到30-50毫米,再将煤斗闸板开启,向炉排供煤。启动炉排 使煤层后移,当辅煤长度达到1-1.5米时,停炉排。炉排中后段铺30-50毫 米厚的炉灰压风。
3•适当开启炉排前部一.二档风门。其余风门全部关闭。
4•在煤层上均铺一层木柴(严禁带有铁钉)或其它易燃物,然后再用油棉
纱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爆物引火。
5•当煤层引燃后,先启动引风机,并微开引风机入口挡板,关闭灰门,再 启动鼓风机。根据燃烧情况调节鼓、引风量,维持炉膛负压毫米水柱。待 炉火着旺后,再把煤闸板提高到60-80毫米,并间断启动炉排,使炉火逐渐后 移。
6•待底火布满后,再次调节煤层厚度、炉排速度、各风门开度,以适应燃 煤需要直至正常运行。
7•升火温升宜缓,从冷炉到正常运转,一般为2—4小时。
&对于多循环回路的双锅筒锅炉,升火时应在下锅筒适当放水,以促进水循 环。
9•蒸汽锅炉升火期间应严密监视水位,并及时调整水位。
10•注意冷却省煤器。非沸腾式省煤器须打开旁路烟道或回水管阀门,或经省
煤器向锅炉上水,必要时可在锅炉下部集箱放水。
锅炉正常运行
第六条锅炉运行参数的调节 1•压力调节:
(1) 锅炉压力调节,是靠系统定压装置(膨胀水箱,定压泵或定压罐等) 来实现,压力低时补水,压力高时放水。
(2) 锅炉及系统运行,必须保持压力在规定范用之内,水循环正常,否 则,应于调节。
(3)循环水泵运行必须连续可幕,如要切换时,必须先启动备用泵,待运 行正常后,再停运行泵,切换时要同时调节两台泵出口阀门开度,减少压力波 动,以防超压。
2 •水温调节;
(1) 不准超温运行,锅炉出口水温不得超过额定值。
(2) 锅炉各并联回路,循环水量分配应保证出口温差小于10°Co 3 •燃烧调节;
(1) 保持炉膛负压1—3毫米水柱。
(2) 杜绝炉膛和烟道漏风,否则应予处理。
(3) 煤层厚度除煤种改变和负荷突变外,不宜多变动。一般煤层厚度:烟 煤为80—140毫米,贫煤和劣煤为100-160毫米。
(4) 炉排速度应与负荷相适应,高负荷取快速度,低负荷取慢速度。 (5) 火床应平整,不得有火口,否则应予拨平。
(6) 燃煤着火线离煤闸板一0.3米(严禁在煤闸板下面燃烧),在距离老 鹰铁0.5米左右结束,否则应予调节。
(7) 煤的最大粒度不宜超过40毫米,粒度小于3毫米的不应超过30%。
(8) 煤应加水,并拌合均匀,加水量为8-12% (即用手捏成团,手松自 裂即可)。
第七条蒸汽锅炉升压
1 •当空气阀管口开始大量冒出蒸汽时,将空气阀关闭,适当加强通风和燃 烧,开始升压。
2•当汽压上升到(cm2)时,应冲洗水位表。 3•当汽压上升到(cm2)时,应吹洗压力表导管。
4•当汽压上升到(2-3Kgf/cm2)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对有松动 的人孔、手孔和法兰连接螺丝再拧紧一次。操作时应侧身,所有扳手的长度不 得超过20倍螺丝直径,且用力不要过猛,防止拧断螺丝。同时,应试用给水设 备和各排污装置,检查其工作是否可幕、灵活和严密。当汽压等于或大于 (4Kgf/cm2)时,不得进行上述操作。
5•暖管:暖管一般在锅炉汽压升到工作压力的2/3时进行(单炉运行,暖管和 升压可同时进行)。
6•当汽压上升到工作压力后,对安全阀进行调整与实验。 7•升压过程中应严密监视水位,保持水位正常。 第八条安全阀使用要点
1 •热水锅炉控制安全阀为,且不小于P+(P+);工作安全阀为,且不小于 p+ (P+),式中P—锅炉工作压力。
2•蒸汽锅炉控制安全阀始启压力P+ (P+),工作安全阀始启压力P+ (P+) o 3•安全阀定压后,严禁另加外载荷。
4•为防止阀蕊和阀座粘住,每周安全阀应做手动(自动)排放试验。 第九条压力表使用要点
1 •锅炉工作压力值必须用红线标志在压力表刻度盘上。 2•压力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
3•压力表量程为工作压力的一3倍,最好是2倍。
4•不合格的压力表(详见《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6.2.5条)严禁使
用。
5•压力表冲洗;每班冲洗一次;如遇异常应随时冲洗。
6•压力表冲洗方法:转动三通旋塞,切断压力表通道,接通压力表源和大 气通道,进行冲洗。冲洗完毕后,转动三通旋塞,切断大气通道,接通压力源 与压力表通道,恢复正常工作位置。
第十条蒸汽锅炉运行
1 •并炉(多台运行)
(1) 并炉前校对各水位计和压力表,并对水位报警器进行试叫。
