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适合幼儿创造力发展的心理环境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幼儿创造力的发展需要一个自由而安全的心理环境。托兰斯认为,
(4)罗杰斯也认为,创造力的发展必须在自由而安全的气氛中才能进行。“心理安全”和“心
理自由”是有利于创造活动的最基本的心理因素。家庭是幼儿最早的、最基本的生活场所,也对幼儿的心理环境有着最直接的影响。由于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模式去塑造孩子,总是按照成人的定势和规则去要求幼儿的行为。这种过多的限制极大地束缚了幼儿创造性的发挥。
所谓自由,主要是指尽量减少对儿童思想和行为的无谓限制,为幼儿的创造性提供一个自由驰骋的心理空间。所谓安全,是不对幼儿独特的、不合常规的想法或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或惩罚,而是引导、鼓励和欣赏,使其获得创造的安全感。这就要求家长要首先学会宽容,而宽容的前提和基础是对幼儿心理和创造力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幼儿的一些创造性活动在成人看来可能是简单的、破坏性的、无聊的或是不可思议的。这时,家长要么不加注意,漠视其创造力的表现和存在,要么采取某种措施进行干预,如制止或批评。也许,在他们看来,教育本该如此,但过多的、不恰当的干预和限制,扼杀了儿童创造和探索的欲望,限制了其独特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三、 尊重儿童的天性
儿童发展有其内在的逻辑,“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儿童的天性,遵循生命发展的内在逻辑”。(5)创造力是儿童普遍具有的一种潜能,有着自己的发生和发展的规律,“生命个体的发育自有其智慧,我们应当敬畏和珍视这种智慧儿童心理理论的模块论认为,婴儿所具有的许多认知能力让人很难相信他们是从后天经验中习得的,其中许多早期能力似乎是具有领域特殊性的,并且以一种遵循生物规则的、由进化准备好的方式发展起来。(7)从某种
意义上说,幼儿的创造力并不是教出来的,而是被引导和激发出来的。教育只能为儿童创造力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加适宜的外部环境,使其得到更为充分的显现,而不能通过人为的训练使幼儿“获得”某种创造力。我们应在日常生活中善于激发幼儿的问题意识,培养其质疑和批判的精神,引导和鼓励他的探索行为。“要抓住在幼儿身边发生的、能激起幼儿思考、想象的以及幼儿自身感兴趣的事物与情境,让幼儿内在的创造冲动释放出来。刻意地追求创造及其外在效果,反而是对幼儿创造力的一种禁锢,给幼儿带来负担。”(8)我们应将幼儿创造性的激发和培养与其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不要刻意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去制定一个创造力的培养“方案”或“计划”。如果为创造而创造,反而会阻碍幼儿创造力的发展。我们应给予儿童一个火把,去点亮他的创造之火,让它按照自己的规律熊熊燃烧。
从现实情况来看,家庭教育表面上看是成人围着孩子转,但这并不表明中国家长倾向“儿童中心”或“儿童本位”。恰恰相反,更多的情况是,成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孩子身上,要求孩子按照自己预先设计好的轨道一步一步前进。在宠爱孩子的背后,是对生命发展规律的漠视和不尊重,也使孩子承载了太多的期望而失去了应有的决乐。快乐不但是儿童的天性、儿童的基本权利,也是其创造力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在愉悦和快乐的心态下,各种潜能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发展,创造性才可能得到最充分的展现。这一点必须引起所有家长的重视。
尊重儿童的天性,同时要求我们要尊重儿童创造性的个体差异。每个儿童都有创造的潜力,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儿童所擅长的创造领域是一样的,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创造方向是一致的。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存在多种智能的可能,并且这些智能在每个人身上会表现出不同的形态。在此基础上,加德纳提出了一种新的教育观—“以个人为中心的教育”。世界上没有两个人拥有完全相同的心智,儿童的发展不是统一的、标准化的和程式化的过程,而是有不同倾向、不同速度和不同特色的个性发展的过程。对家长而言,不能总是将自己的孩子与其他孩子相比,并期望与其取得一致,重要的是发现自
己孩子的优势智能,发现其最擅长的创造领域,为其提供充分发展的可能性。正是从这一角度而言,教育是一种个性化很强的艺术,没有一种通用的方法适用于所有的孩子。
四、 尊重和培养儿童的个性
人的创造力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尽管迄今为止专家对创造力的认识仍是众说纷纭,但基本都有一个共识,即创造力涉及认知、人格和社会环境三大层面。“一个人是否
(9)心理学具有创造力不仅受他的认知技能、智能的影响,还要受他的人格因素的制约。”
研究和大量的生活实践表明,创造型儿童往往具有独特的人格特征,其个性的独特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其创造性的一种反映。幼儿时期也正是其个性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培养其创造性的个性特征对其创造力的持久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亨特的有关研究表明,创造型儿童具有三大个性特征: (1) 活跃,活泼乐观,富于探索精神; (2) 独立性强,善于独立行事,敢于弃旧图新; (3) 情感丰富,兴趣广泛,有强烈的好奇心,对创造充满热情、
(10) 争强好胜,但有时又因精力过剩而表现出顽皮、淘气等行为特征。
从现实的角度看,很多家长缺乏一种民主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态度,往往强调幼儿对自己权威的服从,将是否听话作为判断儿童行为的唯一标准。这样做的结果是,不但增加了幼儿的痛苦体验,失去了很多应有的快乐,而且使其失去了丰富多彩的个性,影响了其创造性的发展。
五、 感悟童心.做“创造型”家长
我们无法要求家长是教育家和科学家,但作为家长应具备基本的教育观念和创造意识,做“创造型”家长,要学会欣赏、鼓励和引导幼儿。没有创造意识的家长不可能为幼儿创造力的发展提供适当的引导和帮助,这是幼儿创造性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请看以下两个
例子:
〔案例一〕 有一次,爸爸问儿子:“孩子,嘴巴能够干什么呀?”儿子答道:“能吃饭。”“对!还能干什么呀?”“能说话。”“很好!那小嘴巴还能干什么呀?”孩子认真地想了想说:“还能不说话。”
〔案例二〕 有一次,我从院子前经过,看见小外甥爬在地上,表情认真而凝重。我很奇怪,问他在干什么。他抬起头说:“舅舅,你听,蚂蚁说话的声音。”我笑了笑说:“不可能。”小外甥认真地说:“是真的。”
面对这样的情景,家长应如何做呢?在第一个例子里,也许很多人认为孩子说得不对,因为孩子的回答太出乎一般人的意料,但仔细考虑一下就会发现,嘴巴的确能不说话。在第二个例子当中,当孩子想象出蚂蚁说话的时候,我们在被其童心感动的同时,应认识到这正是幼儿表现其创造性的独特方式。如果这时我们加以引导“:是吗?那它们在说什么呢?”孩子就会展开自己想象的翅膀,给出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答案。当孩子让汽车长出翅膀,让小树开始说话,让积木变成一栋栋楼房时,当他画出三条腿的恐龙时,当他追问无数个为什么时,我们不应漠视、嘲笑亦或不耐烦。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的想象在自由驰骋,他们的创造力也在逐渐地孕育和发展着。所以,家长需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更新教育观念,改变教育行为,做“创造型”家长,为孩子创造力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促进其创造力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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