(2) 当锅炉汽压降到比蒸汽母管汽压低(/cm2),水位在正常水位线时, 方可进行并炉。
(3) 先开启二次阀旁通阀,然后级慢开启二次阀,开足后,再回关半圈,最 后关闭疏水阀和旁通阀。
2•供汽(单台运行)
先开启二次阀旁通阀,然后缓慢稍开二次阀,当听不到蒸汽管道内异常声 响后,再开大二次阀。如管道有冲击声,应关闭二次阀并开大管道疏水阀,待 凝结水排尽后,关闭疏水阀,再重新开大二次阀送汽。开足后,回关半圈,并 关闭旁通阀。 锅炉正常运行
3 •运行调整任务 (1)保持蒸汽发量的额定范用内。 (2) 保持水位正常。
(3) 保持正常的汽压与汽温。 (4) 保持燃烧良好。
(5) 保持锅炉机组安全运行。 4 •锅炉水位调整
(1) 锅炉在运行中有自动给水装置应投运,尽可能均衡连续的给水,保持 锅炉水位在锅筒水位表的正常水位处。
(2) 一般情况下,应保持正常水位。在低压负荷时,水位应稍高正常水 位;在高负荷时,水位稍低于正常水位。但其波动范圉不应超过±40毫米。应 注意在负荷突变时可能出现的虚假水位。
(3) 应保持两台水位表完好,严密、清晰、指示正确、照明充足。 (4) 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表12次。遇异常情况时,如水位表中水位呆滞或 模糊不清,应随时冲洗,并查找原因。
(5) 低地位水位计、双色水位计等,至少每2小时与锅筒水位表校对一 次。
(6) 水位报警器的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7) 自动给水装置投运后,仍须经常监视锅炉水位。
5 •汽压和汽温的调整
(1)运行中,应根据负荷的变化,调整锅炉的汽压和汽温在额定范圉内。
(2) 每班至少吹洗一次压力表导管。
(3) 各压力表的指示应每班对照一次,并保持表面清洁。
(4) 安全阀手动和自动排放试验每周至少一次。手动时应轻拉、轻放,防 治烫伤。如发现安全阀严重漏汽时,应停炉检修,严禁将弹簧拧死或在杠杆上 加压重物。
第十一条系统泄露量每小时应超过系统水容量的l%o 第十二条锅炉排污 排污注意事项:
1 •排污宜在低负荷下进行,最好在停循环泵后进行;蒸汽锅炉排污时,还应 注意监视锅炉水位,保持水位正常。 2•排污时,锅炉岀口水温应低于100°C,若要大于lOOt条件下排污时,必须 在锅炉正常工作压力下进行。当压力低于工作时,应暂停排污,待补水升压至 工作压力后,再进行排污。
3•每条管路排污时间应在20秒钟左右,最多不应超过30秒钟,且不允许 两条管路同时排污。
4•排污时,司炉工不得离开操作位置。若操作时观察水位乂困难,必须有 另一司炉工协助观察水位。
5. 转动排污阀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严禁使用长杠杆、锤子类等工具强力拧 动和敲击。
6•在排污过程中,如锅炉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但锅炉水位过高和 汽水共腾除外。
7•两台以上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若无隔离装置,严禁多台锅炉同时 排污。
8•排污结束15分钟后,要对排污阀的严密性进行检查,如有泄露应及时处 理。
9. 每周排污不应少于一次。
10. 连续排污阀的开度一般为1/4圈左右,或根据炉水水质化验结果适当调节 阀门开度。
第十三条锅炉吹灰
1 •每班吹灰1-2次。
2 •吹灰应严格按程序操作。 第十四条省煤器运行
省煤器运行中,应保证有不间断的给水流通。非沸腾式省煤器的出口水温 必须严格控制在比省煤器内压力所对应的饱和温底低40°C,如果出口水温过 高,可开启旁路烟道调节,如锅炉因负荷低等原因停止给水,必须开启旁路烟 道,或开启省煤器回水管阀门。沸腾式省煤器在正常运中,应关闭再循环管阀 门。
第十五条过热器运行
1 •正常运行时,应关闭过热器疏水阀。
2•锅炉停止对外供汽时,过热器上的疏水阀必须打开。
3•负荷降低时,如有必要可以开启疏水阀和排空阀向外排汽,以保证有足 够
的蒸汽量流经过热器。 第十六条转动机械运行
锅炉运行中,转动机械应无异音,润滑良好,冷却水畅通,轴承温度正 常,地脚螺丝牢固。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第十七条锅炉设备运行
锅炉运行中应按巡回检查制度规定,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承压部件、汽水 阀门及炉墙构架等应重点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消 除,若不能处理,应报告主管负责人,并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 大或事故发生。
停炉
第十八条临时停炉(压火)
1 •锅炉压火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 2•压火后,当锅炉出水温度低于50°C时,再停循环水泵。
3•在压火期间,应确保锅炉水温不超过额定值,否则应启动循环水泵降温, 在严寒期,停循环泵时间不宜过长,应定期启动循环泵,以防管道被冻裂。
4•压火操作程序:
5•先停鼓风,后停引风。
6. 用温煤将排上的燃煤完全压严,压火期间为冷却炉排可将烟道挡板开启 1/2左右。
7•压火期间司炉工不得离开岗位,应经常检查锅炉水温,压力的变化情 况。 第十九条临时停炉(压火)
1、压火前应向炉内进水和排污,使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2、关闭主汽阀,开启过热器疏水阀和省煤器旁路烟道,关闭主烟道。 3、先停鼓风,后停引风。
4、用湿煤将炉排上的燃煤完全压严。压火期间为冷却炉排,可将烟道挡板 开启1/2左右。
5、压火期间司炉工不得离开岗位,应经常检查锅炉压力,水位变化情况。 6、如需要扬火,应先排污和进水,并冲洗水位表,然后开启风道挡板和灰 门,扒平炉排上的余煤,加入新煤,待汽压上升后及时暖管,并炉或供汽。
7 •链条炉排临时停运操作程序
(1) 加快炉排速度,使煤层着火线后移,当距离煤闸板0.5米时停炉排。
(2) 先停鼓风,后停引风。
(3) 适当开启烟道板和自然风门,烟道挡板开度大小,视烟道阻力而定,一 般开1/2左右。
(4) 压火期间,要确保火床不致灭火,否则应启动鼓风机、引风机吹火,必 要时还应启动炉排供煤。
第二十条正常停炉
1 •将停炉时间提前通知化验人员和各用汽部门。 2•全面检查锅炉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 3.将煤斗内的存煤用完。
•做一次彻底吹灰。 5 •停止操作程序:
(1) 停止给煤,减少鼓、引风量。
(2) 先停鼓风,后停引风,使炉火逐渐熄灭。 (3) 锅炉停止供汽后向锅炉进水,保持水位正常。
(4) 关闭主汽阀,注意停炉后升压,如升压要排汽泄压。
(5) 炉膛内燃火熄灭后4-6小时内,应关闭烟道挡板、灰门,防止急剧通 风冷却。
(6)逐渐开启烟道挡板、引风机挡板以及灰门,炉门使之缓慢自然通风冷 却。
(7)当炉水温度低于70°C,即可开启空气阀,将炉水全部放出。 6 •链条炉排正常停运操作程序:
(1)关闭煤斗入口挡板,适当降低煤闸板,将煤斗内然煤用完,逐渐降低 锅炉负荷,停止使用二次风,减弱鼓、引风。
(2) 当距煤闸板0.5米处无燃煤时,暂停炉排。并根据燃烧情况,停止鼓风 和引风。
(3) 燃煤燃尽后,重新启动炉排将灰渣送入灰渣斗内,继续空转炉排约1小 时,以使炉排冷却。
第二十一条紧急停炉
1 •锅炉运行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 锅炉水位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措施,但水位继续下降;
(3) 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 锅炉元件损坏,危机运行人员安全;
(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 行;
(8) 其它异常情况危机锅炉安全运行。 2 •紧急停炉操作程序
(1) 停止给煤,停止鼓风、减弱引风。
(2) 扒岀炉膛内的燃煤,或用沙土,温炉灰压在燃煤上,使火熄灭,但不 得在炉膛内浇水。
(3) 将锅炉与蒸汽母管完全隔断,开启空气阀、安全阀和过热器疏水阀, 迅速排放蒸汽,降低压力。
(4) 炉火熄灭一小时后,停引风,开启省煤器旁路烟道,关闭主烟道,打 开灰门,炉门,促进空气流通,提高冷却速度。
(5) 停炉后,将停炉原因记入运行记录。 3 •链条炉排紧急停运操作程序:
4
(1) 停止给煤,停止鼓风,扒岀炉排前部燃煤。
(2) 将炉排迅速开至最大,使炉排上的燃煤全部落入渣斗,并扒岀用水浇 灭。
(3) 打开各风室门、灰门、停引风,使锅炉自然通风冷却。 (4) 继续转动炉排,直至炉排冷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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